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巴尔札克

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这一年的冬天,在下雪,雪不大,城永远看不到像北方一样的雪。满天细细的雨丝在飘飞那是南方的一种雨雪,雨丝里夹着一点微雪。

这样的天气,街上自然连行人也是稀稀落落的。七彩的霓虹灯光却还是一刻不歇,地面的雪光映着灯光,亮晶晶的一片灿烂。

程启思揉了揉眼睛,收回视线。看久了,居然觉得眼睛有点刺痛。

他坐在一家酒吧的角落里。虽然在下雨,酒吧这晚的生意还算好,人基本上都坐满了。

程启思无聊地敲着桌子,他不想喝酒,但却受不了家里满屋抖下的寂寞和阴冷,房子太大,家具太少,灰白的色调干净却冷漠,让他想逃避。

程启思大口地喝了一口啤酒,目光有点茫然的在酒吧里掠过,突然地停住了。

靠窗的一张玻璃台面上,放着一只用红丝线穿着的项坠,坠子相当大,是白玉的,雕成一朵兰花的形状。

程启思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玉质温润得令人惊叹,雕工也非常精美,绝对是价值不菲的玉坠,他抬起头,想看清楚这枚玉坠的主人。

那个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酒吧的墙面是一整面透明的玻璃,隔着一层雨帘,外面的景色都是朦胧而迷离的,那个男人的影子,淡淡地映在玻璃上,映着一点点的雨光和彩色的灯光,彷佛披上了一层淡彩的外衣,连头发也在闪闪发光。

他突然回过头,双眼正对着程启思看,他的容颜精致如瓷器,浓眉斜飞,鼻梁高而挺直。瞳仁很黑,是程启思从未见过的一种非常深而澄澈的纯黑。

对方微微掀起唇角,是一抹有点嘲弄的笑意。

是在嘲弄自己的失态?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过头,那个年轻男人却突如其来地开了口。

「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一起坐。」

程启思像被催眠了一样,果真坐了过去。他坐下来的时候,目光又不由自主地停留在了那枚玉坠上。

「真好的玉,是古董吧?」

「程先生也对玉有研究?」

一句话把程启思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自己姓程?

对方看着他的表情,微微一笑,说:「我姓钟,钟辰轩。」

程启思有点犹豫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他把自己从上到下地瞟了一眼,找不出来可以说明身分的东西。

钟辰轩却笑了一下,又说:「你是位警官,是吧?」

程启思警觉地盯着他看,钟辰轩并没有反应,嘴角还是带着那抹淡淡的笑意。「今天又冷又在下雪,有兴致来喝酒的人并不多。」

程启思朝他举起酒瓶。「你不也在酒吧里吗?」

「哦,我在酒吧,那是因为今天是节日。」钟辰轩喝了一口酒,他的睫毛很黑很密,一垂下来的时候,就把眼睛全部遮住了。

「节日?」程启思想了想,一月六号,怎么也想不出来是什么节日。

钟辰轩笑了。「今天是第十二夜,你难道不知道?」

「第十二夜?那是什么?」程启思依稀觉得有点印象,但一时却想不起来。

「第十二夜,就是圣诞节之后十二天假期的最后一夜,今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钟辰轩拿起那条项坠,轻轻地在面前摇晃。

程启思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又被吸引了过去,一根很细的红丝线串着那朵白玉的兰花,每一片花瓣和每一丝***都精美绝伦,令人惊叹。

「如果那样,你应该拿一个十字架,而不是一朵兰花。」程启思说,「那是基督教的节日。」

钟辰轩淡淡一笑,不置可否。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TwelfthNight,orWhatYouWill。」

「……你在说什么?」

也许是酒喝多了,程启思觉得整个头都在发重,昏昏沉沉的感觉越来越浓。但一些记忆倒是从遥远的学生时代发掘出来了。

第十二夜,那不就是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出轻喜剧的剧名?充满了巧合与戏谑的结局、皆大欢喜的闹剧,彷佛是真实世界之外,另一个世界的嘉年华。

