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番外 碎片
碎片1
最后一节课上完,老师又拖了几分钟后才宣布下课,宣布下课的话语刚落,学生们便蜂拥着向外涌去。项明戈慢吞吞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和他一起的朋友不耐烦的敲了好几次他的桌子后,他才向后一退将椅子推开站了起来。
“急什么。”他说,“现在去食堂也是人挤人。”
“人挤人总比买不到饭强吧。”朋友反驳,扯着他的胳膊就向外走。项明戈耸耸肩,大迈步跟在他后面。
下楼梯时项明戈再次感受到了自己背后有来自陌生人的注视,他敏感的抬头向自己后面看去,但一切如常,没有人在看着他。朋友见他顿步,于是问他:“怎么了?”
项明戈摇摇头:“没什么。”那是一个不含恶意的视线,视线主人大概不怎么注视别人,所以也不怎么会隐藏自己视线,项明戈已经习惯被人注视,因此倒不觉得有多困扰。
在往后的日子中,他偶尔会察觉这个视线,却一直不知道这视线是否来自同一个人。
项明戈十八岁时做过这样一个梦。
在梦里,他正在学校的操场上,操场和学校都空荡荡的。天阴着,使学校的建筑显得阴暗而具有压迫感。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正在操场的跑道上走着,这很奇怪,但梦里的他却并没有觉得奇怪。等绕着操场走了大概一圈,项明戈离开了操场,向教学楼走去,而在走向教学楼的过程中,项明戈突然明白自己是在干什么了——他在找人,而那个人就躲在学校中。
他在找谁?为什么要找这个人?项明戈又感受到了那个视线,那个轻柔的、脆弱的视线,那个人从来只敢短暂的注视他,像点水的蜻蜓,视线在他身后轻轻一点,然后立刻消失踪迹。项明戈转头,向后,又继续换方向,他明明是在寻找那个视线的主人,却又好像是在循环着寻找过程。
你是谁?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告诉我吧。
十八岁的项明戈醒来后很快就忘记了这个奇怪的梦,二十五岁的项明戈更不会记得这个梦。
但二十五岁时,项明戈终于知道了自己高中时,曾数次匆匆掠过他的视线的主人。
—END—
一共三个番外,和正文没什么关系。
都很短小,是过去的碎片。
碎片2
大学时因朋友牵线,郑知君谈过一次恋爱。只是虽说是恋爱,也不过只约过几次会,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连一周都不到。
对方是隔壁A大的学生,比郑知君大一岁,称他为A吧。在答应朋友介绍后,郑知君和A约在了书店见面。见面那天,郑知君和A在书店门口碰面后,他们只简单的向对方进行了有关姓名的自我介绍,便分开行动去找自己想要的书了。
郑知君对他有分寸的交往方式很有好感,便试着和A继续相处了下去。A大概也同样,又或许因为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交往’,所以没过几天,A就向郑知君告白了。
郑知君很吃惊,有些拿捏不准分寸,便去找朋友商量。
“你对A 有好感吗?”朋友问。郑知君迟疑,但仍点了点头。
朋友于是劝他:“那为什么不给A一个机会呢?好感是爱情的萌芽,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郑知君想说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但朋友却使坏揉乱他的头发,笑嘻嘻道:“可是什么呀,你也给自己一个机会不好吗?要是在大学都没谈过一次恋爱,日后想起来会很遗憾的。”于是郑知君咽下自己没说出口的话,被他说服了。
但答应了A后,很快郑知君就发现自己并不适应恋爱生活,或者说——是他没办法把A当作恋人看待。
在喜欢别人的同时,却又在和另一个人交往,郑知君不仅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自己,这件事还将他撕裂成了两半,而因为无法平衡自己的喜欢,郑知君很快就向A提了分手。
A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发怒,他只是意有所指道:“我喜欢你,但也并不是非你不可。”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但在离开店内前,A问他:“我是你的第一次恋爱吗?”
郑知君点头,对方于是道:“这样也很好,第一次恋爱总是让人印象深刻。我希望你能记得我再久些。”
郑知君怔愣,他问A:“我们不能做朋友吗?”
