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我和陈若冰》作者:醉也真
文案:
每个姑娘的十六岁,都有一个陈若冰。
如果我是男生,我就永远会和陈若冰隔着一层纱。虽然我会有和她结婚的可能性。
但我不要这种可能性,我要曾经的百分之百的知心。
1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流行说闺蜜这个词。究竟什么是闺蜜,我始终没有搞明白。似乎是用来形容可以天天腻在一起,同床共枕,甚至分享和男友床上秘闻的两个女生。可有时两个女孩子的关系又十分微妙,一点导火索就可以让她们形同陌路。
按照前一个标准,我和陈若冰绝对算是闺蜜了。但我不愿意用这个词,我一度都找不到准确的词汇来形容我们的关系。渊源千年的方块字,有时候真是苍白无力。
我和陈若冰是在高中认识的。她在高中三年,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都稳居年级第一,只有一次被个男生超过了。那次整个年级的女生比这个男生都兴奋。一是因为陈若冰终于不是第一了,二是终于有个男生跳出来担起了学霸男神的大旗,满足了女生们的幻想。于是这个男生一度成为年级的焦点。
先放下这个男生不提,只说陈若冰。
陈若冰在高一第一学期就已经表现出超乎常人的学习能力。数理化几乎没有题可以难倒她,甚至连英语和写作文都在班里名列前茅。这样厉害的人物,偏偏是个不苟言笑、小巧玲珑的女生,长得也十分白嫩好看。
我们学校是个市重点,虽然比不上如今的人大附,但也可以勉强列入第一集团。那会儿老师们都往状元的方向培养她,自然跟对我们这些普通学生不一样。没事给她上小灶,连跟她说话的语气都比别人温柔许多。
所以从高一开始,陈若冰不知道招来了多少来自同性的嫉妒和异性的爱慕。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定要找一两个所谓闺蜜才可以,不然就成了另类。我一直搞不懂这种心理。后来明白,我国的教育,从小就不鼓励个性。每个人生怕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只有穿上校服才会觉得安全。而如果一个女生常年一个人在学校里出入,意味着不合群,要承受很多不同的目光。对于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来说,是有些可怕的事情。
那会儿女生找闺蜜,大都跟身高相符。陈若冰站队伍第一个,我在她后面,自然而然地跟她做了朋友。于是像进行某种仪式一样,我们一起吃饭、上厕所,做其他好闺蜜都要做的事情。
陈若冰人如其名,对谁都有些冷,连笑都是把嘴微微一翘,然后迅速回到初始位置。我刚开始和她在一起,总有些不适应。一度猜测她强忍着不适在跟我一起吃饭,出入校园。后来我发现她没有,她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在我面前她完完全全是她自己。
那会儿走在学校的长廊里,去往食堂的小路中,甚至在教学楼四层那个宽阔的天台上,我都能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那些目光不是看我,而是看陈若冰。如果是遮遮掩掩的眼神,那是来自于男生。若是明目张胆,甚至有些品头论足的意思,那必然来自于同性。
陈若冰不知道是没看到,还是习惯了,从来没有对那些目光做过任何评论,而我也闭口不提。后来有一次,她拿出来一盒子巧克力,说是别人送的。
我笑着问:“哪个男生?”