钟辰轩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已经有点远了。程启思用力摇了摇头,感觉脑袋里像是塞了一堆棉花。

「那只是莎士比亚为了主显节前夜庆祝而作的一部喜剧而已,其实『第十二夜』这个名字本身倒是没什么意义的。所以它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各遂所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怎么,你醉了?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程启思最后的记忆就是有人扶着自己,似乎是在电梯里上楼,那种不断上升上升的感觉,彷佛永远也到不了头。

是在电梯里上楼吗?自己住的只是九楼而已……

第二天早上,程启思是被客厅里轻微的响动惊醒的。难道自己家里来了不识相的小偷?他一下就坐了起来,扯得头一阵剧痛。

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推开了,出现在他面前的,竟然是昨天晚上在酒吧遇上的钟辰轩。白衬衣,黑色长裤,因为开了暖气,他没有穿大衣。

钟辰轩微笑着,朝他伸出手。他的手指修长而优雅。

「我是你的新同事。昨天晚上,你醉得太快,我还没来得及做完自我介绍。」

程启思盯着他发呆,最后终于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程启思猛地打了个寒噤,钟辰轩的手很冷,他刚从热被窝里钻出来,一下子不很适应。

「我醉了?是你送我回来的?」昨天晚上的事,他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脑子也疼得让他无法多做思考。

钟辰轩把手抽了回去。「是的,我知道你家住哪里,钥匙是在你身上找到的。」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昨天晚上……」

忽然,他的手机响起了疯狂刺耳的铃声,程启思呻吟一声,把手机放到了耳边,「嗯?什么?好,我知道了,就过来。给我介绍新同事?不用了……」

他看了钟辰轩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我已经认识他了……当然,我会跟他好好相处的。」

程启思把手机扔开,开始穿衣服,「有案子了,是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个年轻女人,她的双手被人割下来了,没有在现场找到。」他用力按着太阳穴,痛得要死。

钟辰轩说:「我冲了咖啡,不好意思,我饿了,所以动了你的厨房。」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不介意。我的上司说,要你跟我同住,以后多多关照了。」

他朝浴室走去,忽然回过头,说:「案件就发生在昨天我们见面的酒吧,真是巧,不是吗?」

钟辰轩打断了他的话头。「记得昨天是什么节日吗?」

「记得,你说是第十二夜。」

钟辰轩转身走出了卧室,披上大衣。

「对,第十二夜就是各遂所愿的夜晚,你有什么愿望,如果在这天晚上祈祷,也许是会实现的。第十二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你看,今天一早,不,或者是昨天的零时过后,凶手就开始了他的死亡狂欢。」

他的语气让程启思觉得不舒服。

「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已。跟你说的第十二夜没有任何关系……」

钟辰轩正在喝咖啡,这时候回过头对他微笑,不着痕迹地打断了他的话:「以后,请你多指教了。」

程启思没有回答。他突然觉得钟辰轩的笑意就像是一个谜题,虽然动人,但却让人不解,甚至有点害怕。

这时候还是清晨,清新的空气吸进鼻子里有点刺痛的感觉。虽然街上的行人很少,但案发地点的门口还是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那么巧合的,案发现场居然就是昨天晚上他去的酒吧。

程启思对着酒吧的招牌注视了一会,然后走了进去。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法医也已经赶到了,程启思和钟辰轩大概算是来得最晚的。

酒吧中央有个小小的圆形舞池,一具女尸仰面躺在正中,一头披肩的卷发蓬乱地散在地板上,她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玻璃珠子一样的瞳仁,既无生气也无光彩。舞池的灯光还亮着,一束霓虹光直射在她脸上,说不出的诡异。

程启思看着她的脸,突然倒退了一步。

比他先来的警察同事林明泉碰了碰他,问:「你怎么了,启思?」

程启思弯下腰,把几缕覆盖在女尸脸上的头发拂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认识她,她叫秦颜,是个舞蹈演员。」

