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月光
暮色暗沉,霓虹闪烁,南街口地处庆海市市中心,八九点正值这条街最热闹的时候。
街边有家小店,不怎么打眼,从外往内看只见黑漆漆一团,散发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
店前招牌的右下角,上书极淡的“月光”二字。
这是一家清吧。
从店门进来,走三两步,拐两道弯,似有一道屏障隔绝了街上喧嚣,划出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月光的装修以棕黑色调为主,灯光是暖黄色,偏暗,酒吧中央是一小型舞台,上有一架三角钢琴,舒缓的爵士乐在空气中流淌。
这儿仿佛被施了什么魔法,每个人进来后都会不由自主放轻脚步,店内除了乐曲声和客人的小声私语,便是酒液注入玻璃杯时的哗哗声。
可惜魔法也有失灵的时候——
“孟云柏你到底在故弄什么玄虚,再卖关子我走了!”
吧台边,高脚凳上的男人神色恹恹,眉目间充斥着化不开的郁气,左手一刻不停地翻弄着一个精致小巧的打火机,淡蓝色火苗一次次燃起又熄灭,终于,他的不耐烦越过临界值,开始骂骂咧咧。
男人个高,腿长,即使在这么高的椅子上,整个脚掌也能轻松触地,一席蓝黑色戗驳领西装,庄重得像是刚刚结完婚的新郎,但这身打扮显然与清吧内的轻松氛围格格不入。
季霄正是刚结束一场订婚典礼。
不过,他不是新郎,新郎是孟家二少——季霄思慕多年无果的对象。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如此妙不可言,季霄屁颠屁颠围在孟星竹身边数年,恋爱宝典中的招式一招不落统统使过去,都不得佳人青睐,偏孟星竹和谢家那位一见面就跟王八看绿豆似的,看对了眼,二人从相识到坠入情网,再到订婚不过短暂数月,堪称天作之合,一时间羡煞了无数人——季霄除外。
不巧,孟季两家是世交,季家独子如果不参加孟家少爷的订婚典礼,说不过去。
万般无奈之下,季霄腆着张比榴莲还臭的脸,出席了所爱之人的订婚仪式。
礼毕,孟云柏作为孟星竹的大哥兼季霄的至交好友,在季霄周身气压低到极点的时候,深感责无旁贷,火速拉着人逃离现场,到自己偶然间发现的酒吧解闷。
他在季霄肩上轻拍两下,以示安抚,顺便按住准备起身的男人,“别急嘛,稍安勿躁,都说了是惊喜,我还能诓你不成?”
话音刚落,全场光线暗下,爵士乐停止播放,店里瞬时一片死寂。
舞台正上方的冷白色的灯光缓缓亮起——
一个黑发及肩的少年,左手握小提琴,右手持琴弓,不疾不徐来到了灯光之下,侧身站好。
在看到灯光下少年那张脸的一刹那,季霄瞳孔骤然紧缩。
他不敢眼前所见,猛眨两下眼,再往舞台上看去。
妈的,怎么还是这么像。
难以置信,这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相像且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
“怎么样?”孟云柏嘚瑟抖腿,附在季霄耳边轻语,“这人竟然比我还像星竹,如果不是确定我爹只生了我们两个,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老孟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了。”
季霄横他一眼,神色意味不明。
伴随着一声有力的低音和弦,钢琴前奏响起。
前奏响了会儿,少年才撩起一头浓密黑发往后拨去,略一歪头,拿起小提琴在锁骨上夹好,空出双手,旋紧琴弓。
在钢琴伴奏的某一个节点,少年抬起右臂,扬弓——
琴弓落下,弓毛与琴弦高速摩擦,一串紧而密的悠扬高音响彻室内。
运弓轻若飞雪,却又重似千钧,握弓的右腕松弛而有力,左手四指在黑色指板之上翻飞自如,两只手配合完美,相得益彰——如果是内行人便知道,只有在具备极高天赋的同时,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再佐以数不胜数的练习,才能达到如此水准。
为了将台上的人瞧得更清晰一丁点,季霄不自觉伸长脖子,头仰得老高。
少年每一根发丝都清晰地映在季霄眼底,纤毫毕现——他甚至能看清少年额角和锁骨上的晶莹汗珠。
随着拉琴的动作,白衬衫袖口下的前臂肌肉若隐若现、线条优美,夹琴的脖颈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皮肤在灯下几近发光,衬照着丝缎似的头发愈发乌黑透亮,无端让人想起天山上的一瓣雪莲,圣洁,缥缈。
视线舍不得挪开半寸,季霄两眼发直,喉结一滚。