对方的语气轻松:“不能,我喜欢你。你有喜欢的人吧?”他问。
郑知君不知道该不该承认,但他最终点了点头。A于是笑了,道:“那就真的不行了,我怕和你做朋友,我会控制不住嫉妒。”
这是郑知君第一次恋爱,虽然对朋友感到抱歉,但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END—
碎片3
大学毕业前,项明戈谈过的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
陈明哲说这是‘白露事件’的报应,这本是句玩笑话,项明戈却有些当了真。所以他后来又想自己当初为什么答应白露,无非因为那是‘一件好玩的事’,而他又向来不缺少爱慕者。只是那时项明戈不明白,感情并不能被当作‘一件好玩的事’,而建立一段关系更是需要双方的互相信任。
他所有以分手告终的恋情,追其原因,导火索无非是当初他跟白露提分手,因为那件事,所以对方便觉得他不可信,认为他不可能好好对待一段感情。项明戈确实是个花花公子吗?倒也未必,但现实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了。
项明戈后来没有再跟陈明哲讨论过这件事,只是自己做了决定。
当得知项明戈毕业后打算去C市发展后,陈明哲的反应很大:“你要去C市?!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去C市?”他就像一个过度担忧孩子的母亲。
项明戈懒洋洋的跟他开玩笑:“谈恋爱?”
“靠!”陈明哲却信了,他一拍大腿,四处看了一眼,才小声问道:“是因为那谁吗?我记得她老家就是C市,你不是为了追她吧?”
项明戈见他真信了,有些哭笑不得:“你是说柯雨宁?”
陈明哲却恍然大悟:“对!就是她!你之前不是还跟我提过她吗?你喜欢她?”
“不是。”项明戈斩钉截铁道,“柯雨宁确实是C市人,但我不是为了她才决定去C市。我一直很喜欢C市,大二暑假我不是去过C市吗,所以就想要不然毕业也去那里发展算了。”
陈明哲哦了一声,遗憾道:“其实柯雨宁也挺好的,业务能力很强,长得也很可爱。”
项明戈拍一下他的头,让陈明哲差点把头埋进饭里:“真不是因为她,她有女朋友了好吧。”
“有女朋友了?唉,我是真觉得她不错。”陈明哲习惯性接话,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女朋友?!!”
项明戈忍笑:“是啊,女朋友。”
“怪不得她不喜欢你!”
“你这是什么心态?”跟老妈一样,但后半句项明戈识趣的没有讲出来。他放下筷子,敲敲桌子催促陈明哲:“快吃吧你,等下回宿舍换衣服打球去。”
陈明哲于是唉声叹气一番,然后专注地埋头吃面了。
—END—
这个故事结束啦,谢谢陪伴。
希望看到这篇文的大家的暗恋都可以开花结果!
因在另一网站发文后被认为和同站另一作者旧文相似(我的发文日期早于对方)所以冒泡发一下声明,顺便写了后记(我真的很啰嗦
在此郑重感谢在我写文期间一直忍耐我骚扰的朋友们、留言的各位读者、废文网及废文网写了推文的两位编辑。
希望我的下一篇作品也能令你们有些微的感动。
啰嗦的声明兼后记
情书的发文日期是2018年2月20日,最先发表在长佩旧站和新站(读者可自行去网站搜索,查看发文日期),写作过程中并无对其他作者的融梗(更到第四封时因状态不好停更了数月),故事和人物均属于原创。
创作的最初目的,说来非常不好意思,是我突发奇想,想要写一个虐的故事。在开始写的时候我和朋友沟通,说我到底想写什么样的故事,在讨论之后(其实是我单方面的讲述,在此感谢听我讲述的朋友们),我说我要写没有结果的暗恋故事。
而故事之所以以信件和过往、现实交叉的方式表现,一方面是因为我曾跟朋友说过的虐梗(时间过长,已经忘记是什么梗了,但聊天记录仍保存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自己喜欢写信,于是本文便沿着这一想法铺展开来了。
文章刚写没多久,我其实就开始记录了一点后记,虽然后来因太过羞耻和觉得过于老妈子所以没有放出,但后记仍留有痕迹,还剩下的内容如下:
【能把爱意表达出来的人都很勇敢,但只敢偷偷表达爱意的人们也同样可爱,写这篇文,是希望大家都能够做项先生,所有心意都应该被好好对待。】
这就是文章写就过程中,慢慢丰满起来的文章内核。
《情书》说到底,只是个平淡又琐碎的故事,我对有些情节的把控也有些拖赘,只是因为题材原因,才有幸得到很多读者们的喜爱。
而这个故事,在写到最后时,我已然将它看为治愈故事了。
完结至如今,《情书》侥幸获得很多关注和推荐,我虽十分惶恐,但也确实感受到了快乐。
愿读过此文的朋友,能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暗恋并不令人感到羞耻,亦不高人一等。
喜欢上一个人,说出口或没能说出口,这份爱情都是在闪闪发光的。
愿你们快乐。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