她犹豫了一下说:“二班的。”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
陈若冰把巧克力推给我:“送你了,我不喜欢吃甜的。”
我耸耸肩,白来的巧克力为什么不要,况且还是形状各异,精致地摆在一个个小方格子里,看起来诱人得很。
我拿出来一块扔进嘴里,边吃边说:“看来不是你心仪的那个。”
从那以后,陈若冰经常会给我拿来各种巧克力。有阵子她说父亲出国,给她带了一盒子巧克力。那种巧克力也被做成各种可爱的形状,有时候是个兔子头,有时候是个心形,用一层金纸包着。她每天给我拿来一块,就在我们吃过午饭,在天台放风的时候,她从兜里变魔法似的掏出来。而我每天的乐趣就是猜测今天的巧克力是什么形状,拿到之后小心地剥开金纸,端详片刻,然后放进嘴里。
那段时间是北京的秋季,天又高又蓝,空气中全是干爽清新的气味。我和陈若冰站在天台上,风把我们宽大的校服吹得鼓鼓囊囊,有时候敞开拉链,上衣就飞了起来,像长了翅膀。
我就在这飒飒的秋风中,感受那甜中带苦的味道。
后来成了习惯,即使没有巧克力可吃,我们也经常去天台吹风。有时候那里只有我们两个,我会把外套脱掉,只剩一件无袖背心,然后体会风快速地划过我的脖子、胳膊、甚至腋下的感觉。
陈若冰起初只是看我这样,后来也脱掉了麻袋一样的校服。她里面通常是件T恤。而她长得十分单薄,风也会顺着她宽大的袖口灌进去。迎着太阳,她胳膊上的皮肤吹弹可破,一根根细小的金色汗毛在风中起舞。以至于一年之后,我见了她满是伤痕的身体,疼得无法呼吸。
也许人都是这样长大。完美的东西总要有些瑕疵,才能有机会说出“瑕不掩瑜”这种鬼话。
2
刚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无论我怎样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嫉妒仍旧是每天都要面临的敌人。是啊,要让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对另外一个漂亮成绩好的女生没有嫉妒心,心甘情愿做她的绿叶,还是太难了。
但她虽然冷,其实是很真诚的人。每次给我讲题,总会一下子抓住问题关键,直中要害。我多少也算个脑子聪明的姑娘,通常她一句话就让我豁然开朗。
所以那时候,对她的感情很难描述。除了嫉妒,还有一些合拍的感觉。
和她在一起久了,也就习惯了,我也乐得不多说废话。除了我俩,其他的女孩子凑在一起总是叽叽喳喳。所以那时候我一直在想,即使因为不甘心作陪衬离开她,可能我也无法忍受其他女生的多话了。
陈若冰做什么事情仿佛都是四两拨千斤。高一下学期有个物理竞赛,限定每个班报一个人。那时候班里有个男生物理很好,很早就学完了高中课程,没事就跟物理老师讨论诸如“量子”、“时光扭曲”之类的我们听起来是玄学的东西。于是这个名额自然给了他。后来临时说我们班多一个名额,老师就让陈若冰临时顶替了。结果没有任何准备的陈若冰和那个男生都拿了全国的二等奖回来。
那时候我在班里虽然不算是个特别刻苦的学生,但每天晚上回了家也至少要保证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因为我们班算是学校的唯一重点班,都是煽动学生报清华北大的,课业负担非常重。后来偶然间我问陈若冰,她说她每天八点左右作业就做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看乱七八糟的闲书。
再后来有一天,她偷偷给我看了个本子,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字。她说是她写了一半儿的小说。我翻开来看,每一章的开头,她都仿照红楼梦,起了两句诗作为标题。后来我才想起来,这叫章回体小说。
我那时候粗略地扫了几眼,觉得生僻词汇很多,晦涩难懂,随便说了几句就还给了她。
是的,我的文学水平比她差的太多(如果我有的话)。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一个人,是不会随便把自己写的小说给别人看的,除非ta觉得对方可以读懂。
随着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的嫉妒心渐渐淡了。一个人只会嫉妒和自己在一个水平线上的人。一旦她和你拉大了距离,你就不会嫉妒她了。
从这起,我感觉和她相处开始愉快了起来。其实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同,仍旧是每天上下操、吃饭、遛弯、吹风这些无聊的事,但想通了,心里那层屏障揭开了,两个人都能感觉出来不同的。
