第1章 楔子

远远地,看到他的时候,李枳松了口气。

昨晚真不是做梦。

李枳也真没疯。

但他还是要说,遇上黄煜斐是个意外。

或者说,如果李枳先前过得没这么倒霉,可能就不会像中奖一样遇上那位姓黄的神仙。那也不会拿到他的名片,不会半夜四点和他聊起语音,更不会约在今晚见面。

这一切发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说来丢人,李枳好不容易攒够了去外面租房住半年的钱,结果在澳门待的第二个晚上,就跟那间叫新葡京的赌场里输了个精光。还是他主动、故意、冷静地输的,甚至费尽心思想要表现得自然一点。

当然他不傻,也绝对算不上什么心甘情愿。

但牌桌对面坐的是他亲爸啊。

赌博真害人。谁知道怎么就那么寸,偏偏这会儿让李枳看到他。快三年了。李枳没想到老爸尽管落魄,好像还瘸了条腿,一看就是长年欠赌债的货,但至少活得还像个人样儿,没成一滩烂泥。

他也没想到父亲会因为他戴了口罩而认不出亲儿子。就那么轻易地答应跟他来一局,还心安理得地坐那儿赢钱,直到李枳跟着他去庄台结账他都兴致高昂,没有任何异样。

如果他腿没瘸我真想揍他一顿,李枳不住地这样想着——这老头子也不想想自己哪来的狗屎运和“好牌技”——是真没感觉他在给他放水吗,是真没认出他吗,还是真觉得老天爷会发善心派一个只会点炮的傻子给他送钱?

不过,对一个抛妻弃子脑子有泡的老赌棍也不能要求太多。反正把李枳的钱全给卷走了是真的。也得怪李枳下的注太大。他本以为亲爹赢了钱好歹会认出他的。

当然认不出也没什么关系。李枳之所以觉得特别委屈,只是因为这趟来澳门,他的初始目标是赚钱而不是赔钱。他们乐队收到了圣诞音乐节的邀请,平安夜当晚在金莲花广场,只用演半小时,就可以赚到在大陆演五场的钱。

顺便他还要去趟谢氏传媒谈谈长期签约作曲的事情,虽然李枳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写出几首符合他们港台流行审美的歌。

总之,无论如何,他来澳门的本意一定是赚钱。所以心情本来挺好,当时宋千说提前过来玩上那么两天,叶沧淮和陈雨浓答应得痛快,李枳也就没有扫他们兴。

以上几位都是同事,李枳打工的这支乐队叫做菩萨果,玩摇滚的,不算火也不算太糊,平时主要在北京本土活动。固定乐手有四个:

主唱兼节奏吉他宋千,跟李枳一条胡同窜大,比他大了八岁,总是以大哥自居,当然李枳没有承认过。这人长了张无害大众脸,爱穿格子衫,乍一看就是个大龄单身钢铁直男,但谁也没见过他交正经女朋友。菩萨果这名字就是他最开始组队那会儿取的。

鼓手叶沧淮,人很正经,已经是快要结婚的主儿了,天天节衣缩食攒首付,特别宠老婆。

陈雨浓花臂酷妹一个,贝斯弹得挺厉害,长腿细腰,还长了一双猫眼,他们乐队男粉丝基本都是冲着她来的。

至于李枳,十九岁,单身加社恐,是现在的主音吉他。

他们五六年前建队时李枳还是小屁孩一个,一年多前加进来打工,也不像他们那样全职玩音乐,搞厂牌,天天情怀挂在嘴边。

他同时打很多份工,挺忙的。毕竟最大的爱好是赚钱。摇滚精神就是甘于贫穷?不好意思李枳没这种精神。他的理想是做个富得流油的琴行老板。

其他几位都比李枳大上几岁,一个个儿的倒是人老心不老。

赌场也是王八蛋宋千糊弄李枳去的——诚如他所说,当时玩的那个赌牌项目,对李枳这种桥牌打得溜的来说确实会轻松一些。对于几种玩法,李枳事先也都有些了解,只要不作死跟赌场对庄,专门去坑害什么常识也没有的纯良游客,作为新手兴许还真能赚上那么一点。但偏偏最后是那种结果。只能说他倒了血霉,完全只有吃亏的份了。