钟辰轩瞟了一眼女尸的手部。双手都被齐肘砍下,切口十分平整。他开口问:「她是跳什么舞的?日本舞剧?」

林明泉和一名待在他身边的女警田悦都望向了钟辰轩,因为现场一团乱七八糟,大家都在忙着做事,光线又暗,还没有注意到程启思的身旁有一个陌生人。

程启思这时才想起应该介绍一下,把钟辰轩拉了过来,说:「这位是我们的新同事,他姓钟,钟辰轩。」

林明泉朝钟辰轩伸出了手,一脸的笑意,「你好,我是林明泉。前些时间我们上司就已经说了,会有一位新同事来。」

他看着钟辰轩,还想说点什么,身材小巧的田悦就一下子跳过来了。「我叫田悦!以后多多指教!」

钟辰轩却微微退了一步,他微笑说:「对不起,我的手刚才碰过尸体。」

田悦跟林明泉的手都停在空中,两个人都觉得狼狈。

程启思皱着眉头看了钟辰轩一眼,急忙笑着去打圆场:「辰轩,你怎么知道秦颜最擅长的就是日本舞剧?」

钟辰轩朝女尸的方向点了点头,「她的手被很仔细地切了下来,不是砍,也不是割,是切。说明凶手对她这双手很珍惜,不舍得有一点损伤。」

他戴上手套,把那女尸的断肘抬起来检查了一番。

一旁的法医朱锦说:「没错,是用手术刀切下来的,所以伤口才会这么平整光滑。」

朱锦在法医里面算是年轻的,虽然木讷了点,但五官算得上英俊。

钟辰轩的目光从他身上掠了过去,对程启思说:「舞蹈演员的手不一定有多美,但是,日本舞剧演员的手一定是非常美的,因为她们的手需要最强的表现力。会说话的手……」

他忽然望向了程启思,「你说你们认识,那么,她的手美吗?」

「……我是在五年前认识她的。」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我对什么歌舞都没兴趣,只是在一次聚会里认识了秦颜。她在兼职做手部模特儿,因为她想继续深造,但她从小就父母双亡,她穷,但是她不甘心就这么过,她喜欢跳舞。

「你们知道,我有几个亲戚在几所大学有一些办法,于是帮她谋到了一份奖学金,她顺利毕业了,之后我也帮了她一些忙,让她能够进入一些剧团表演。

「秦颜……她是个好女孩,虽然她也染上了那个圈子里的习气,但她本质还是好的。」

钟辰轩说:「日本的民间舞剧也好,古典歌舞剧也好,在演出时都没有表情,有的甚至是戴着面具。技巧,当然主要就集中在手中,演员的手……可以比说话、比形体的语言更让人惊叹,这大概就是凶手要了她这一双手的原因吧。」

林明泉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启思,我们会尽快抓到凶手的。」

田悦一双大眼睛却盯着程启思看,看得程启思很不自在。

「田悦,妳在看什么?」

「我是在想……」田悦忽然吃吃地笑了起来,「程哥,不会是你把她杀了吧?你说你帮了她很多忙,是不是她有了名气,飞上枝头,就不要你了?」

程启思瞪了田悦一眼,他看到另一位法医杜山乔已经冷着脸在盯着他看了。

杜山乔是冰山脸,说话不留情,人人都怕他。

「胡说什么!这也能开玩笑的?我跟秦颜并没有交往过,而且这一两年她在国外的时间多,联系得很少了,只在我生日或者过节的时候会收到她的礼物而已。」

田悦吐了吐舌头,林明泉在她头上拍了一下,「妳就知道胡说。我前两年也见过秦颜,是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启思给我介绍的。

「看得出来她跟启思也是比较疏远的样子……不过太久了,都已经记不太清楚她的长相了,刚才见到,只觉得眼熟,却没认出来。」他也弯下了腰,继续检查现场的情况。

秦颜的脸上化过妆,虽然妆已经糊了,眼线也晕开了,但仍然可以看的出化得相当精心,一身价值不菲的露肩晚装,戴了一条钻石项链,而这条项链似乎完全没有引起凶手的注意。

林明泉在秦颜身上检查,除了脖子上的勒痕外,没有别的伤痕。他抬起头,说:「奇怪的是,这么冷的天,昨天还在下雪,却没在酒吧里找到她的外衣。看她这种打扮,应该披毛皮的披肩才对。」