这种不同可能十分微小,也许是我说话时语气的改变、笑起来嘴角弧度的变化,或仅仅在一个眼神里。
那段时间,《流星花园》火遍了大江南北。每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女孩子都生出一个灰姑娘的梦。陈若冰后来给我拿来《流星花园》的书。我回去一字一句地读完。第二天她说:“为什么女主角一定会喜欢那个白马王子?我要写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好啊!”我说,“我也早就看腻了这种老套的情节了。”
“那我们写一个女主拒绝了皇帝,拒绝了王爷,最后选择了一个落魄书生的故事吧。”
当时的我和陈若冰,为这个想法兴奋了好几天。那种感觉就像偷窥到宇宙的秘密,全世界人都在为地球是平地而陶醉,我俩却嗤之以鼻地说,地球是个球啊,愚蠢。
于是我真的开始和她一起写故事了。故事分两条主线,我们两个一人一章。万事开头难,但有陈若冰一起,很多第一次会遇到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她教我“说”是“道”或者“曰”,我说我还是不会写对话,但语文课真的学过啊。她说等我们把这个故事写完,你就会写对话了。
现在如果再拿出当时我们写的东西来看,一定会觉得幼稚可笑。可那时候的我和陈若冰,确实在创造只属于我俩的那个世界。
高一的下学期,我有个远房表哥转来了我们学校。他大我一岁,学习成绩一般,但篮球打得特别好。于是那时候起我经常跟着表哥一伙人打篮球。表哥教了我们一些基本技巧,我也都是囫囵吞枣地练一练。按表哥的话说,女生打篮球,不需要得分,甚至不需要真会打,会摆姿势就可以了。
当时高一的我觉得他十分幼稚,现在想来,简直是金玉良言。
我虽然个子小,但是按表哥的话讲,很有运动天赋。个子小最起码有不丢球的优势。再加上那些男生也不好意思真跟我对抗,于是看上去我打得还不错。
也因为表哥的鼓励和这段篮球时光的影响,我之后陆续沉迷过游泳、马拉松、羽毛球、滑雪、乒乓球和练肌肉,并且每一项都玩得不错,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一个夏天我就晒成了一个黑丫头,身高也奇迹般地长高了四厘米。那段时间,放了学陈若冰经常在篮球场旁边的葡萄架下写小说,偶尔抬头往我们这边看一眼。她的出现让篮球场上所有男生的血管里灌满血液,跑得更快,跳得更高,以致到后来,我已经能从这些男生球场上的表现来判断陈若冰是不是在旁边。
和表哥打球的这群男生里,有个叫林澈的男生,和表哥同班。表哥还有他基本每次打球都和我是一伙。进行过集体对抗性运动的人一定体会过同伴之间的那种美妙的默契感。打篮球你进攻的时候他替你挡拆,踢足球在你带球跑到对方前场被两个后卫盯住这时候一名队友跟上来管你要球,或者羽毛球双打比赛中你为他创造了优势他一击命中。那种心有灵犀无法描述,我想这就是集体性运动的魅力所在。
当时在打篮球的几个人中,开始表哥跟我配合得最好,后来慢慢地和林澈越来越默契。我在后场控球,他会提前跑向我传球的方向,我被看住时跑过来接应我,或者在我上篮的时候替我挡住对方的球员。这种球场上的心领神会比甜言蜜语要有用多了,想要忽略也是不可能的。
后来有一次,天特别热。打完球我身上的球衣几乎湿透了。表哥买来几瓶冰镇可乐,我拿起来咕咚咕咚地往下灌,一边灌一边往葡萄架下面走。陈若冰双腿叠挡在石椅上,靠着背后的石柱,看我走过来,有点兴奋地说:“我已经写到她女扮男装和书生一起赶考了。”
“这么快!晚上给我看看。”我一边说话,一边打了个很大声的嗝。
陈若冰露出嫌弃的表情,我刚要说话,听到背后有人说话。
“慢点喝不行吗?”我捂着嘴回过头。
林澈看着我笑了笑,眼神转向陈若冰,笑着说:“你是陈若冰?”
陈若冰“嗯”了一声。
“如雷贯耳啊。”
林澈说着递给陈若冰一瓶可乐,出乎我意料的,她接了过来。
和她在一起这么久,我知道她从来不喝可乐。
陈若冰扭开盖子,喝了一小口。
林澈在她对面坐下,隔着走廊,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我在和陈若冰一起的时候,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好像过来和我说话的男生,最终的目标都是她。即使他们看起来跟我聊得很开心,而只是偷偷地瞟上她一眼。
我花了很多时间调整了自己的心态,毕竟陈若冰没有做错什么,她对我很好。于是我把她想成是我的妹妹,那些傻小子都在觊觎我的小妹,然后我就有那么一点骄傲了。
然而此时此刻,有一种魔鬼一样的负面情绪冲到脑子里,打败了长久以来我建立起来的防线。因为是林澈,也因为陈若冰的那一点回应。
在我几乎要投降的时候,听到林彻问:“总看见你在这抱着本子写字,写作业?”
