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02

史迪奇

停车场里有些昏暗,钟远打开后备箱门,准备和孟航一起把行李放进去。后备箱门一开,一束向日葵让几个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那束花开得热烈,选得是花瓣颜色金黄的品种,花束中间蹲着一个戴学士帽的史迪奇玩具公仔。q267=981125!2

钟远向戚时雨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戚时雨耸耸肩,示意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钟老师到底见多识广,冷静地把花拿出来,塞进林念怀里,认真道:“祝你毕业快乐。”

林念愣愣地接过花,抱在怀中。

回去的路上林念一直沉默着,更多的时候只有戚时雨和孟航说话,钟远认真开车,时不时搭上一句腔。

林念低头看自己怀中的向日葵,每一朵都开得正好。几只作为搭配的尤加利叶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正中间的史迪仔不光带着学士帽,身上还穿着学士服,蓝色的大耳朵立在帽子两侧,林念忍不住伸出手戳了戳它软软的大鼻头。

原本沉到谷底的心脏像是按不住的小麻雀,又一次跃跃欲试地跳起来。

孟航余光中瞥见他的神色。他们做了两年室友,他自然知道林念床头放着一个史迪奇的公仔,回国前林念费了很大劲才把它塞进行李箱里。

孟航住的地方与他们回程正好顺路,交通难得的顺畅,没过多久就到了孟航家小区外头。林念下车帮他搬行李,那束花被林念小心地放在一边,孟航看了看那束花,对钟远和戚时雨道:“今天多谢戚哥钟老师,咱们以后再聚。”

戚时雨豪爽地一摆手,说了声“客气”,然后转身上了车。

车下只剩林念和孟航两人。孟航接过自己的行李,跟他说:“快回吧,回去好好休息。”

“嗯。”林念点点头,也上了车。按下车窗,冲孟航摇手。

“Lin!”孟航突然喊他,见他把脑袋伸出窗外,又露出八颗牙,笑得灿烂:“咱们过两天毕业典礼见!”

林念抱着他的向日葵,心不在焉地点头。

车子再次驶上环线,林念仍然对着花束发呆。戚时雨清了清喉咙,跟他搭话:“哥挑这花怎么样?是不是特喜欢?”

“嗯。”林念低低应了一声,又道,“这两年戚哥给我寄了那么多东西,真的很谢谢你。”

“嗐,你这小孩儿,就是瞎客气。”戚时雨通过后视镜看他,“早就跟你说了,你跟戚朗是一样的,都是我们家的小孩儿。”

林念笑了笑,没说话。倒是钟远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拍了拍戚时雨的脑袋:“说什么呢?这辈分怎么算的?”

“好好开车!”戚时雨把他的手扒拉到一边,“林念才不在乎这个呢,是吧?”

林念看着他们,突然道:“戚哥,你和钟老师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好,真好。”

戚时雨再次通过后视镜去看林念,他已经不再是十七岁的少年,青年的眉梢眼角有了丁点儿成熟的味道,又染上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他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看起来年轻又干净。戚时雨假装不经意地换了个话题:“回来以后住哪儿?要不还是住到百花巷?你的房间都给你留着呢!”

林念摇头,说:“送我回爷爷家吧,戚哥。”

戚时雨还想劝劝他,他先截住了话头:“没事了戚哥,我可以的。”

“也行吧。”戚时雨示意钟远改变行驶方向,“之前我和……我们把那屋子都收拾干净了,你和爷爷的东西都好好收拾着。每个礼拜也找了家政去擦一擦灰,去了就能住。”

林念再次道谢:“谢谢哥。”

“晚上在翠园定了位,给你接风。”戚时雨道,“晚上七点半,你回去先休息一下,我们提前过来接你?”

车子拐进一条老街,穿过七扭八拐的巷道,最后停在一栋砖红色的四层小楼前头。戚时雨和钟远下车,帮林念把行李箱搬上了二楼。

林念深吸一口气,掏出一串钥匙,拧开了门。门开的那一刹那,没有想象中那种久不住人才有的沉闷气息,入眼所有家具没有半点灰尘,屋里还有淡淡的香氛味道。餐桌中间摆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一束开得正好的鲜花。客厅的阳台上,绿萝长得枝繁叶茂,长长的叶片从窗台上垂到几近地面,几盆月季开着耀眼的鲜花。

戚时雨和钟远也没想到门后面是这样的场景,好在林念不是会寻根究底的人,两人稍微帮他整理了一下,就准备告别,让他好好休息。

林念在门口送他们:“哥,晚上我自己过去,你们就别过来接我一趟了。”

戚时雨应:“也行。你赶紧回去睡会儿。”

“哥。”林念叫住他。

戚时雨和钟远回头。

“花是东哥准备的,对吗?”

“……”戚时雨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不过林念好像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下一秒他就笑着冲他们摆手:“哥,你们路上开车慢点儿!”

见他们走远了,林念才关上房门。他把那束向日葵放在餐桌上,和花瓶并排摆着。拉开一把餐椅,坐在桌前盯着,发了一会儿呆。

然后他起身,把花束中间的史迪奇拿起来,进了卧室,打开床头的行李箱,拿出另一个史迪奇,把两个玩偶肩并肩地放在床头。

高考完的那个六月,也是这样炙热的夏天,他们在S城的游乐园看到这两个毛绒公仔。那时候的林念从来不敢说自己喜欢什么,在人群中他总是沉默的。他也没有看过那么多动画片,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父母离世前,他每天下午守在电视跟前,等着看电视里五点半播放的星际宝贝。电风扇在他耳边嗡嗡地转着,母亲会给他一碗草莓味的冰淇淋,坐在他身边,跟他一起看动画片。

这是他记忆里最温暖的的时光。所以他喜欢这种有些暴躁充满破坏力的蓝粉色外星小怪物。

游乐园里的每一只公仔都很好看,很可爱,但是也很贵。所以即使他再喜欢,也只能看一看。

他站在货架前,注视着史迪奇的大眼睛,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伸出手摸了摸史迪奇的大脑袋。

毛绒绒的,很温暖,很柔软。

一只温暖的大手就在这时候摸上了他的脑袋,男人沉稳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喜欢这个?”

他赶紧摇头。

男人却伸手拿过一只蓝色小怪物,塞进他怀里,对他说:“喜欢的东西让我们感觉到快乐,而快乐是最昂贵的奢侈品。今天我送一份快乐给你,以后要多笑一笑,好不好?”

林念说不出拒绝的话,抱紧了怀里的玩偶,小脸涨得通红。

男人拿起边上一只穿着学士服的史迪奇,看了看林念的神色,知道再多一只他一定会拒绝,于是把那一只放回货架,对他说:“等你毕业的时候,再送你这一只。”

有人说人类的记忆很脆弱,很容易丢失。可是为什么他说的每一句话,自己都记得呢?

记忆总是在遇到触发点的那一刻如潮水般涌入脑海。林念侧躺在铺着干净床单的床上,两只史迪奇并排看着他。他忽然想起那天他们在游乐园里看焰火,他怀里抱着史迪奇,身边站着那个人。那天还有很多的人,可是他的世界里只留下两个人。

漫天绽放的焰火像是开在心上,那应该就是最初的心动。

林念裹紧了被子,被子上有晒过的阳光的味道,空气里似乎还有熟悉的香水味。

他就这样沉沉睡去。

我真的超喜欢暴躁外星小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