这时候,一个警员带了一个年轻人过来。那个年轻人嗫嚅地说:「我是这里的服务生,听说发生了命案……」

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程启思问:「你叫什么名字?」

「罗明。」年轻人说,他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地上的女尸身上,他大大地张开了嘴巴,表情非常惊异和害怕。

程启思盯着他,问:「你认得死者?」

罗明点了点头,他的声音有点发颤:「她是我们酒吧的老板啊。」

这句话一出口,连程启思都吃了一惊。

「你说这家酒吧是秦颜开的?」

罗明继续点头,「她自己不常来,都委托经理打理,已经两年了吧,生意一直很好。昨天晚上……她来得很晚,然后告诉我说,今天不用我值班了,她留在这里,这让我很惊奇,从来没有这种事情。

「但她既然说了,我当然只能听她的,我也很高兴能放一晚上的假……」

林明泉截断了他的话头:「她来的时候,也是穿这一身衣服吗?」

罗明又战战兢兢地看了尸体两眼。

「……是的,就是这一身,不过,她来的时候外面还披了一件黑貂皮的披肩,缀着流苏的……后来,酒吧里开了暖气,她就脱了下来。我没注意到她放在哪里了……也许是在车里?她一般都是自己开车来的。」

「昨天你看到她开车了?」程启思问。

罗明摇了摇头,「没有,昨天酒吧里的生意很忙,我很少注意外面。直到她走到吧台前面我才看到她,这才忙着招呼她。」

程启思问:「你是几点钟离开的?」

「两点,我们都是那时候关门的。」罗明的回答来得很快。

杜山乔站起来,擦了擦手说:「初步估计她死的时间应该是在两点过后,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没有移尸的痕迹。勒死她的大概是很细的带子之类的东西。没有指纹,凶手很谨慎,也没有看到她的手,和把手切下来的工具。

「不过,现场有个奇怪的东西。」

他举起一个用塑料袋包着的东西,程启思接了过来,钟辰轩也凑过去看。

田悦奇怪地说:「这……这不是手机吗?」

是个精致小巧的女用手机,红色的,还开着机,屏幕正在闪着光。

杜山乔说:「仔细看,别管手机本身,看手机上的背景图片。」

田悦啊了一声:「这是……罗丹的作品『巴尔札克』?」

钟辰轩不经心地说:「就是那尊著名的雕像啊,罗丹为法国文豪巴尔札克所雕的塑像,所有人都认为雕像的手太美,美得压过了别的一切,所以罗丹就忍痛割爱,把雕像的双手砍了下来。

「凶手是为了向我们表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死者那一双美丽的手吧。」

「那为什么他不找一尊仿制品雕像,而要用照片?」林明泉问,这个问题也是程启思想问的。

钟辰轩仔细地看了那张照片,「确实,如果按照凶手的这种心理,他应该把这个暗示做得相当完美才对,不仅要找仿制品,还要找相当精美的,而不能用粗制滥造的。

「我想有两个可能吧,也许这桩命案是突发的,这也能说明为什么秦颜突然选择自己的酒吧,来作为见面地点的原因。还有一个可能……」

程启思看他停住了,问:「是什么?」

钟辰轩笑了,他即使笑的时候也有点冷漠疏离的味道。

「这个可能,也是从命案是偶发的基础上延展开来的。正因为是偶发,凶手没有时间去作更多的布置,去找一尊可以影射『手』的雕像或者是类似的东西。

「于是他就借用了死者的手机,拍下了那一张照片,然后设成手机背景,开着机放在明显的地方……」他望着杜山乔,「这手机原本是放在什么地方?」

林明泉插口说:「就在死者的头的旁边,很显眼。而且手机表面没有新的磨损,不像是摔下去落在地上的,像是有人特意放在那里的。」

杜山乔冷冷地说:「杀了人,然后拿着她的手机,跑出去照一张照片再放回来?大半夜的,凶手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