他妇人之仁。没法让父亲再欠上一笔赌债。

权当扶贫了吧。

这么一想,好像有很多事都是没办法做到的。至少对李枳来说是这样,或者只有对他来说是这样。所以有时候也会觉得挺逗。

好比他没考理综,也就没上大学好比他十七岁又傻又贱的时候经历了一场什么都算不上的可笑感情,心理某些方面居然就出现了扭曲好比他拼命打工想要多挣点钱,然后离他那个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奇葩老妈远一点,但她只要一跟那儿哭,李枳就会像傻了一样回去给她进贡打工赚的钞票,对她的第N任新男友赔笑,还得帮着给她那差不多倒闭的鱼店运货。

这些事李枳没对任何人表达过不满,也没人逼他去做,其实也不应该说得这么怨气冲天。只是快二十岁的年纪确实挺尴尬,还未成熟却也少了单纯,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宋千老是开玩笑说他垂垂老矣。李枳也知道自己这个人本身就很有问题。

可能是活该。

当然这世界也很操蛋就是了。他只希望奇葩离自己远点。他还是比较会给自己找台阶下的。

昨天如果没有那个人,对就是开始说的那个黄煜斐,当李枳在钱包惨死之后又遇上被一个老秃头性骚扰的情况时,可能也只会给自己撂下句活该,然后窝窝囊囊地找机会逃跑,心里想着就那么混过去得了。

毕竟他不太知道该怎么办。

可是偏巧黄煜斐出现了,那个猥琐老头好像和他认识,并且怕他。黄煜斐是个非常温柔有礼的人,轰走老秃头的时候是这样,跟李枳聊天的时候也是。他那种游刃有余又分外关心的样子反而搞得李枳有点混乱。

被人从小宠到大的家伙,都是自来熟吗?

而现在,此时此刻,李枳满脑子浆糊地撇下正在呼呼大睡的三位同事,一个人出了酒店,背着琴挤在友谊大马路晚高峰的斑马线中央。夕阳真挺像血的,泼在街边老式大厦的圆窗上,他看见身边有父子有情侣也有陌生人,听见他们一个个飞速说着难懂的口音,再次意识到自己和他们不同。

他大概什么都没有,揣着几张零碎澳币和一张存款不足四位数的借记卡,如果不是乐队统一住宿统一行程他可能真的要露宿街头,连北京也回不去。

这种时候李枳宁愿躺床上混吃等死,这样不损失体力也不用花钱。强迫自己赶在这么挤的时候出来是为了见一个人——昨天晚上刚认识的人——没错,还是那个黄煜斐。

那人还算有意思,不,应该说是非常有意思。

他是个很有耐心的家伙,也细心,由于国语说得不是很好,昨晚和李枳讲话时语速缓慢,说得一板一眼,看得出来他是想表现出尊重。并且他从不像李枳身边那些人似的,觉得他太年轻好像可以随便逗着玩,动不动搂着人开些无聊玩笑——哪怕和朋友一起,李枳也不喜欢别人拿自己开玩笑。

所以,尽管黄煜斐也是个十足的怪人,尽管他昨晚出场方式就很怪,做的事儿也有点出乎意料,李枳还是愿意跟他再见面。

反正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有,倒也不用怕什么,能做到的只是洗个头再吹干并且打扮得利索一点,以体现他的重视。李枳还偷拿了点宋千的定型喷雾用,虽然效果貌似一般。不过他想:黄煜斐应该根本不会在意吧?

事实证明就是不能背后议论别人,腹诽也不行——他正想着他,前脚踏上窄窄的人行道,后脚就听到有人边按喇叭边叫他名字。那声音很有穿透力,在嗡嗡嘤嘤的街声中一下子抓住了李枳。由于粤语口音,听起来很像是“雷子”,尾音拖得长长的,让人禁不住去想象声音主人微张的嘴角。李枳回头看,黄煜斐就在后面十步远处的路口,站在他的敞篷宾利里,正扶着挡风玻璃,一脸灿烂地朝他挥手。

这哥们显然也好好打理了头发,很倜傥地站在那儿,半敞着穿了件疑似巴宝莉的苋红色羊毛大衣,当然可能是其他李枳没听说过的更贵的牌子,但是看起来并不刻意。总之就是标准资本主义公子哥的悠闲派头。

公子哥还真来接他了。李枳简直要哈哈地乐。

不愧是微博上那么多女孩抢着叫老公的做梦对象,黄大少爷的体贴是真的,李枳默默琢磨,不过,但是,难道,他真的准备开着跑车带自己这个刚认识一天的人去他说的老城区吃那家传奇大排档?

