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下可好了,法瑞斯想,什么叫被扫把星盯上?这就叫被扫把星盯上!那混蛋还嫌给他找的麻烦不够,居然搬到离他一个街区的地方,老天哪,早知道昨天去买菜的时候,顺便来个巡逻,把周围所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魔界生物全部杀光。

他们难道不知道“隐居”或“断绝关系”的意思吗?还是说他最近太和善了?没错,打从冰蒂尔死后,他确实态度温和了很多,那些家伙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铁腕和血脉的手段——

他恨恨地想着,一边一口气喝光蕃茄汁,像在痛饮鲜血。

雷森拿起外套向外面走去,法瑞斯跟在他身后,一边明知故问地说道:“你去哪?”

“去拜访这位……史密斯先生。”雷森说,看了下信纸上的名字。

“呃……我还没吃过饭,你一个人去好了,我不介意你丢下我的。”法瑞斯说,希望等雷森离开后,自己能抢先一步到笛兰住的地方,好吧,也许他是没有本事杀他,但把他揪回魔界还是可能的。

雷森看了他一会儿,又走到他对面坐下:“不,我等你。”

“为什么?”法瑞斯问。

“我们是搭档。”雷森说。阳光照在他黑色的短发上,给这个人增加了不少温暖的色调。

法瑞斯呆呆看了他一会儿,觉得苦恼极了。但他也知道,这些苦恼是他自己找的,就像最初和冰蒂尔,他自己找上了这些麻烦,并且甘之如饴。

他喜欢这些东西。

“好吧。”他说:“你还要些别的东西吗,雷森?”

“一杯果汁,谢谢。”雷森说。

法瑞斯心甘情愿地榨了杯果汁递给他的搭档,然后开始慢慢吃饭。餐厅的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整个初升的太阳,这在伦敦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肆无忌惮地笼罩着他们。

人界是个美丽的地方,法瑞斯想,只想把这顿早餐拖得越长越好。

雷森并没有催他,这位猎手有时有着难以想像的耐心,他一手托着下巴,一边看着外面的阳光,仿佛非常喜欢那东西。直到法瑞斯把饭吃完,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他又去洗了碗——他可是难得这么勤快的——打理好自己,然后吸了口气,像下定什么天大的决心。

“我们走吧。”他对雷森说。

该来的总是要来。

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们要去哪里?”

一株植物从阳台上飞过来——不顾自然规律的用叶子当翅膀——法瑞斯从不知道植物还会睡觉,而且睡得这么久……当然,也许植物是会睡觉的,只是他不知道。可是这一株,不光会睡觉,它还整天占着电视机总是嚷嚷着电视的广告词,最糟的是,他还不能把它送到幼稚园去!

“我们去猎杀魔鬼。”法瑞斯说。

“哦,我没睡醒,只是在梦游,不要叫我。”植物说,扇着小翅膀又飞回阳台去了。

“我也没指望你。”法瑞斯哼了一声。他现在谁也指望不了了。

“成年人不应该指望童工。”阳台里传来一声警告。

“我觉得它什么忙也帮不上。”法瑞斯抱怨。

“反正它也不占伙食费。”雷森说,朝外面走去,法瑞斯不情愿地跟在后面,一边说道:“可它占空间。”

“你白拿了盆植物放在阳台上,居然还想收房租?”

“我怎么敢奢望,你一个大活人住在这里,我不光没收房租,还倒贴你所有的生活费。”

“我没钱。”

“没错,你的钱都拿来买除魔的法器,而且比平均价格高三倍的买。”

“我们是搭档。”

“太正确了。”法瑞斯回答,所以我供应你的食宿和零用钱,然后帮你猎杀我自己的同族。

搭档,多么……让人脑子发昏的一个词。

笛兰目前住在一栋公寓里,典型的白领居所,上下楼都是邻居,他们刚路过大厅时,看到那里张灯结彩,据说昨晚刚举行过什么联谊会。

这很像笛兰会选择的房子,法瑞斯有点不安地想,到人界没多久,那家伙就表现出了某种不可思议的特质,比如他对于做菜十分地感兴趣,莫名其妙的总是很能讨邻居的喜欢。

上电梯的时候他说道:“看到了吗,这位魔鬼很受欢迎呢,邻居们都说他是个安分的好人。”

“我猜也是。人界这地盘上,魔鬼比驱魔人受欢迎多了。”雷森说。

“为什么?”法瑞斯惊讶地问。

“也许因为他们比我们更擅长伪装成人类的样子,斗争了太多年,驱魔人家系被魔鬼侵入得太厉害了。”雷森说。

法瑞斯一怔:“可是,驱魔人家的血脉是绝不允许有魔鬼渗入的,当然了,我承认很多妖魔有类似的企图,但那是你们的一大禁忌。”

“我说的只是精神的渗入,至于血脉……你说的没错。”雷森说,他的表情有一种格外的冷厉与杀气:“那绝不可能。”

电梯门打开了,雷森杀气腾腾地向笛兰的房子走过去,法瑞斯不安地跟在他后面。

雷森在魔鬼门口停下脚步,法瑞斯吸了口气,觉得自己似乎都嗅到笛兰残留的气息,那多半是心理作用,因为他现在是个人类,不可能拥有那样的嗅觉。

雷森把手放在门把上,法瑞斯听到里面的锁芯发出一声惨叫,报销了。

雷森推开门,房门无声地滑开,屋子里静悄悄的,并没有什么人发现他们私入民宅的行径。不过法瑞斯有点理解为什么说魔族会比驱魔人更受欢迎了,这位魔族的房间窗明几净,整洁而且不失温馨,怎么看都是一个标准社会好公民的房子,并深受邻居好评。

而他认识的驱魔人们,一个是不良少年、另一个曾经是不良少年,现在私入民宅,还把人家的锁给弄坏了。

“你难道就不知道有敲门这件事吗?”他问道。

雷森转过头,跟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敲门?说什么?『哪一位?』、『您好,我是驱魔人,能开个门我要杀了你』吗?”