朱锦这时候也已经取下手套站了起来,「这是他们的事了。好了,启思,我们先走了,验尸报告会尽快给你们的。」

田悦笑嘻嘻地说:「朱医生,你要加班?不陪你的未婚妻了?」

朱锦做了个苦脸,说:「苏雅都已经出国深造了,我到哪去陪她?我还是去陪我的死尸好了,免得一个人回家独守空房。」

田悦挽着程启思的胳膊,朝他挤了挤眼睛,「现在有像朱医生这么有情有义的不多了,是不是,程哥?」

程启思白了她一眼,「为什么指着我说?这话妳该去跟明泉说。」

他又望了一眼秦颜的尸体,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田悦也放开了他的胳膊,不敢再说笑话了。

朱锦走出去的时候,拍了拍他肩膀,「她的手被切下来的时候,应该有被注射麻醉剂……这女孩子死得很惨,你是她的朋友,好好的查吧。这种凶手……太残忍了。」

程启思的脑子里嗡地一下,说不出话来。

杜山乔也走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说:「凶手用的不止是手术刀,应该还有电锯。骨头不是那么容易锯开的。」

「杜医生!」林明泉叫了一声,他看到程启思的脸色非常难看。

杜山乔没有答腔就走了,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田悦给他倒了杯水,程启思摇摇手说:「没什么。什么都见过了,但是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秦颜身上。早知道……当年就不应该送她去跳舞……」

他振作了一下,问林明泉:「你来得早,那时候现场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林明泉摇了一下头,「门是虚掩着的,没有打斗的迹象,事实上,你看到了,那个舞池对于两个人来说很宽敞,就算他们在那上面有打斗,也看不出什么来。何况,我认为死者跟凶手一定是认识的,她对凶手没有什么防范之心。

「秦颜的身材纤细,一个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制伏她吧。」

「男人?」钟辰轩突然转向了他,「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凶手是个男人?」

这个问题问得几个人都愣了一下。

林明泉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困惑地说:「为什么?这我也说不准。直觉吧?我想没有哪个女人会这么精心打扮,半夜在酒吧里等另一个女人的?田悦,妳会吗?」

田悦想了一会,说:「应该不会……而且,如果对方是女人……」

她突然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又把那个叫罗明的服务生叫了进来。「昨天晚上,你看见你们老板的时候,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

罗明立刻回答:「她很高兴,整个人都像是在笑。对我们也很和气,特别好说话。」

田悦摊了一下手,「我看明泉说的是对的,一定是个男人,也许还是她喜欢的男人。」她又问罗明:「你们平时有没有看过她带朋友来?」

「老板在国内的时间很少,到这里来的时间更少,偶尔来过几次,也是一个人来的……我想不起来她有没有带朋友来过。」

罗明回答。

田悦继续追问:「那你还想得起来关于她的比较特别的事吗?」

罗明想了很久,摇了摇头。

程启思说:「你可以走了,谢谢你,如果有什么想问的,我们会再联系你的。」

罗明走了之后,林明泉说:「我问过他昨天晚上到哪里去了,他说离开这里之后,就立刻回家睡觉。他说他回家的时间都是半夜,还要把看门的管理员叫起来替他开大门,而他回家叫门的时间还在秦颜遇害之前。

「我想……他这个不在场证明应该是确切的,我会再去求证一下。」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启思,通知家属的事情……」

程启思说:「她从小就父母双亡,亲戚都非常疏远,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这些年也没什么固定的男友,我也不知道应该通知谁……她的丧事我来办吧。」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钟辰轩说,「她的遗嘱,你知道内容吗,启思?」

程启思愣了一下,「不,我不知道,我这两年跟她联系得很少,我也不会过问她的财产问题。秦颜不会有多少钱的。」

「但是这个酒吧的生意很好,又在最繁华的地段上,是相当值钱的,我想知道她留给谁了。」钟辰轩说。

程启思沉默了一下,「我听说她有段时间跟了一个有钱的商人,也许是他送给她的。我知道她的律师是谁,我去问一下吧。」

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望向钟辰轩,「对了,你不是说要搬到我那里住?什么时候去,要不要我帮忙?」

