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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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了管理局两个月的案子,有了菲茨杰拉德大公的势力的帮忙,仅仅用了两天就抓到了行凶的吸血鬼。
伍德本想去感谢,没想到吃了个闭门羹,据说是钟先生的病情更严重了,大公不见任何外客。
再次见到钟映崖是在一个月后的亚摩斯广场。
亚摩斯广场是全国有名的标志性地标,有英雄的纪伯伦国王雕像,东边是美丽的维尔香湖畔,西边是繁华的商圈,可以说是全市最热闹的地方。
已愈深秋,寒风萧瑟,钟映崖身穿宽大的黑色风衣,戴了条棕色围巾,颀长的身段,俊美的容貌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而他对旁人的视线熟若无睹,他低头看脚边的白鸽,过长的发丝垂下,随风飘扬。
“啊,钟先生,您怎么会在这里?”对于在庄园之外的地方见到长时间沉睡的钟映崖,伍德表示非常难以置信,他一开始还以为是看错了,细细一辨认,发现竟真是他。
钟映崖迟缓地抬起了头,视线在他身上凝了许久,似乎是在努力回想他是谁,后来他道:“是伍德先生啊。”
“谢谢您和菲茨杰拉德先生的帮助。我本来想要亲自去感谢的,但听说您前段时间病得更重了。”
“老毛病了。”钟映崖从袖子中伸出了手指,将头发撩到了耳后,清冽的眸眼落到了伍德脸上,“伍德先生看起来不太好的样子。”
这话叫伍德茫然了,很快他会过意来,“哦!我上次抓捕那名连环杀手受了点伤,可能是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吧?”
“受了点伤。”钟映崖意义不明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黑色皮鞋落到石板路面上,发出了沉闷的“咚咚”声,他走近了伍德,骨节分明的手掌将要落到伍德脸上时,一道低沉的声音划破了他们间的空气。
“映崖,咖啡买回来了。”
——是菲茨杰拉德大公。与钟映崖说话时,他使用的是标准流利的华语。
钟映崖蜷缩了手指,后退了一步,看向了手持一杯咖啡的康芒斯,后者神情凌厉,显是不满于他们的靠近。
对此,钟映崖神情未有动容,淡然地从康芒斯手中接过了咖啡。他双手捧咖啡,从温热的杯壁上汲取温度,道:“如果伍德先生个人需要帮助,可以到庄园来找康芒斯。”
伍德茫然了。站在钟映崖“普通人”视角,他完全想不通这番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还没来得及询问,康芒斯就长臂一展,揽住了钟映崖的肩膀,护着他,离开了。
钟映崖敛下了眸眼,揭开了杯盖,浅浅地抿了一口咖啡。
“好喝吗?”康芒斯问他。
“没以前的好喝。”钟映崖喝了一口,就不愿再喝了,将它递给了康芒斯,蹙眉道,“你喝了吧。”
“欸,这可是我亲自排了十五分钟的队,才买到的呢。”康芒斯接过了杯子,抱怨道。
钟映崖不为所动,“所以?”
“我想要一个亲亲。”菲茨杰拉德大公说得理直气壮,全然没了在外人面前稳重内敛,高深莫测的架子。
钟映崖冷声道:“我沉睡时,你偷亲多少次了,恩?每次醒来,身上跟被狗啃了似的,说过多少次了…”
康芒斯凑到了他的耳边,暧昧地吹气道:“汪汪。”
寒眸落到了他英俊的面庞上,他状似无辜地眨了眨眼,歪了歪脑袋,钟映崖从唇齿间吐出了两个字,“松开。”
“就不松,除非你亲我。”康芒斯将自己的脸颊凑了过去。
钟映崖的回应是一记不重的巴掌。
“嘶,你打我,映…”
“叫什么?”
康芒斯就像是只小狗耷拉下了耳朵,他道:“主人——”
他有意拖长了音,嗓音充满磁性,犹如大提琴般醇厚悠扬。
钟映崖深谙训狗之道,他冰冷的眉眼稍有缓和,抬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发丝,康芒斯还不嫌够,“我可是克制了三次杀伍德的念头哦。这样的我,是不是值得主人的一个亲亲?”
明明是理所应当的事,他却拿来邀功,钟映崖懒得理会他,“去那边看看。”
一般的吸血鬼无法在白天出门,阳光的照耀会让他们的皮肤如有火烧,留下持续疼痛的伤口,但这显然不适用于身为吸血鬼大公的康芒斯。
他没有一点遮盖皮肤地走在阳光下,有呼吸有体温的他与正常人无异。和他相比,面色苍白没有血色的钟映崖倒更像是个吸血鬼。
今天,钟映崖难得有了点精神,上次出门还是数年前。他有些不适应外界的变化,例如他不知道外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用手机支付,而非现金。
他双手插在了衣兜内,瞥身旁捣鼓手机的康芒斯。
营业员扫了他出示的条码,支付成功,顺利地买到了钟映崖想要的乐高。
钟映崖察觉了一道窥看的视线,他扭过了头,身后是一列货架,以及正在挑选物件的夫妇。
“走吧。”康芒斯拿起了东西,搂住了他的肩膀。他在他的耳边,放低了声音,轻缓地道:“别担心,都交给我,主人。”
他说“主人”二字时,语气缱绻,尾音拖长,暧昧至极。
在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后,这个称呼的含义早就变了味,它不再是象征仆人献上自己诚挚的忠心,而像是恋人之间的情趣。
怕被打扰到他们的二人世界,康芒斯没有带下属,处理小老鼠不得不亲自来。
钟映崖独自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等了一阵,竟是又遇上了伍德。
此时的伍德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他女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看上去灵动活泼。
“啊,钟先生,又遇到你了。”伍德还是有些在意他方才的话语,忧心忡忡地道,“你刚刚说…”
“不必在意,伍德先生。”钟映崖打断了他的话,目光在他身旁的姑娘身上停留了片刻,便挪开了,“祝你们约会愉快。”
伍德还要再问,这时,康芒斯回来了。
尽管康芒斯没说过什么,但伍德直觉康芒斯不喜欢自己接近钟映崖,他识趣地告了个别,带女友离开了。
他们走远后,隐约听到女友好奇地询问道:“弗格,那人是谁?”
