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你是神经病吗

十五年前,X城。

那年宋临还没去美国,沈昭也还没被叫沈总。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一串串的红鞭炮点燃了引线,在城西的一个小区里炸开来。

俗话说,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彼时的宋临经历的就是这最后一喜。高考出分后,他成绩斐然,独占鳌头,让他爸多年佝偻的后背狠狠直了一把。

劈里啪啦的红鞭炮响彻左邻右舍,就是要代替语言高声炫耀:俺儿高中了!

话题中心的宋临本人,却出现在城市的另一头,远远地避开了属于他的喧嚣。

他身后背着一个鼓鼓囊囊、洗得发白的旧书包,里面满满装着从市图书馆里借来的书;脚下踩着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自行车,正在街口等红绿灯。

他这样逃出来完全是事出有因。

自出分以来,各大报纸都开始报道各省各市的状元,电视台也默契十足地举着摄像头四处采访,如火如荼地进行每年一度的“造神”大业。

偏偏宋临长得十分帅气,一张冷冰冰的俊脸自带话题热度,各大新闻媒体就跟被磁铁吸住的铁屑似的,呼啦啦往一块儿攒,宋临家的门槛都要被踏平。更别提还有要他“笔墨”沾沾喜气的陌生邻居——宋临哭笑不得,从草稿纸里随便找了两张应付过去,竟然也被视若珍宝。

彼时的宋临读了太多海明威之流的大部头,非常看不起世俗对“唯成功论”的盲目崇拜,只觉得浑身不适,像掉进一筐野毛桃里,扎得刺挠。

……眼前红灯变绿。

数量车子一齐发动。宋临握紧把手,正要稳当地下坡拐弯,马路边上突然窜出来一只小花猫。

“呲呲呲呲——!”宋临惊魂未定,猛按刹车,连忙向左避开!车轱辘擦着小猫尾巴过去,宋临刚松口气,忽然后面嘭地一股巨大推力,霎时人仰车翻!!!

宋临在地上滚了一圈半,立即跳了起来。一方面是因为他几乎毫发无损、没怎么受伤,另一方面是因为夏天的沥青路能烫死人。

宋临一抬头,看到罪魁祸首从车上下来了。

怎么形容那种男人,你看一眼就知道:长得好,而且知道自己长得好,还知道该用在哪儿。

他穿一身剪裁极其合身的黑色西装,梳着背头的额头前垂下来几绺头发,没有打领带,扣子也不系,胸口就那么大喇喇地敞着。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露出结实的线条;从宽肩到腰部收紧,再向下是两条笔挺劲直的长腿。

黑衣男看着面前的人没事,立马倒打一耙,怒喝道:“你丫怎么骑车的??”

……嗯???

宋临以为自己听错了。

黑衣男继续道:“哼,不说话了。你不说我说。你俩眼珠子那个窟窿用来喘气的???”

十八岁那年夏天,下午15时03分48秒,宋临认定自己遇到了全世界最匪夷所思的神经病。

……华而不实,虚有其表,绣花枕头一包草。这是宋临对沈昭的第一印象。

他立即毫不客气地回击:“你小脑发育不良,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

不等对方反应,宋临就冷着一张脸散发着森森寒意,蹲下去捡散落在地上的书。对方回过神来,两人开始唇枪舌剑,对面说一句宋临就怼回去,谁也不让着谁。

沈昭看着宋临面无表情地去掸砖头般厚书上的灰,心想这书呆子真是酸文假醋;

宋临一边仔细检查书籍上是否有磕磕碰碰,一边暗讽这西装男真是败絮其中。

慢慢的两人身边围了看热闹的人。见过婆婆媳妇吵架,夫妻情侣打架,俩爷们当街拌嘴还是第一次见。

“私了吧。”沈昭烦躁地抓了一下头发。

“行,”宋临指一下自己的自行车,“你看着赔。”

沈昭眼珠子都要掉出来,心想老子宾利的保险杠都蹭花了,这太爷爷辈的二八大杠先喊上窦娥冤?不过按照交通安全法,中国法律保护弱者,这次只能自己认栽。

“够么?”沈昭从车里掏出一叠厚厚现金。

宋临淡淡地从一沓红爷爷里只抽出来一张:“够了。”

沈昭挺意外,不由得多看了宋临一眼。

刚才他光顾着发泄情绪,都没怎么仔细观察。现在对着宋临这么客观地上下眼一扫,端的也是玉树临风的好模样儿,仪表堂堂的,一身白衬衫干干净净。就是身高太高了,不是自己的取向——比他还高小半个头呢。

“……你穿增高鞋垫了?”

宋临用看神经病的目光瞪了沈昭一眼,转身骑上被撞的车歪歪扭扭地走了。

他回到家里,先向隔壁的王大爷借了一把大铁锤,又去五金店买了点材料,在院里铛铛地修自行车歪掉的车头。

大太阳火辣辣的,晒得人大汗淋漓,宋临咬牙切齿地恨沈昭——主要是特别心疼那些刚借出来的新书。没有好学生是不爱惜书的,有几本精装被蹭得脏兮兮,得给图书馆付赔偿金,宋临拿那一百的用处在这。

“小临,吃饭了!”说这话的是宋临的母亲,邵丹琴。

饭桌上是一碗热乎乎的阳春面。汤底里加了几滴猪油,面条上盖着火腿丝和一只大鸡腿。宋临家境不好,这样的一顿是很奢侈的。但是自从出分之后,每一顿都是这样的饭菜。

宋临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还听说过关于自己并非父母亲生的谣言——怎么可能呢?

