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叫声哥听听
雨是半夜下起来的,雷声轰鸣,闪电交织,狂风把门板刮得哐哐响。
席望江半梦半醒,忽然忘了身在何处,仿佛还在上一个世界,没有出道之前。
他带着一把吉他,独自在繁华的异乡闯荡,也在夜里遇到过这样的大雨,那时的他尚且怀着一腔憧憬,天不怕地不怕的,只迷迷糊糊地担心着,前两天遇到的流浪狗有没有去处。
醒来已经过了十点,比前几天晚很多,也不知道今天小疯子来过了没有。不过时间这么晚了,大概也丢下东西走了吧。
他仰躺在床上,后背被汗水濡湿了一片,不太舒服地贴着皮肤,但一时也不想动。
总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像是忘掉了什么。
门板轻响了一下,他忽然记起昨夜的大雨,翻身起来去开门。
刚把门拉开,一坨湿淋淋的重物顺势滑落,砸到了他的脚背上。
他吓一跳,连退两步,倒在脚边的少年丝毫没有反应,软绵绵地滑到了地上。
外面起了阵风,卷着雨后浓重的湿意,凉飕飕地刮过。
少年轻哼了一声,四肢动了动,慢慢把自己蜷起来。
席望江回过神,赶忙上前查看。
少年浑身湿透,平常总是瞪得大而圆的眼睛阖上了,纤长的睫毛不安地颤动,脏兮兮的小脸透着不正常的红润。
席望江用手背贴了一下,很烫,大概是受了一晚上的风雨,着凉发烧了。
可那又怎样呢?
他站起身,再一次感到烦躁。
他刚来这个陌生的世界,自己都还没活明白呢,凭什么要接管这么个本来与他毫不相关的麻烦?
可一转眼,他又看见少年紧紧护在口袋里的东西——小半个汉堡皮,已经快被雨水浸泡成糊状,大概又是专程留给他的“食物”。
僵持片刻,他叹一口气,找了块旧毛毯包住少年,兜着腿抱进了屋。
房里只有一张床,他不久前才换的床单,牙咬了又咬,实在横不下心把脏兮兮的小疯子往上放,只好又抱去浴室,烧热水给傻孩子洗了个澡。
拖布一样的T恤直接丢进了垃圾桶,少年瘦骨嶙峋的身体袒露,骨骼清晰得硌手。
一枚发黑的金属片挂在胸前,堪堪卡在锁骨处。
席望江第一次拎他后颈的时候就注意到这条链子,这时拿起来细看,才发现上面刻着名字和年份。
原来小疯子名叫乐初,按年份换算,马上就二十三岁了。
席望江微微有些吃惊,小疯子发育得不好,瘦瘦小小一只,脸小眼圆,一脸不知世事的纯真,他一直以为这人最多十五六岁呢。
潦草地替人擦了身体后,席望江把乐初放到床上,替他盖紧了被子。
带着退烧药和白粥回来时,床上的人依旧沉沉睡着,蜷曲在被子里,侧着头,小巧丰润的唇贴在枕头上,微微张开,呼出的气息濡湿了一小片布料。
席望江叫他起来吃药,推推胳膊拍拍脸,只见床上的人睫毛颤了又颤,圆眼半睁半阖,就是没有醒过来。
他只好托着肩膀把人抱起来,自己侧坐在床头,让乐初靠在他臂弯,半搂半抱地喂了药和粥。
乐初瘦得惊人,怀里好似揽了一把轻飘飘的骨头,没有实感。倒是一头炸毛很茂盛,略微带卷,很有生气地朝四面八方展开。
席望江几乎是魔怔地伸手摸了一把,像摸一只小狗。
摸完想起乐初实际上已经是一个成年男人了,他立刻又浑身别扭起来,忙把人塞回了被子。
床被霸占,席望江只能拎着椅子坐在窗前,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发呆。
他原想着只等乐初醒了,就把人赶走,或者最晚天黑之前,一定要叫他离开。可没到傍晚,乐初的体温越来越高,烧得浑身皮肤泛粉,汗珠一圈一圈地涌上额头,到最后甚至呼吸都微弱了。
这下不仅没能把人赶走,还不得不带去了医院。
钱是找房东借的,今天买药和白粥时他的余额就清了零,原主也没有朋友或家人,通讯录里能联系得上的只有房东。
席望江再三保证本月之内还清,房东太太才不情不愿地松口,条件是从下个月开始房租涨三百。
交完医药费,席望江肉疼地计算余钱,想起曾经一顿饭花去几千上万也满不在乎的日子,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心头难免升起一股沧桑,
不过,也的确是上辈子的事了。
推开病房门,席望江忽然快步冲向病床,一把捏住了乐初挣动的手。
“你病了,好好躺着。”
乐初只是迷迷糊糊地醒了,大概是发现自己身处陌生的地方,不安地想要起身,被席望江握住按回去之后,迷迷瞪瞪地瞧了几眼,伸手轻轻勾住席望江的衣袖,很快又睡着了。
席望江坐在病床边,一时忘了收回手。
点滴管里的药液慢慢下坠,涌入一只苍白细瘦的手臂。
他呆滞地看着,有种恍然回神的错觉,仿佛那只透明的输液管,也连接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将爆炸时丢失的灵魂注入,让他在陌生的世界里,缓缓变得完整。
他想,既然来了,就好好过吧。
再说,他还得找这个小疯子收债呢。
连带着额外涨的房租,也都要全算在小疯子头上才行。
*
*
跑。
要很努力地跑。
跳过种着灌木的花坛,钻进矮墙根的小洞,躲进挤压着腐朽落叶的角落,才能放心地喘气。
可是为什么,前肢变短,身体的毛发也消失了……
糟糕!被揪住了脖子。
原来自己也能像那个人一样用两条腿行走了,好厉害!
