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一直认为我只是一个倒霉鬼,不幸从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初的大天朝穿越到了二十世纪前中期的美利坚,没有手机没有电脑也没有我心爱的psp,甚至连身份也从一个人模狗样的大学狗变成了一个高鼻梁蓝眼睛的美国佬,干的还是个反人类狱警的活儿。

不过至少我平白得了一身不用锻炼的腱子肉,甚至还有机会看到活着的詹姆士史都华因为《费城故事》拿到了他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要知道这个演员可是我父亲的男神之一,仅次于那个演黑帮教父的马龙白兰度。

哦对,马龙白兰度现在还没出生呢。

我工作的这个监狱的名字叫做肖申克,关着的大多是些终身监禁的凶神恶煞之徒,十个里面有八个手上沾过人命,不过性别都是清一色带把儿的。

监狱里的囚犯不是死气沉沉就是被逼成了变态,长得好看的新人总是避免不了被几个特殊爱好者盯上开苞,而监狱里的狱警则是变态中的最高级,每个月弄死那么几个囚犯跟喝水一样正常。

是的,他们都是变态,而我,我觉得我可能是个神经病,比变态还要高出一个精神层面。

大环境逼着人堕落,而我十几年来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的三观又让我没办法心安理得变成个人渣。

真是痛苦不堪。

来到这儿,我虽然学会了抽烟喝酒,不过没有上瘾——我想当个正常的神经病就必须找些途径发泄下工作带来的沉重压力,在肖申克里工作的气氛总让人感觉压抑到喘不动气来。

哦,你问为什么不换个工作,这是个好问题,要知道美国才结束了它的又一次经济危机,在这种人心惶惶的大萧条时代,有份儿工作就不错了。

况且这份工作收入不低,尤其是做狱警还能有点黑色收入——给囚犯们捎点烟和酒什么的,天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弄到的钱,要知道监狱付给囚犯的工资可是少的没法看。

当然其他东西也带,不过我不带,虽然那东西我能拿的钱更多。

不过我的确想攒钱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来到这个操蛋的世界五年,在肖申克也干了五年,自认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偶尔也会动一下我那生锈落灰的恻隐之心。

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安迪,姓杜佛兰,入狱前是个银行家,罪名是被指控杀了他妻子和妻子的情人。

我一直觉得妻子出轨还出的这么理直气壮,这个绿帽子也真是绿成了一片草原,至于罪名和清白,在肖申克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无暇像个耶稣圣子。

安迪有一头栗色的短发,体型瘦长,长得也不赖,看起来冷静又自持,还有点骄傲的孤僻,一副上层精英模样,监狱里的那些人很多都好他这一口,尤其是姐妹帮(也可以说是三相助,但我习惯叫他们姐妹帮)。

监狱里因为强烈欲望成为临时同性恋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姐妹帮的人则是沉溺于用暴力逼迫那些长得不错的弱小新人,尤其是姐妹帮的头目格斯戴蒙,一开始就盯上了倒霉鬼安迪。

虽然这个世界一直是个看脸的世界,但有时候也会是个祸事,至少对于初到肖申克的安迪杜佛兰来说是这样,不得不说我一直是抱着看戏的态度看着这个和羊羔一样的男人的,虽然他比我年纪大懂的也比我多得多,但是不得不说他的武力值太低了,在肖申克这个鬼地方连自保都不够。

姐妹帮的第一次试探是在澡堂,格斯戴蒙被打出了血,我作为一个看完了戏的狱警拎着警棍制止了暴乱,安迪杜佛兰也狼狈不堪,眼里冒着火,死死盯着那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戴蒙。

不得不说这样子的银行家真迷人,尤其还是光着身子的,我一个没忍住对着他吹了个口哨。

然后他眼里的怒火就有一半留给了我。

说实话我的口哨吹的还不错。

大家伙儿都错误估计了这个小羊羔的实力,不过这只是姐妹帮的一次失误,甚至不用想我都知道第二次肯定安迪杜佛兰要栽。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小羊羔还是没有逃脱四只大灰狼的追捕,虽然他反应很快也足够聪明,但这里毕竟是肖申克监狱而不是安徒生童话,那天安迪杜佛兰被按在洗衣房的机器上,一把螺丝刀对准了他的太阳穴,如果不出意外未来至少会有两到三天行动不便。

可惜意外就是我,我觉得我就是从恶龙嘴里救下来公主的王子。

我没那么好心,实在是安迪杜佛兰的那双眼睛太迷人。

做狱警的多少都会两招,再加上警棍加持,姐妹帮的人很快就连滚带爬跑走了,洗衣房里很快就剩下我和小绵羊。

衣冠楚楚的我,以及衣不蔽体的安迪。

天知道他那幅样子有多迷人,我发誓我不是个基佬,但是我真真正正对着他吞了个口水。

他翻身想跑,然后被我眼疾手快一个警棍压回原处。

我的警棍压在他的脖子上,然后小绵羊又在瞪我。

然后我在他的瞪视下开始脱我自己的裤子。

我拿我上辈子和这辈子我来之后的处男之身发誓——

我想上他。

然而没有套,没有润滑剂,小绵羊的后面太紧,我怕疼。

好吧我的那部分遵纪守法的良知又冒出头来了。

然后我就这么提着枪瞪着他,他就这么被我压在警棍下瞪着我。

我们俩互瞪了将近十分钟,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最后我眨眨眼睛,眼睛酸的要死,好吧游戏我输了。

可是下面还是没有软下来的趋势,于是我开始回想我看的那些动作电影,然后发现自己很遗憾没有接触过G开头的要怎么做。

可能......和A开头的差不多?

我于是开口:“听着伙计,如果我现在把我的兄弟放到你嘴里你会怎么办?”

他面色阴沉:“我发誓我会咬断它。”

真是麻烦的家伙。

我只好依照着那些早忘的差不多的毛片开始亲吻他,说实话,来到这边这么久我的初吻竟然是献给了一个男人——幸运的是他并没有咬我一口。

小绵羊很爱干净,身上也没什么味道,这让我很高兴,我忍受不了这边女人的浓重体味和劣质香水的味道,总会让我接二连三的打喷嚏。

他让我想起了我暗恋的那个校花,穿着白裙子站在树下微笑的样子。

我抬头看向安迪,发现他也在看我,眼里面都是诧异。

有什么好诧异的,我就是生疏怎么样,我处男我骄傲。

然后我迅速愤怒了——

卧槽他凭什么比我长两公分!

不一会儿更愤怒的来了——

居然还比我持久!

我晃了晃酸的和断了一样的手,然后抬起头恶狠狠看着他,然后我发现他在笑。

妈蛋有什么好笑的!

被压在身下的又不是我!

我把警棍往下压了压,小绵羊开始咳嗽,然后我飞快地拎着警棍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