酒吧中央的小舞台仿若一个黑洞,蕴含着神秘而动人的魔力,即使季霄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痴,也在曲声的引诱下忘却生活的一摊烂事,为其所吸引。
余光瞥见好友哈喇子都快流出来的痴态,孟云柏暗自发笑,但也不怎么意外——台上的人和孟星竹,真的很像。
节奏从疾速到缓慢,音色由高昂至低沉,G弦上响起最后一个延长音,宁静,寂寥。
琴声渐低,如一片羽毛,被风吹向远方,消失不见。
乐曲落下帷幕。
惟余音飘荡空中,久久不散。
许久,不知谁起的头,掌声从一声响成一片,震耳欲聋。
一大片掌声中,季霄的掌声最响、最亮,掌心都拍红了,也不见他停歇。
少年又演奏了两首曲子,最终,在满场的安可声中,深鞠一躬,不紧不慢走下舞台,消失在众人眼中。
舞台熄灭,室内灯光再次亮起,爵士乐开始重新播放,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境,并没有真正发生。
季霄怔愣半晌,方才回过神,适应了眼前的光线后,倏而抓起酒杯,仰起头,浸着冰块的威士忌被一饮而尽。
饮毕,似乎仍不解渴,他迫切地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欲再次抓住酒杯的手被摁住,是孟云柏,他说:“如果你对他感兴趣,不如就——”
“孟云柏,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季霄语气带着愠怒,“我才不会,不会……”
他心虚地朝少年消失处扫了一眼。
“包养”两个字季霄无法宣之于口,这种肮脏的词汇,哪怕想一想,都是对少年的亵渎。
况且,这样做又把星竹置于何地。
“真的假的,你可别后悔。”孟云柏半信半疑,季霄对孟星竹的情愫圈内有目共睹,珍珠高高在上不可企及,能有个鱼目杀一杀心头痒也是好的。
他们这圈子里谁还没包养过几个小情儿,比吃饭睡觉还要正常的事,惟季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对此避如蛇蝎。
从前在追求孟星竹便也罢了,现在人家都名草有主了,季霄怎么还是这副清心寡欲的鬼样子,他怎么不干脆出家算了。
孟云柏啧了一声,摇摇头,“想不到啊想不到,季家竟然出了你这么个情种。”
季父季母都是风月场上出了名的人物,二人商业联姻,婚后夫妻俩依旧各玩各的,换情人一个赛一个频繁,比之常人换衣服的速度有过之无不及,季父甚至还在季霄五岁那年领回家一个私生子,季母对此毫无反应,纵是孟云柏浸淫欢场多年,对此也咋舌不已——也不知这夫妻俩是从哪个旮旯里生出了季霄这么个宝贝儿子。
饮尽杯中酒,季霄唰地起身,一刻也不想多待似的,大步流星往外走。
“诶诶你等等我。”孟云柏忙不迭操起外套,紧随季霄的步伐,一边嘀咕,“这才几点,没劲。”
出了门,冷风迎面袭来。
头脑被吹得清醒了一些,季霄往口袋里一摸,脸色微变,“我的打火机呢?”
孟云柏随口道:“落里头了吧,不就个打火机,丢就丢了。”
“那是星竹给我的生日礼物。”季霄皱眉,“我回去找找,你先走吧。”
“不是,你又不抽烟,要打火机有个屁用啊!”
话未讲完,季霄便已转过拐角消失不见。
……这么深情你这么不去演偶像剧啊?
孟云柏知道自己如果再操季霄的心指定会以下老十岁,摸摸自己尚青春的脸蛋,恨铁不成钢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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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月光,季霄刚才的位置现在坐了另一个人,及肩黑发被牛皮筋随意挽起,脊背笔直,旁边放着一副琴盒。
少年从高远的天山上回到人间,和诸位凡人一样,捏着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
打火机就在那人面前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季霄脚步一顿。
这时,一位男士走到少年的身边,和他攀谈起来。
少年偏过头和男士讲话,嘴边挂着微笑,淡淡的,很好看,但却透着显而易见的疏离。
果不其然,没两下子,男士面露不自然,讪讪走了。
幽幽打量着男士仓皇而逃的背影,季霄幸灾乐祸。
又站了一会儿,他一步一步走到少年身边:
“你好,请问你有看到我落在这的打火机吗?”
视线在桌上扫视一圈,卫寻发现了角落里的打火机,递给他,“是这个吗?”
偏头看到季霄后,一霎时,他整个人跟个木头人似的定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