他闻起来和那个人好像,他好像成天饿肚子,他不太会找食物呢……
我来罩着他好了!
……
面馆的老板撵过来,乐初灵活地逃跑,四肢却突然被冻住了一样。他猛地抽搐了一下,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躺在奇怪的地方。
那个留长头发的男人,坐在旁边,垂着头打瞌睡。
手背有点疼,乐初动了动,想要给自己舔舔。
男人醒来,按住了他的手。
“别动,还有最后一点药了。”
乐初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自己怎么突然听懂人类的语言了?
很快他又意识到,自己也是人类了。
他原本是一只小狗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是睡了一觉,就跑进了别的身体。
脑子里住着两个生物,轮流管控着这具身体,有时是小狗,有时是一个年轻男人。
乐初这个名字,原本就是年轻男人的。小狗觉得,既然来了别人的身体,那也应该使用别人的名字。
最近,这两个生物越来越分不清了。
有时候,小狗会忘记自己是小狗,男人也会忘记自己不是小狗。他们开始共享一些记忆。
不过这些都没有关系,因为小狗发现,年轻男人的生活方式和自己流浪时并没有差别,虽然一开始用两条腿走路有点难,但他学得很快,他已经能很熟练地当“乐初”了。
“摸着不烫了。”
长头发男人用手背贴了贴乐初的额头。
很熟悉的味道。
乐初耸耸鼻子,用鼻尖去追逐温热干燥的掌心。
“干什么呢,狗似的。”席望江把手抽回来,指尖无意识蜷曲起来。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席望江,你以后叫我哥,给我当小弟,因为你欠我钱,哪天还完哪天放你走。”
手背太凉了,很不舒服,乐初还是想舔,但他没有动,因为眼前这个人的神态和语气,令他觉得十分熟悉。
他记得,在很久之前,他还是很小一只小狗的时候,有个人蹲在花坛边,给他喂了一根鸡肉肠,跟他说了一些话,也是这样的感觉。
那时他没有听懂,他只知道,从那以后,只要每天等在固定的地方,就不用再饿肚子。
要是那个时候自己也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就好了,就能像现在这样记住那个人的名字了。
席望江。
乐初在心里重复了一遍。
“别愣着,叫声哥听听。”
鼻子被捏了一下,乐初皱皱鼻尖。
“唔……”
乐初轻轻哼一声,他很努力地搜寻身体里的另一份记忆,学习人是怎么说话,但一开口舌头就不听使唤了。
“真是个小哑巴?”
“我真是疯了才会把你捡回去……”
席望江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把先前抽回的那只手重新伸过来,手掌轻轻压在他头顶的卷发上,叹了口气。
“算了,我在这儿也没有朋友,以后你就跟着我,等哪天钱还清了……还清了再说吧。”
乐初没有办法回答,甚至听也只是似懂非懂。
人类的语言对他来说太困难,词语和句子已经很难懂了,还有那些藏于言语之外的意蕴,他更加不懂得分辨。
他抬眼描摹席望江的脸。
窗外的天空正燃着绯红的晚霞,席望江发光的轮廓映照在他亮堂堂的眼眸里。
他其实很喜欢当一只小狗,稀里糊涂变成人,心里并没有多少实感,也没有感觉到期待或兴奋。
但这一刻,他忽然想要快快学会说话,快快变成一个真正的人,去当席望江的小弟,去回应席望江的那句“叫声哥”。
他自己也说不清这种转变是为什么。
非要形容的话,大概是因为,晚霞里的席望江,看起来好薄,好像下一秒就要变得透明,如果没有人牢牢抓住他的手的话,会彻底消失在金色的光晕里。
乐初喜欢席望江,不想要他消失,所以向他伸出手,牢牢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