钟辰轩眨了一下眼睛。

「当然,我的东西很多。」

钟辰轩的东西果真很多,搬家公司都搬得叫苦连天,因为一箱箱的都是书,沉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搬完了,钟辰轩开始整理,程启思也去帮忙。

他倒并不介意有人来合住,以前他也是跟搭档合住的,但对方不久前调走了,一个人还很不习惯。

他的房子本来就大,上下两层还带个花园,一个人住空空荡荡,加上是饭店公寓的装潢,很没有家的感觉。

「启思。」钟辰轩叫了他一声,程启思回过了头。

「什么事?」

钟辰轩的眼睛里含着一缕笑意。「我不相信你跟秦颜没有交往过。你为什么要说谎?」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并没有什么慌乱的表情,「我确实没跟她交往过,这是事实。但是我跟她有过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出国表演的时候。

「不过我们仅仅也只限于此了,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而且对我有点报答的意思。我们各取所需,她是个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死了,而且死得这么惨,我很难受。」

钟辰轩把衣服挂进衣橱里。他的衣服都是一些颜色朴素干净的白、灰、黑之类的,款式也很简洁大方。

「这个我理解,我来之前上司就告诉过我,你样样都好,就是在私人生活方面比较不检点,所以才一直升不了职。秦颜只能算是你的女友之一吧?」

程启思把另一口箱子拉了进来,「她不算是我的女友,如果是,我不会否认。我不想说,倒不是出于什么自保心理,我没杀她,我没有任何理由杀她,我更不会去杀一个喜欢的人,我是怕我跟她的关系比较深,上头会不让我调查这个案子。

「我是喜欢秦颜的,我也帮过她不少忙,看着她的路走得顺畅我也为她高兴。我没想到她会死得这么惨,害她的人,我要亲自抓到!」

钟辰轩把那口箱子打开,里面满满的都是书。程启思看了两眼,都是些心理学方面的书,有些是外文版的,很专业。

「这样做,你就不怕如果被人发掘出来了这条线,你会很可疑?」

程启思帮着他把那些书一迭迭地抱上书架,「我没做,有什么怕的。何况,我也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是你扶我回来的。我没有出过门吧?」

「没有,」钟辰轩微笑,「你一直睡得很沉,我是睡在客厅里的,你如果出过门,我一定知道。当然,如果你是从十一楼的窗子跳下去杀人再回来的,我自然是不知道了。」

程启思也笑了起来,他把一迭书扔开了,说:「太多了,一下子收拾不完。我们先出去吃饭吧,我请客。」

他叹了一口气,「不过,我有点吃不下。我快一年没见过秦颜了,前段时间她曾给我打过电话,说她会回国演出,到时候给我送票。我……我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钟辰轩拍了拍手上的灰,在床边坐了下来。他突然问:「你说,她在你生日的时候会给你寄礼物?」

「对。」程启思说,「你想看吗?」

他走出了房间,过了一会拿了一个盒子回来,递给了钟辰轩。

钟辰轩伸手接了过来,是一个非常精美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支领夹。他端详了一会,说:「这玩意不便宜啊。」

「她也不是当时的穷女孩了。」程启思说。

「我奇怪的是她明明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为什么还要送给我?我也只会放着,不会用。她送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会转送别人。」

钟辰轩突然笑了一下,他的笑容很奇怪。

「你不知道?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原因。」他把垫在下面的一块软绸拿了起来,摊开一看,上面绣了一幅很精巧的刺绣。

