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莫名地有了点心里安慰。

原来他也不是永远那么绚丽璀璨的,其实他和我一样脏。

我们就像两块腐烂的肉,紧紧地依附着彼此,只不过看看谁烂得更快更深而已。

……

我停止胡思乱想,继续看向他们。

林夏突然放开了林雅婷的头发,然后对她说:“你乖乖听我的,我就可以考虑带你走。”

林雅婷空洞的眼神突然流出一片光彩。

林夏笑:“你把你衣服脱了,像条狗一样趴在我的脚下,舔我的脚趾。”

我以为就算到了如此地步,林雅婷还会有最后的尊严让她拒绝林夏。

可是我错了。

在末日面前,没有什么比命更让人执着的东西。几十年培养的伦理道德,尊严廉耻,在短短几十天就被人像垃圾一样扔了。

林雅婷乖乖地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努力地舔着林夏的脚,以求林夏能满足然后答应自己。

我却只看到林夏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他又命令:“你现在装成一只发情的母狗给我看看。”

林雅婷愣了愣,随即毫不犹豫地用胸去蹭林夏的脚,甚至学狗汪汪地叫,最后却被林夏一脚踹开,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婊子。”

然后林夏转身走了。

月光下,林雅婷呆呆地赤裸着身子坐在那里,最后哽咽着站起来,把一件件脱掉的衣服穿好,在扣好最后一颗扣子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

林夏也很可怜。

不过那又如何呢,我又不是上帝,改变不了不了他们的人生。

也许上帝只不过是一个笑着看我们痛苦难过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可以达到高chao的性障碍患者。

我走回去,躺在沙发上继续睡觉。

迷迷糊糊之间,感觉有一双首手臂环住了我。

是林夏,他搂着我,贴着我的背,像一只大狗熊护着他的食物一样,生怕这食物被别人瞧着了要夺走,又怕这食物一不留神就跑了。

想要好好养肥,然后一口吞掉,才是最美味的。

胡思乱想中,我终于睡着了。

12月14日

太阳还没爬起来,林夏就把我晃醒了。我的起床气很重,差点想给他两个大耳光,不过想起那长长的指甲,我顿时强迫着脸露出笑容:“早啊。”

今天是要突围的日子。

那些人类把武器装备好,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现在是什么时代?竟然还有这么多人为了能好好活着,而用生命去拼搏。

明明活着,不就是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力吗?

我这具尸体为他们感到由衷的好笑。

出发前,林夏问他们要来绷带,小心翼翼地把我腐烂的手包裹好,再为我带上手套。使我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太大的区别。

一路往包围墙走,我却忍不住一路回头。

也许我可以出个书,叫什么《死城66天》,《地狱66天》之类的,说不定还会被拍成电影,要是导演安排一个比我丑的演员演我,我就揍他。要是他安排一个比我帅的演员演我,我就咬死他。

老子是独一无二的。

大爷我的风华绝代哪里是那些娱乐圈的小瘪三可以演绎的。

在我纠结小说名究竟叫《地狱66天》还是《死亡66天》还是《我和丧尸男友的甜蜜66蜜月》时,我们已经走到了离包围墙只有大约1000米距离的地方。

第一个过去的是林夏,尸怪行动速度快,动作敏捷且不带声响。可以以极快的速度翻越包围墙然后杀死站岗的士兵,然后比手势照顾人类队伍跟过去。

倘若引来了其他士兵,不至于他孤军作战。

而且,这些人类还可以有效地破坏包围墙,让我这个尸人轻松出去。

真难为他对我一往情深,考虑得如此详细。

不愧身为我电影的男二号,他很快地翻过了墙,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足以把他尸体烧糊的高压电线,然后抓住那士兵,不等他呼救,一指甲刺破了他的脑子。

他举起手,做了一个漂亮的手势。

大功告成。

人们以为胜利在即,脸上满是将要离开死城的欢喜。而我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偶尔回头看一眼这座被死亡包围的城市。

什么啊,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有点舍不得吗?

真是一群比死人还无情的人类。

迅速地用绝缘工具拆除了包围墙,那些透明物质被他们扔了一地,电线歪歪扭扭地被折过一边,像是恶魔的爪子一样。

人类冲出死城的范围,还没来得及欢呼,一阵枪声响起,倒了一地的尸体,血流满地,甚至突围的笑容还停留在脸上。

真可怜啊。

我还没来得及虚伪地在心里默念一声阿弥陀佛,一双手猛地拦住我的腰,把我扛在他的肩上,一路狂奔离开。

是林夏这个出卖队友的臭小子。

我就知道他和人类结盟没什么好意。那些人类慌乱地散开,哭喊着,求饶着,最后被子弹打成筛子,面目狰狞地倒在地上。

从那天勘查完他和我都很清楚,每一段距离都有摄像头,视线范围在包围墙的左右各20米。他杀掉一个士兵,最近的士兵发现异状报告总部,再带人过来的时候,恰好够人类拆除包围墙。