“呃,工作上有过交集的人。”
“你去得有些久了,康芒斯。”钟映崖平静地陈述道。
康芒斯坐到了他的身旁,抱怨道:“你是不知道,那血溅得老高了,臭死我了!还有几滴溅到我身上了!!”
钟映崖往旁挪了挪,离他远了一点。
小小的动作给康芒斯造成了莫大的暴击,他委屈地喊道:“你一点也不关心我!难道没发现我现在的衣服和之前不一样吗?我可是特意换了一身衣服回来的呢!”
“我的心受伤了,现在一个亲亲不行了,我要两个。”
钟映崖的回应是,站起了身,淡道:“东西拿上,回去了。”
康芒斯乖乖地抱起了他的乐高,跟在了他的身后,嘴上仍在喋喋不休,“我看到了主人以外其他人的血,我不干净了,心中沉痛之时,主人还嫌弃我呜呜,我不要活了,我死了算了…”
“没有了主人的亲亲,我高贵的灵魂,美好的品格都失去了价值,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度过的是个相对失败的人生。想要拯救我很容易,只需要把你的脸贴近我,用你的嘴唇触碰我的嘴唇,以上重复两次。举手之劳,就可以让一个深渊之底的人重获光明和新生,这样天大的功德,难道你不心动吗?”
钟映崖被他念叨得实在烦了,上车后,他解开了袖口的纽扣,将袖子挽到了手肘处,向他伸出了自己的手臂。
康芒斯不明所以,低下了头颅,把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脑袋上,自己左右动了动。
钟映崖:“…吸血。”
康芒斯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食指的一截含到了嘴中,尖锐的犬齿在他指腹轻轻摩擦,却没有划破他的皮肤。
滑湿的舌舔过了他的指甲,含糊不清地道:“身体又疼了吗?”
——吸血鬼的毒液是迷幻剂,亦是强力的镇痛剂。
异族研究论文表述,百分之七十三被吸血鬼吸过血且活下来的人都愿意被吸第二次。盖因吸血鬼的毒液就像是毒品,能催生人脑的多巴胺分泌,从而使人感到欣喜幸福,甚至产生美妙的幻觉,然后上瘾。
“恩。”
罹患重病,钟映崖少不了靠这来缓解身体的疼痛,以让自己好受一些。康芒斯对他全身上下的血管都了如指掌,能咬破他的皮肤不让他疼,能最少限度地让他失血。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身体到处都是吸血鬼的齿痕。
犬齿轻轻地刺破了他的手臂皮肤,温热的唇舌含住了他的伤口吸吮。
熟悉的刺激感像是电流般瞬间传遍了他的全身,他胸口剧烈地起伏了几下,喉间溢出了低沉的喘息声,大脑有一阵的空白,意识宛如深陷极乐之地,欢愉感如潮水般涌来。
“主人,你硬了。”
他饲养的吸血鬼挑起了眉眼,猩红的舌头舔过了他白皙的手臂,在他的伤处打着转,显得情色异常,他唇齿间依旧可见残留的血色。
他凑近了他,手掌抚上了他鼓鼓的胯间,咬住了他的耳垂,在他耳畔吐气道:“我来帮你解决吧,主人——”
他喷吐出来的热气对现在的钟映崖来说,可谓是火上浇油。
钟映崖闭了闭眼睛,抽出了皮带,低斥道:“快点解决。”
“好嘞,主人!您最忠实最优秀的奴仆,康芒斯菲茨杰拉德,保证将您伺候得满意。”康芒斯解开了衬衫最顶上的两颗纽扣,在他腿间跪下了身。
钟映崖仰靠在椅背上,随着康芒斯脑袋的律动,脖颈间的项圈也在上下摆动,敲击锁骨,发出闷响声。与司机位隔离的遮挡板,以及车窗的单向玻璃,使得这狭窄空间发生的事成为了一种私密。
饶是如此,窗外的人来人往,仍令钟映崖无法忽略。
他逃避似地阖了眼,全心沉在了身体的快感之中。
康芒斯解决完,将嘴里的东西吞咽下肚,餍足地舔了舔自己湿润的嘴唇,抬起头,只见钟映崖已是再次陷入了沉睡之中。
头颅微偏,漆黑的发丝遮住了大半的眉眼,面容沉静,无知无觉。
下次再与主人说话,也不知是多少天以后的事情了呢?
康芒斯依依不舍地在他身上蹭了许久,才为他穿好了裤子,系上了皮带。他横抱起了熟睡的钟映崖,将他放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只有这个时候的钟映崖才是温顺柔软,他无论如何摆弄亲密,他都不会有任何反对——当然,也没有迎合。
对于康芒斯而言,比起无知无觉的钟映崖,还是清醒时的钟映崖更让他血脉贲张。
只可惜,这次又没有索取到主人的吻呢。
康芒斯遗憾地从风衣下搂紧了钟映崖细韧的腰肢,拿手背贴住了他被冷风吹得冰凉的脸颊,感受他带有淡香的体温。
但是没关系。来日方长。
——他不会让他主人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