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谁的crush在卖身?
梧桐城这一带除了写字楼就是学校和研究所,说好听是整个城市精英的栖身地,说难听点,就是牛马集中养殖处。
晚上十一点,995的福报公司已经下班,学校的自习室也熄灯赶人,只有C3栋实验楼灯火通明。
洛知远检查了一下通风橱中的样品,取下蓝色橡胶手套,掏出长裤口袋中震动不停的手机,点开了微信。
发来消息的是夜莺酒吧的领班小谢,洛知远从一堆啰嗦的对话框中提取出关键信息:“今晚十二点的场子救急,来不来。”
“来。”
洛知远看了一眼时间,消息是11:30分,他扶了扶眼镜,回了一个字。接着飞快地点开打车软件,叫了一辆出租。
他把手机塞回长裤口袋,一手拿着实验记录本,一手快速地解开实验服。
他往工位走过去,将白大褂甩在椅子靠背上,扯下脸上的口罩,拉开抽屉,把实验记录本往里一塞,起身往楼下跑去。
出租车已经到楼下,洛知远报了手机尾号,往后排一靠,抬手揉了揉僵掉的脖子肩膀,和司机核对了目的地:
“夜莺酒吧。”
夜莺酒吧隐藏在这一带的写字楼中,是梧桐城富二代中有口皆碑的gay酒吧。
但洛知远不是富二代,他是去当男模的。
他扯着嘴角笑了笑,摇下车窗,抬头望向天空。梧桐城的晚上看不见星星,灰沉沉的云,被城市的灯光染成实验废液池的颜色。
他不知道,他这算不算卖身读博第一人。
洛知远深呼吸,慢慢吐干净实验室吸来的满肚子浊气。
时间卡得刚好,洛知远从车里下来的时候是11:50分。
洛知远不喜欢迟到,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
小谢将他带到房间,看了一眼,又立马嫌弃地叫出来:
“求求你能不能别拿你的衣品糟蹋这张脸了。”
“要我说,你们读书人就是死脑筋,上回你要跟了李总多好,他给小丁送了一套房,市中心,你毕业了挣十年,也买不起吧。”
“今晚来场子挑人的是个新客,挺帅的,要不是他看不上我,我真想倒贴,你小子好运气……记得,多笑一笑,别和钱过不去。”
小谢聒噪,都是废话,洛知远充耳不闻。
他还在想上次样品电镜测试的结果,直到小谢把一件黑色的丝绸衬衫扔在他头上,他才回过神来。
“换上。”
洛知远双手交叉,握住他那件还印着学校log的套头文化衫下摆脱下来,又噼里啪啦一阵电光,脱下他略微有些脱线的旧秋衣。
洛知远的身材很好,倒三角,八块腹肌,算是薄肌男人中的极品。
小谢咽了一口口水,但没等他多看两眼,洛知远又飞快套上衬衫。
黑丝绸衬衫裁剪得体,就是胸口处有些窄,洛知远扣上小腹处几粒扣子,留着胸口一片春色。
“眼镜取一下。”小谢直接上手,捏着洛知远的眼镜框鼻梁架,将有些脱膝的金属框眼睛取下来,洛知远眯了眼睛,觉得酒吧中的灯光都混杂着揉成了一片,有些不真切感。
他不喜欢这里,但被迫打工的人,又有几个是心甘情愿的。
这里是他唯一的选择。
没有第二份工作容许他在几乎填满的实验室日程中间兼职,尽快地挣到十万,补上那一笔飞来横债。
债总是要还的。
洛知远眼神一黯。
酒吧又在他眼中变得清晰。
小谢把框架眼镜重新推回了他鼻梁上:“戴着吧,遮遮你的黑眼圈。你戴眼镜还挺有味道。”
洛知远的脸长得足够好看,皮肤也让小谢有些嫉妒,想掐上两个指甲印。
他省去了化妆的步骤,快速地把长裤脱下,换上小谢准备的、与衬衫相搭的半休闲西装裤。
包厢门吱呀响了起来,烫着一头紫毛的Phill从包厢中出来,垂头丧气地撞了门口的洛知远一下。
小谢一手撑着门,另一手往洛知远背后一推:“去吧,嘴甜点。”
孟景坐在卡座上,旺盛的好奇心终于被消耗尽,从一开始左顾右盼、看什么都新奇,到现在低着头数玻璃杯壁上的水珠,只花了半个小时。
他抽了一张纸巾,绕在鸡尾酒的玻璃杯上,玻璃杯外壁渗出细细密密的水珠,很快将餐巾纸浸湿。他又抽了一根吸管,把调酒师精心搭配的彩虹,搅和成一团浅酱色。
他后悔来这里了。
嘈杂的重金属音乐刮着耳膜,空气里充满了各种酒液与香水混合的味道,都不是他喜欢的。
圣诞节将近,他高中就在一起的那一帮哥们又要聚在一起嘲笑他了。
他是他们中间唯一的处男,也是他们中间唯一的单身狗。年复一年,赌他什么时节脱处,就成了他这一帮子损友中间的保留节目。
孟景洁身自好,他做不来随便的事情,就打定了主意,来找一个漂亮会演戏的男模,装一阵子男朋友,先应付过圣诞到新年这一段,反正新年一过,最讨厌的那个就又出国了。
可惜,他想得太简单了。
夜莺酒吧的男模,皮囊好看,但夜场中混多了,总带着一股讨好的味道。
别说骗他那群人精朋友了,就是他自己这样的傻白甜,也能一眼看出来不对劲。
“下一个。”
孟景习惯性地摆出一个笑脸,他的脸部肌肉都笑得略微有些僵了,但他惯来如此,不管对面是谁,不管心里有多失望,他总是会多留几分情面。
厚重的隔音门在洛知远身后合上,他吸了一口气,不怎么敬业地摆出男模的职业微笑。
他的嘴角往上扬了扬,眼尾却丝毫未动,借着眼镜镜片的反光,审视着沙发中专心玩纸巾的顾客。
“小孟总,您好,我是……”
“洛博士,怎么是你!”