他就可以趁混乱,在摄像死角扛起我,带着我迅速离开。

而军方,只会认为这是一次幸存人类突击事件,确认全部击毙后,包围墙会重新修好。

但没有人会知道,有两具尸体已经成功地离开了那座死城。

林夏带着我跑了很久,久得我都快在他肩上晃得吐出来的时候,终于停下来。

那是一座新坟,坟头的泥土还没长出杂草,也没什么奇奇怪怪的虫子在这安家。

他跪下,对墓碑拜了三拜,然后伸出爪子开始挖坟。直到那具棺材被挖出来,长长的指甲撬开棺材板,再把里面腐烂的尸体扯出来,丢在棺材旁,然后指着那黑乎乎的棺材对我说:“躺进去。”

什么,想活埋我吗臭小子……哦不对,我已经死了。

我嬉皮笑脸:“你想跟我在这里面做ai吗?”

“我想给你个坟,让你这个色鬼别到处摧残小姑娘。”

小王八羔子这是在吃醋吗?羡慕嫉妒大爷我风情万种迷人潇洒?

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乖乖躺了,任由他把我埋在那泥土里。

一片黑暗,空气里是恶心的潮湿和尸臭。

但作为一具尸体,我已经习惯了。

一旦有人突围,不论是否击毙成功,以突围地点为中心范围的100公里范围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搜索,一经发现立即击毙。并且在击毙后割下其头颅,防止丧尸或者人类尸变。

我打算睡一个24小时的觉,然后等林夏来挖我坟。

真是传奇得不能再传奇了,但为什么编剧没配一个胸大腰细的女主角给我呢?

在林夏和我做得正爽的时候,突然旁边传来了脚步声,接着就是一声轻浮的口哨。

“哟呵,出来抽个烟,居然遇到一对野战的兵哥哥~”

林夏从我身体里抽出来,转身盯着那人。

那是一个看似凶悍的兵痞,叼着一只,火热的眼神地在我屁股上扫荡,如同一个夜晚外出觅食的老男人看到了清纯可口的站街女:“怎么样?不介意我也一起加入进来吧…?”

我不慌不忙地穿好裤子,笑得人畜无害:“当然不介意你被我cao到哭。”

没有林夏漂亮的脸和娴熟的技巧,还想让我心甘情愿地雌伏于他的身下?

这傻X脑子是不是该用林夏的指甲插一插了?

那兵痞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摇头丢地上踩灭:“小弟,你看你那漂亮的屁股,看得我实在眼馋啊。”

我看到林夏的指甲微微地伸出来一截,又悄无声息地收回去。

“不过……大哥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哈哈!这肉真香,不介意分我一块吧?”

我和林夏异口同声:“不介意。”

“哦,好。那谢谢了啊。”他弯下腰,掏出军刀割下一块肉,放进嘴里尝了尝“这味道……什么肉啊?”

我和林夏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我:“牛肉。”

林夏:“猪肉。”

兵痞抬头疑惑地看了我们一眼。

我:“大哥我弄错了其实这是猪肉。”

林夏:“牛肉。”

我就操了,难道我和林夏的默契都用在床上了吗?!

兵痞:“到底是什么肉,你们都不知道吗?”

林夏笑:“急急忙忙从厨房偷出来的,哪儿还记得清。”

兵痞也不再计较,吃得满嘴流油,边感慨道:“驻守在这个鬼地方,多久没吃一顿好饭了。两位小弟胆子还他娘的挺大,敢去厨房偷食物……吗的,这肉味道不错啊,估计是城里运来给那些糟老头吃的。”

我突然很想告诉他这是人肉,然后看着他呕吐的蠢样子,我会很爽。

但我没这么做。

因为林夏居然坐下来,笑着和他开始聊些有的没的,到后面这两人居然跟认识了几年一样称兄道弟了。

在那些肉香和谈笑中,我闻似乎到了阴谋的味道。

但我没做任何事,而是在周围溜了一圈,然后靠在树干后面,听林夏和那兵痞讲一个离谱到搞笑的故事。

林夏说,他是一个大家族的独子,在外面闯了祸被父亲送进军营来受个一年苦,体验下人生什么的。现在他娘亲不忍心他受苦,让他跑出去见个面,无奈有人盯着,好几次试图出去都没成功。如果兵痞能带我和林夏出这片区域,他母亲必会好好报答的。

这种离谱得我都听不下去的故事,那傻X居然信了。还跟林夏讨价还价,说要个一两万,林夏点点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