「那女孩想送给你的,是这个,而不是那只有华丽外表的东西。只可惜,你压根没有注意到。」

刺的竟然是一幅鸳鸯戏水。

程启思捧着那幅刺绣发呆,喃喃地说:「对,她确实会刺绣,是她的母亲教给她的,秦颜的手一直很巧。可是……可是……」

钟辰轩接过了他的话头:「可是她为什么不明白地送给你?当然是不好意思,怕你当面拒绝了。这年头还有这么含蓄的女孩子,真少见。」

程启思抬起头,「含蓄?不,辰轩,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何况那个女孩是我喜欢的。但是秦颜……唉,她跟任何一个在圈内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她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牺牲很多东西,而且并不认为那是一种牺牲,而只是一种交换。

「这也是我跟她没办法发展下去的原因之一,我从不认为这种作法有什么不对,但是我没办法接受一个这样的女友。」

钟辰轩说:「我明白,我并没有指责你,换了大部分人应该都是一样。我想,她不敢明白的向你表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程启思把那块刺绣放了回去,他的脸上有哀伤的表情。

「那天晚上……我也在那里。我为什么不多待一会?我如果多待一会,一定会遇上她,那么她就不会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

钟辰轩淡淡地说:「如果她是凶手选定的目标,你能救她一次,但是你未必能救她第二次,凶手是一定要得到她的双手才会罢休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所以,你也用不着自责,找出杀她的凶手,秦颜也许就会瞑目了。」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她为什么要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把值班的服务生都赶走了?」

钟辰轩耸耸肩。「这很明显,她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见一个人,而又不希望任何人撞上。」

「那她为什么不在自己家里?」

钟辰轩说:「她住的地方是高级住宅,有保全,有监控录像。一个人去找她,是很容易被人记住的,但是在酒吧,人来人往,就很难被人看到了。

「当然……秦颜不知道这个人约她来,是想杀她。我猜想,凶手一定是看了她的舞蹈演出,迷恋上她美丽的双手,才会接近她,然后……」

「别说了。」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我实在是不愿意去想那一幕。她甚至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切下双手的!我宁可她是在被扼死后……」

「法医已经初步断定,她是被人麻醉后,切下双手,然后再扼死的。」钟辰轩没有表情地说。

「根据血液的凝结程度和尸体僵硬的情况来看,她是死于午夜两点到三点。那时候,酒吧已经关门歇业了,她也早把值班的罗明打发走了,我相信,凶手就在当天晚上的客人里。现在明泉和田悦不是已经开始排查工作了吗?」

程启思挥了挥手,「我不认为那能有多大作用。不是熟客,服务生们是不会过多注意客人的长相的,酒吧的光线很暗,又很混乱。」

「所以我说凶手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地方作为杀人的场所。」钟辰轩说,「好了,我们还是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和验尸报告出来再说吧,我还等着你请我吃饭呢。」

程启思这时候也发现肚子饿了,咧了一下嘴。「当然,我们走吧。」但他犹豫了一下又问:「要不要叫上明泉和田悦?还有朱锦他们?」

「朱锦肯定回去加班了,明泉十有八九拉着田悦去调查去了。你以为人人都有你这么闲?」钟辰轩瞅了他一眼,有点好笑地说。

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你才来一天,但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真有点怕你。」

钟辰轩笑着说:「我来之前,上级就给我打过招呼了。说你家世好,有背景,选择这个职业有一大半都是来玩的。你就不怕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殉职了,这玩也没玩成,还搭上了一条命?」

「哪有这么容易殉职?」程启思大笑了起来,「既然做了这行,就算搭了命,也是自己挑的,有什么好抱怨的?」

钟辰轩朝房间四周瞟了一眼。「这间房间似乎不久前还有人住过。」

「哦,是我以前的搭档,搬走了,」程启思说,「他调到别的地方了,离这里很远,不方便。如果你不喜欢这间房间可以换,反正都是空着的。」

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如果你有女友,你带回来我不会介意的,这房子太空了。」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你想得还真周到。」他看了看时间,「走吧,我们出去吃饭,我回来再慢慢收拾。」