孟景突然抬头,手猛地一颤,茶几上那杯鸡尾酒应声而倒,哗啦啦洒了一地。
洛知远往茶几走过来,帮他扶起鸡尾酒杯,干脆利落地从一旁纸巾盒里拽出一叠,将茶几上的酒液拢在一起吸干,又把纸巾抛入垃圾桶中。
“叫我名字吧,洛知远,没有毕业不能叫博士。”
他怎么知道自己是谁?
洛知远按下心中疑虑,职业性地笑了笑:
“酒撒了,我给您重新点一杯?”
兼职男模,除了出场费,最大的一份收入就是酒水的提成。按小谢介绍过的,定这个包厢的,直接给人推最贵的就行。
孟景还沉浸在“在错误的地点遇到对的人”的震惊中,洛知远已经给他介绍完三种酒,不选最好,只选最贵,这一单完了,他的债务进度可以完成一大步。
“啊,好,谢谢。”孟景有些呆愣地点头,他脑子还有些没转过弯来,他想象过无数次再遇到洛知远的场面。
在他的想象中,他和洛知远要么在学术会议上重逢;要么在某个博物馆相遇;再浪漫一些,就该在被困在同一场大雨里,在同一个咖啡店躲雨。
最好是咖啡店,洛知远穿着白衬衫,被雨淋湿一点点;他可以上去递一张纸巾,看着洛知远取下眼镜,慢慢擦干净眼镜片上的水珠。
然后开车送他回去,顺理成章地要到微信,再接下来……
他设想过很多种可能,要如何去索要联系方式,要如何吸引走洛知远的目光,但他从来没有预料过这样的情景。
洛知远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对了,你怎么在这里?”
话一出口孟景又觉得不合适,这话怎么听着像嫌弃洛知远现在的身份,不行,不能让他误会。
孟景紧张得耳尖微微发红,手指握紧了拳头又松开,有些结结巴巴的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能在这里遇到你,太高兴了。”
“缺钱。”洛知远省略掉十万飞来横债的前因后果,简单回答,又问道:“我们曾经见过?”
洛知远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用排除法在脑海里迅速地把所有可能过了一遍。
孟景不是理工大同系的学生。
没在同一个会议上见过面。
也没在同一个饭局上喝过酒。
他的交际圈很小,小到就像个浅口兜,一掏见底,干干净净,里面摸不出个孟景。
孟景皱了皱鼻子,露出颇有些委屈巴巴的失落神色来:
“你果然不认得我。”
洛知远的视线在孟景脸上一扫,他转念又想,今晚让人点了那么多酒,敬业一点,稍微提供一些情绪价值也是份内之事。
于是,他给孟景倒了三分之一杯酒,递到人手中,微微笑了笑:
“没关系,现在就认识了。小孟总好,我叫洛知远。”
洛知远伸出手去,孟景握住他的指尖。
好凉,好想给他捂热。
酒吧是寻欢作乐之地,孟景害怕自己的贪心让人误会成轻浮,更怕冒犯到洛知远,轻轻握了握,又收回手指。
洛知远不太会聊天,他还在回忆着小谢提前给他发过的酒吧陪聊必备技巧,孟景却很快调整过来,拉开了话匣子。
吧啦吧啦地扯着洛知远,从今天鸡尾酒的颜色,聊到phill的紫头发,又聊到古罗马的紫染剂,再到现代化工与材料……又从科技聊回生活,从晚餐聊到水果,从樱桃讲到草莓。
孟景像一把机关枪,叭叭叭叭地,他时而皱眉,时而大笑,眼睛始终亮晶地盯着洛知远。
洛知远只需要在他卡壳的时候稍稍提醒一下,再时不时点头,“嗯”一声,他就能当一个多功能全自动聊天机,运转下去。
省心,有钱,不动手动脚,看着还相当单纯。
洛知远给这位顾客打了满分。
“我该走了。”
洛知远看了看电子手表,显示凌晨两点十分,现在走他能在三点前回到床上,睡到明天早上九点,保住六个小时的睡眠,谨防在高强度的牛马生涯中猝死。
“时间过得太快了,我下回还能再找你吗?”
孟景有些意犹未尽,双手撑在茶几上,抬头看着洛知远。
“手给我。”
孟景坐下来,伸手摊开掌心。
洛知远弯腰,摸了一支笔,犹豫了片刻,在他手心写下手机号码。
圆珠笔的笔尖写在掌心痒痒的,孟景的心也像被什么挠了一下,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