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Mocha!”
程涣坐在二楼露台上冲着家里那条略显憨厚的德牧喊了一声。
比狗先回应他的是自己捡回来当儿子养的弟弟程泠,那狗是跟他同一年养的。
“daddy !在喊我?”程泠从他身后露出颗浑圆的脑袋,一双眼睛长他身上似的。
“在喊狗。”
程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养个孩子非要跟狗争宠,小孩的心思他不懂,也许是有代沟吧。
p国是权钱至上的国度,阶级分化异常显著,上流社会将人作为取乐的工具,模拟斗兽一般扔进拳场。
彼时,程泠还没有名字,他是那里的败者,即将被扔进恶犬笼子里等死,他趴在地上看着牢笼中面目狰狞的困兽,想着自己与它有何不同,默默闭上了眼。
“等等,长的不错,送我那去吧”
高台之上无数灯光照耀,他看不清脸,只知道是个男人的声音。
“程少,这个是残次品不中用了,你要喜欢,我换个厉害的给你。”
程涣是家里派来p国谈合作的,被拉到这种地方来看表演,瞧这孩子瞧了好久,看着他拼命看着他落败,眼底的光亮减弱,他站在台上居高临下。
“要跟我吗?管吃住。”
就这样,程泠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有了一个家人,虽然他们一个黑皮一个黄皮。
但这并不影响他认爹。
略懂一点医术的程涣自诩医者仁心,慈心泛滥地给孩子报了一串兴趣班。
语言,急需翻译;画画,一窍不通;跳舞,广播体操;钢琴,能弹出整个交响乐的架势,不同的是程泠弹的是噪音。
初次当爹,没经验,程涣严厉批评,程泠拿刀的手被迫弹了一手流利的钢琴曲。
十八岁了,程泠用这一首被他哥亲手教出来的钢琴曲向他哥表白。
程涣微微眯眼,心想,养了十年的小崽子居然要跟我求婚!
“回去喝点冷水,清醒清醒。”
一曲毕,程涣转身离去,把程泠一个人晾在原地。
“daddy!哥!我是真喜欢您,您怎么不信呢!”
程泠追在程涣身后跑,嘴巴里嘟嘟囔囔:“捡我的时候不是说我长的不错嘛...”
程涣为人风流又久在商场进进出出的身边没缺过人,程泠因为身手好,跟着公司境外压货,动起手来一点不含糊,一拳一个小朋友。
程涣坐在监控前一脸骄傲“啧,好凶的小狗。”
程泠一有闲下来就蹲在他哥边上看着,看了十年,红眼病天天犯。好不容易熬到成年,哥却把他当小孩不理会他的表白,小孩跟狗蹲在一起商量着怎么“算计”他哥。
两个黑皮凑一堆儿还真有点可爱。
终于在一次出任务回来,程泠负了伤可怜巴巴的蹲在哥门口等他回来。
奸计得逞,成功进了哥的房门... ...至于后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