“写点东西。”陈若冰轻描淡写地说,然后看着我笑了笑。
那一刻我被她的微笑解救了。
我想起我们的那个小世界,那是不属于任何男生、任何人的故事。谁也夺不走,谁也无法闯入。
那时候我在心底发誓,我不会再因其他任何男生而生她的气,绝对不会了。
3
那之后,林澈又和陈若冰有了几次愉快的聊天,当然我也在场。一直以来印象很好的一个男生,如果对另外一个女生搭讪,而且搭讪的对象是陈若冰,即使这种搭讪可能是我的假象,我对他的感觉也不可能回到之前了。
再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下了学表哥有事先走了,我和其他几个人照旧在球场打球。打了一个多小时,我累得够呛。在一次防守中紧急转向,右腿一软,脚腕一下子外翻了。我下意识地大叫了一声,当时眼泪就被憋了出来。右脚疼得沾不了地。
林澈第一个冲过来扶住我,后来看到我伤得厉害,架住了我右侧的肩膀。
我一蹦一跳地往场外挪,看见陈若冰也跑了过来。她蹲下来小心地帮我脱了鞋,捧着我的脚。这样歇了二十多分钟,我的脚没有好转的迹象,脚踝已经完全木了。
林澈说去医院吧。他把我背起来,当时我全身都是汗水,趴在他背上的时候本能的用手撑起上身。
陈若冰和林澈一起跟着我去了医院。虽然是下班时间,医院看急诊的人也不少,忙活完了已经是晚上8点多。第二天我请假在家,陈若冰晚上来看我。她看到我高高肿起来的脚踝,肉眼可见的透明皮肤下聚集着大量组织液。陈若冰往手上涂了药,把几根手指覆在我的脚踝处,极轻的打圈,连带着说话都轻了。
“疼么?”
“不吃劲就不疼。”
她低着头,盯着我的脚踝,轻声问:“林澈和你,是不是关系不错?”
“还行吧。”我说。
这时候陈若冰抬起头,话语间带了点调皮的语气:“那,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人挺好的。”我实话实说,前一天受伤他一直跑前跑后,我很感激。但因为陈若冰对他也是与对常人不同的,这一点我很肯定,所以此时我脑子很乱。我凭着本能告诉她我的真实感受。如果她下一个问题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我想我会说“谈不上喜欢,但是印象很好”。
我甚至早就假想过那个最坏的可能,就是陈若冰真的很喜欢林澈。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会继续调整心态,如果需要我会帮她,虽然这很难。
冰雪聪明的陈若冰没有继续往下问,只是“哦”了一声。
我在家休息了四天,然后回到学校上课,一个月之后回到了篮球场。那段时间每天晚上我都雷打不动地打篮球。学校里不光是表哥那个年级,连初中打篮球的小男生都认识了我。可以自由移动的快感十分美妙,失而复得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这样过了一周,当我发现陈若冰放了学再也没去过篮球场,而是在教室等我的时候,我知道我和她不约而同地做了相同的选择。
这件小事眨眼之间就这样过去了。林澈和我也是那样不温不火地打球。陈若冰再没有提起过他。
直到天气转凉的时候,我们的故事里,女主终于和她喜欢的人表明心意了。关于那个书生怎么表白,女主当时的表现等等具体情节,我和陈若冰讨论了很久。开始意见不统一,于是我们回去各写了一章,第二天拿来相互看。故事写到这,算是到了收获的时候。言情小说的主角们历尽艰辛,解开重重误会,终于心意互通。这时候的作者是最幸福的人。如果能有那么一两个读者说一句“写得真好”,作者便会被巨大的成就感淹没。如果这时候有读者说“终于在一起了,只有这个男主可以配女主,他俩是最合适的”,那作者绝对可以在背后生出一双翅膀飞上天。
我和陈若冰,各有一个读者,就是彼此。
之后迎来了一次期中考试,出人意料的,班里一个叫杨旭的男生以三分的优势超过了陈若冰,得了我们年级的第二个第一名。
别人看到的陈若冰没什么变化,但我知道这件事对她影响很大。看起来厉害的人,都有他的软肋。最擅长的东西,往往是她最在意的地方。
周五的时候,我邀请陈若冰在周六补完课来家里玩。因为我们两家离得很远,我还补充说晚上可以在我家住一晚。陈若冰很痛快地答应了。
陈若冰看起来很开心,还特意准备了一小包换洗的衣服。她说这是她第一次去同学家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