这确实不是一般人干得出来的事情。

对李枳这种人来说,不是一般人更好。

他挥了挥手,逆着人流向他走去。

黄煜斐帮他把琴盒在后座安顿好,督促他系好安全带,然后递给他一包万宝路爆珠。李枳昨天半醉半醒地跟他说喜欢抽这个,这人还真记住了。

黄煜斐紧接着认出了李枳套头衫上印的乐队——Radiohead——外套扣到了第三个扣,还有翻毛领遮着,按理说乐队图案只露出一个角,没那么好认的。

黄煜斐甚至还说,二十三岁生日有李先生陪着过,他非常开心。李枳对此表示惊讶,他对李枳的惊讶表示满意,手肘抵在车窗沿上,满面春风地等着红灯。

这时夕阳已经完全落下了,显得满街灯火更加摇曳拥挤,却不会让人觉得难受。

可李枳还是有点紧张。

因为饿了?

黄煜斐好像看出他饿了似的,从车座侧面变出了一袋还冒着热气的鸡蛋仔,上面还淋着红豆酱和炼奶,简直让李枳这个糖类爱好者想要抱着他哇哇大哭。

“尝尝看,”他说,“阿翔排半小时队,两分钟前送过来的。”

“能不能喂我一口?好香呀。”他又说。手指在方向盘上轻快地敲了几个鼓点。

好吧,李枳得承认,黄煜斐侧过脸看后视镜的时候,他发现这人鼻子确实长得很挺当他转脸对他笑,李枳又发现由于眼皮薄的缘故,黄煜斐的单眼皮显得清爽,眼角微微上挑,眉梢和鬓角的形状也干干净净,整个人很有精神。

怎么说呢,是非常抓人的长相。就着街上灯火看,仿佛港片里的靓仔主角,外表风流内心烂漫,好像多看几下就能把人眼睛烧着。

单论模样,也可以说是进攻型的吧。

李枳竟然不敢再盯着他拼命瞧了。

必须承认,李枳是个基佬。

他也承认自从昨晚黄煜斐笑里藏刀地替他轰走老秃头之后,自己就对那人有了点非分之想。

他还记住了他的几次身体触碰。虽然对黄煜斐来说肯定不算什么。

李枳固然明白,这想法根本不切实际,之所以期待,大概因为最近两天感冒头脑发昏,把他昏得荡漾了。后来不过聊了几句,喝了两杯,再不过就是一顿大排档的交情。他们之间仅此而已,估计也到此为止。

再想得多一点,黄煜斐愿意再联系他,也只是因为觉得他这人比较怪,逗着玩有意思吧?今天过生日什么的,恐怕都是在瞎说。

但李枳还是鬼使神差地扯下块鸡蛋仔,递到黄煜斐嘴边。临了还有点畏缩:“我没洗手,要不你还是别吃了。”

黄煜斐挑眉,眼神可以说是顽皮:“白天用这双手做什么了吗?”

“啊?”

“你一直留在酒店房间,用手摸自己了吗?”

“……”

“摸的哪里?”

我他妈的——李枳暗骂,这简直像是挨了一棒槌。怂包小李确实吃了一惊。这人怎么知道他闷了一天,说这话又是什么意思?还面不改色的,难道刚才自己发呆的那一小会儿这家伙被谁给附体了?

简直像变了个人!

差点就问出口了:我看起来真有那么欲求不满急着破处?

黄煜斐却毫不在意地眯了眯眼睛,微微偏过头,张嘴叼住李枳手里举着的那块沾着一坨红豆酱的鸡蛋仔,将这块街头小吃非常优雅地咀嚼下咽。

然后他露出好看的白牙,冲他好看地笑了:“玩笑话。不要一直这样僵着啦,手快放下,还是你想摸摸我的脸?”

李枳脱口而出:“没有,我一点都不想摸,白天我也没摸自己……不是,我的意思是,用没洗过的手抓东西给刚认识的人吃会被嫌弃这不是常识吗?倒是你,你怎么会往那方面想?这种玩笑很有意思?”