程启思去拿大衣。「你想到哪里?」

钟辰轩眨眼。「就到发生命案的那条街,我记得那里有几家不错的餐厅。」

走到那条街上,钟辰轩看到餐厅却不进去,一直在左顾右盼。程启思忍不住问:「你究竟在找什么?我们已经走过好几家餐厅了。」

钟辰轩忽然停下了脚步,程启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也呆了一下。钟辰轩正在看的是一家花店,门口显眼的地方摆着一尊「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花店是玻璃门,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可以把那尊雕像看得清清楚楚。

程启思走上了一步,他回想着秦颜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的角度,确实是一模一样的。那张照片拍出来的雕像,有一点反光,看来就是这玻璃的原因。

他回头看着钟辰轩。「你来这里就是在找这个?」

钟辰轩点了点头。

「对,我想既然是突发的案件,凶手应该会在附近寻找一个相关的东西,更有可能的是,凶手原来就知道这里有一间花店,而花店里有一尊这样的雕像。这里是条非常繁华热闹的街,而那雕像,又摆放得太显眼了。

「也许……他想过直接把雕像取来,但是要砸碎玻璃门太冒险了,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你看,酒吧本来就在这花店的斜对面,如果在酒吧里靠街的位置上坐着,有的角度是能够看到的。

「你知道,那个酒吧的墙面本来就是整块的落地玻璃。」他望了一眼不远处的酒吧,这时候围观的人几乎已经散光了。

「走吧,我们去隔壁的餐厅。」

程启思真的饿了,狼吞虎咽地吃了好一阵,才抬起头来说:「落地窗是玻璃的,又打着灯光,居然没有人看到里面的谋杀案。」

「我问了一下,罗明说,他走的时候只留了吧台上的灯光,舞池里是关了的,那样的话,靠墙的舞池就是一片黑暗,那个舞池是下陷式,外面看不到是正常的,凶手应该是在从从容容地做完了一切之后,再打开舞台的灯光离开。」钟辰轩说。

他把面前的盘子推开,端起一旁的酒杯,「不过,这条街即使是半夜,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也许会有人看到凶手进出。

这就是个运气的问题了,也许会有人看到,也许不会。」

程启思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昨天你为什么在这个酒吧里?」

钟辰轩抬起眉头。「你怀疑我?」

「不。」程启思说,「我只是觉得你昨天突然出现在那里有点奇怪。」

钟辰轩笑了,喝了一口酒。「那你昨天出现在那里不也是很奇怪?」

程启思说:「前两天,我结了一个案子,累惨了,昨天一睡就睡到晚上。我想出来吃点东西,随便一走就走到这里来了。」

「我说过,昨天是节日,所以我想找个地方喝两杯,你难道没注意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吗?因为它的名字我才进来的。」

钟辰轩说。

程启思想了想,说:「名字?叫……WhatYouWll?这有什么特别的吗?你想要什么?这什么意思?」

钟辰轩微笑说:「你想不通就算了,没什么重要的。」他正想接着说什么,忽然程启思的手机又响,非常刺耳的铃声,听得钟辰轩皱起了眉。

他看着程启思接电话,程启思的表情在不断变化,最后挂断电话的时候,一脸奇怪的表情。

钟辰轩问:「怎么了?」

程启思慢慢地说:「是秦颜的律师打来的电话。她确实留了遗嘱……她把东西都留给了她的堂弟,我见过那个小伙子一次,很上进的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遗嘱里指定的继承人是他,我还真想不起来秦颜有这么个亲戚了……他家里穷,秦颜这两年似乎还常常资助他。」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穷,有多穷?」

「穷到如果没有秦颜的话,连学业都无法完成。」程启思说:「秦颜没有什么亲人,把东西留给他我是理解的,但她年纪还这么轻,却已经把遗嘱都留了。」

钟辰轩说:「正因为她年纪轻轻,前程似锦,怎么想得到自己会在这时候死?」他看了一眼程启思,「那这个酒吧也属于秦颜的堂弟了?」

程启思说:「死过人的酒吧,难道还会有生意?我想自己接过来,作个纪念。」

「你还真有钱。」钟辰轩耸了耸肩,他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你该记得我说的,在这个酒吧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个开始,离结束,还早得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