没过几天宋临就要去学校报道了。

X大在宋临家的另一头。X市的布局以市中心的教堂为界,东边是CBD和富人区,西边是濒临拆迁的平民楼,正好应着太阳东升西落。

宋临家就在这座教堂的西边,稍微一仰头,就能看到大道对面灯火辉煌的沈氏集团,大剌剌地建在市政府对面。摆了明的影响市容,但竟然没人有异议。

转眼宋临入学,收拾寝室、搬行李,在教学楼间奔来奔去地上课。

这天学校组织讲座,说的是网赌危害,使人家破人亡云云。宋临在下面写微积分作业,忽然手机狂响。

他跑到外面接起:“你好。”

“请问你是不是宋志明的儿子?”

“是,”宋临后知后觉,“你是什么人?”

对面已经挂断。

宋临十分惊讶,打回去却只有忙音。

撂下电话,远远看到远方走来一群人。一水儿的黑衣黑裤,斧头帮似的,众星捧月般围着中央一个年轻男人。待走进了,发现还有几个熟面孔点头哈腰地跟在左右,竟然都是开学典礼时露过面的校领导。

簇拥而至的男人掀起眼皮,不咸不淡地瞥了宋临一眼。

——来者是谁?正是一个月前追他尾的宾利车主。

宋临暗自冷笑,这年头兜里有几个臭钱,什么人都可以受人吹捧。

他冷着脸,装没看见沈昭一样迎面走过去。但是他并没有走成,因为他的学院教学主任卜浩思一伸胳膊把他拽住了。

卜浩思爬到这个位置可不是白爬的,他眼睛多尖啊!一早就发现沈昭的视线远远就落在宋临身上了。沈昭这次来,就是要和学校商量新图书馆的建设项目。宋临作为今年的状元,如果能给沈昭留下个好印象,那事情不是顺利多了?

宋临走也走不得,只能皮笑肉不笑地扯一下嘴角。

沈昭见他这个不忿样儿,也喜见其挫地乐了。

宋临看着他。这次的距离比上次近了太多,不由自主地观察起来。客观来讲,这人笑起来没那么招人烦。

系主任看着两人沉默着互相打量,主动开口破冰:“小临,这位是沈氏集团的,沈董事。”

说完就不吱声了。宋临瞪着卜浩思。

“我叫宋临,”他还是主动伸出手去,嘴里做着自我介绍,“我是X市今年的高考状元。”

哪有这样做自我介绍的!平时最会溜须拍马的卜浩思主任立马抹了把汗。

沈昭倒是挺惊讶的。这他妈书呆子还不是一般书呆子,还是个赛级的。高考状元呢。

但沈昭没有握宋临的手。他只是懒洋洋地挥手叫来秘书,名片代替手掌塞进宋临手里。

周围的领导们都松一口气。下一秒看见沈昭拍了拍宋临的肩,笑着说了句说什么。宋临脸色骤变,男人却已转身离去。

有领导走到后边,来打听沈昭刚刚说什么,是不是和新项目相关的?宋临摇头,脸色像锅底一样黑。手里名片攥得死紧,仿佛要攥出水来。

沈昭说的就一句话,10个字:状元啊?看起来也就那样儿。

他说这话没别的意思,纯粹就是想逗逗书呆子。结果把宋临气得半死。

宋临不是自负傲慢的性格,但他认为他的自信和能力是匹配的。从小到大当惯了别人家的孩子、老师口中的标杆,不想听那么多夸赞也听得太多了。在学校这种象牙塔的王座上坐了太久,第一次被人这样轻视,自然怒火中烧。

宋临把攥成鹌鹑蛋一样的名片向垃圾桶里使劲一抛,铛啷一声。

回教室里继续听讲座。宋临一边挥舞着笔杆子算微积分,一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这样只在背后跳脚,怎么不算一种未战先怯。

还好只过了半节课的时间,并没有人来收拾走廊的角落。宋临扔出去的纸团就躺在一个咖啡袋子脚底。

把揉成一团的名片摊开,上面亮堂堂的两个大字:沈昭。

后来宋临从同学和老师口中听得沈大少的许多事迹。

有趣的是,与宋临对他的印象完全相反,别人提起沈昭几乎都是称赞连连。说他早年沉迷极限运动,在一场赛车活动里出了事故,把沈老爷子吓得半死,从此浪子回头,洗心革面;更有甚者,夸他的点竟然是说他风流情场,花草皆沾,却从不纠缠,出手也大方阔绰,一点不吝啬。

宋临嗤之以鼻,说这些还能叫优点么。

宋临的富二代舍友游然犀利评论:这世道就是这样,男的帅气,有钱,再加一点风流,那就是所向披靡,要星星要月亮,要什么有什么,干啥都有人夸。

宋临说,拐着弯儿捧你自己呢?

游然笑着把枕头支起来,又慢悠悠地卖关子,问他要不要听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不听。”宋临一边摇头一边从书包里掏出教材。

“你就假正经吧!”游然煞有介事地说,又神秘兮兮地压低声线,“我听说的最离谱的,是说那些女伴都是掩人耳目,沈大少其实好男色。”

【作者有话要说】

把曾经的故事又打磨了一下,希望大家能喜欢

本人正经写的第一本小说,开心。

文案写不下了,避雷的放在这:

攻受人设都不完美,作者非攻控也非受控,一切只为描述故事本身,不适合极端控控党阅读,文慢热

攻洁,此前是直男。受后面洁,此前是1。

宋攻沈受,年下攻

过程略狗血,但结局肯定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