黄煜斐又看了他一眼:“啊,吓到你了?”

李枳把手收回来,匆匆道:“没有,没有,不至于。”

黄煜斐没再说话,只是瞥了一眼斑马线上闯红灯的几个行人,待他们彻底走过,才从容地踩上油门。李枳想起来,昨天夜里路过这条大街的时候,自己应该是靠在黄煜斐身上,而他并没有把他推开。当时李枳就有这样一种感觉——托着他的不是车,是朵云,他坐在云上,飘过澳门街头的霓虹,什么都是捉摸不定的。现在这感觉又回到了他身上。

正当他神游天外,黄煜斐却忽然皱眉,整了整大衣领子,解开里面深灰色衬衫的两个纽扣。

“风好大,我开空调。”他这样说。

“你到底是冷还是热。”李枳问。

“都有一些。”

李枳听得不明所以,紧绷绷地坐着,挑鸡蛋仔红豆酱多的地方咬,却见黄煜斐合上敞篷扭开音箱,放起了郭德纲跟于谦的那段经典的《我是黑社会》。李枳差点噎住——这人问过他怎么练普通话,当时随便扯了个多听相声,他还当真了?

黄煜斐道:“有时候听不懂在笑什么。”

“多听听就好了,你也可以试试别的相声演员。一些老派的说话比较清楚,慢条斯理的,笑点也要通俗直接一些。”

“好呀,我回去查一下,不懂的地方可能需要问你。”

“随时联系就好,不是加了我微信吗。”

“是啊,要麻烦李先生咯。”

黄煜斐果然又恢复了那种得体客气的状态,李枳悻悻地懊恼起来:是因为发觉自己太开不起玩笑了吗?本以为黄煜斐不会再说什么了,但他显然又猜错。

那段《我是黑社会》很快放完了,之后的观众鼓掌倒是录了挺长一截。黄煜斐在这掌声中突然开口:“鸡蛋仔蛮好吃,果然西湾那家正宗。”

毕竟待会儿还要一起吃大排档,李枳为了显得不那么无趣,也开始没话找话:“是啊,我在北京也吃过,感觉比这个腻很多……刚才是说排了半小时的队吗?谢谢你。”

“是翔仔跑的腿,”黄煜斐目不斜视,却又朝他偏过头来:“再喂我一块,好吗?”

“什么?”

黄煜斐一脸纯良,却仿佛命令般道:“快一点,凉掉就会不好吃。”

李枳被他给看愣了,脱线地想:这家伙……不会真的不是直的吧?

刚才是在试探我?

这想法弄得他一个激灵,等反应过来已经按照他刚才说的做了,李枳只得抬着手腕干巴巴地解释:“脏,我咬过了。”

“不管你摸过还是咬过,”黄煜斐笑,“再来喂我,我都不会觉得脏的。”

李枳的脑袋瓜子又开始叽里咕噜地混乱。他想:李枳,你快给我打住,就算不是直的,他这种人和你又会有什么关系?他是谁,你又是谁呢。

最后只蹦出句:“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觉得自己喜欢的人脏啊。”

李枳举着鸡蛋仔的手再次僵在黄煜斐嘴边,像冻住一样。

你他妈的在说什么啊。

这么轻易说出口的到底是什么?

喜欢?

大哥开玩笑也得有个限度好吗?

长了这么一张合人口味的好脸,还仿佛心无杂念地跟一个幼稚肤浅的傻逼基佬开这种恶俗玩笑,是很让人困扰很缺德的好吗?

但李枳也没在怕的。这回他就当作没听见。

黄煜斐当然不知道他怎么想他。他又一次那样轻松地把李枳手里的鸡蛋仔咬到了嘴里,还招呼人把手放下。

有那么几秒钟他在看李枳,鼻息离他的关节那么近,可肌肤还是没有任何接触就像有那么几秒钟李枳觉得他几乎要把自己的指尖含在嘴里了,可又立刻清醒过来,只能硬邦邦地把手插回兜里,盯着仪表盘的深蓝背光,放缓语速给他解释郭德纲老是挂在嘴边的那句“要了亲命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前面的澳氹大桥灯光刺眼,而海面黝黑。

这就起始于李枳十九岁的、算不上美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