法瑞斯耸耸肩,说道:“你可以说,『您好,我是来送报纸的』。”

“我才不是送报纸的呢。”雷森严肃地说,走进客厅。

看来主人刚离去没多久,桌子上丢着报纸和茶杯,虽然是典型单身男人的居所,凌乱中却带着些属于人类的暖意。

他们转了一圈,这里一个人也没有。

“魔族逃跑的动作总是很快。”雷森说。

“那是对你。”法瑞斯说,其实他们看见自己时,逃跑的速度也不慢。“不过现在是上午九点,没有正常的上班族会在家。”

雷森转头看他:“你说这魔鬼还上班?”

法瑞斯耸耸肩,别的他不知道,笛兰倒很可能会,他在他家住的那一段时间,好吃好喝供着他,他却不停表示自己在这里闲着白拿工资很有罪恶感,十分迫切地想要找一个工作——帮忙杀人或绑架什么的。

法瑞斯拉开冰箱,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他说道:“冰箱是空的,不管什么样的人,总会在冰箱里放点儿储粮吧?除非他短时间内不准备回来。真遗憾,他确实溜了。”其实他高兴得要死。

“他去休假了。”雷森在客厅说。

“哈,我很高兴你终于开窍了,雷森,能想到『休假』这么可爱的理由,什么时候我们也该去休个假,别管那些魔族——”法瑞斯说。

“我们今天就去。”雷森说。

厨房里沉默了几分钟,法瑞斯探出脑袋,一脸看到神迹、以至于不敢相信的表情:“你说什么?”

“我们今天去坐钻石号旅游,那是世界上最大也最奢华的一艘邮轮,它将在海上度过一个月,然后在纽约靠岸。”雷森说。

“我们两个?”法瑞斯问。

“我们是搭档。”雷森说。

“今天?”

“它今天晚上起航。”

“我……我什么也没收拾。”

雷森把手里的东西往桌上一放,俐落地转身向外走去:“用不着了,船上什么都有。”

法瑞斯追出来,叫道:“你说真的!?老天哪,我本来一上午都在想今天会怎么样的糟糕透顶,但中午还不到,就发现结果是坐邮轮渡假——我喜欢人类的疯狂方式——你有票吗?”

“我能找到票。”

“我相信你家的势力,但我的牙刷、枕头,还有书……”

“船上会有的。”

“可是……渡假?我们到底为什么……为了驱魔是吗?”法瑞斯问,前半句话还带着惊喜,后半句立刻就冷了下来。

他走到客厅时,正看到茶几上放着的宣传单,上面是放船票的袋子,上头画的正是钻石号,传单上是一大片广阔迷人的海景。上面详细地印上了起航的日期——就是今晚开船——还有承办人的资讯。

纸袋旁边放着一张超市的宣传单,上面写着购买超过十英镑的商品可以得到抽奖机会,头等奖便能享受贵族般的待遇,并且头等奖已经被抽走了,正是魔界的亲卫队长,笛兰史密斯先生。超市的单子上还照着他对镜头灿烂微笑的景象,一手拿着超市的兔子吉祥物,一手拿着票面做展示……实在是傻到家了。

雷森在门口停下脚步,一副“你那副脸色是什么意思”的表情:“看来他中了奖,休假去了。”

“哦,是的,这个无耻的、消极怠工的魔界亲卫队长!”法瑞斯恶狠狠地说,他们现在唯一的王子还被迫和驱魔人住在同一屋檐下,他干什么去了?他去超市买牛奶,然后中了奖,跑去旅游了!

他把单据折了折收到口袋里,决定以后拿它来敲诈笛兰。如果这次他没被雷森宰掉的话。

“干嘛那副表情。”雷森问,然后加说了句类似于安慰的话:“没那么糟,至少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客船,我听说它就像当代的铁达尼号。”

法瑞斯扶着前额:“饶了我吧。”

雷森笑起来:“我喜欢铁达尼号。”

“因为它沉了?”

雷森在他身后把门带上,彬彬有礼地回答道:“不,因为我喜欢休假。”

“冷笑话。”法瑞斯哀怨地说。

他们离开笛兰房子的时候,经过一家超市。笛兰先生拿着奖券的照片被做成了广告看板,大摇大摆地挂在橱窗上,朝着人群傻笑。

这白痴,法瑞斯悲哀地想,生怕雷森找不到他是怎么着,还做了广告。

“我去买包烟,雷森。”他说,盯着那副巨大的看板画。

“你不抽烟。”雷森说。这人有时机灵得让人讨厌。

“好吧,我想买些零食。”法瑞斯说:“所以顺便买包烟给你。”

“你几岁了?”雷森说。

“反正比你大。”法瑞斯说,大好几千岁呢。

他跑到超市里,随便拿了些零食,买了雷森常抽的那个牌子的烟,然后来到收银台,对收银小姐深情地说:“我猜很多人告诉过你这件事了,你的眼睛很漂亮。”

对方笑起来,显然很乐意和他调情。“但这可不会给你折扣。”她说。

“哦,我不要折扣。每天赞美一个漂亮姑娘,会让一天变得美好。”法瑞斯说:“我知道得到了一天的好运,还让你帮忙太贪得无厌了,可是是这样的,外面的那幅看板画,中奖的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今晚就要乘钻石号出海了。”

“哦,那恭喜他了!我记得那位先生,他是个很和蔼的人。”女孩说。

没错,一位“和蔼”的魔界亲卫队长,他可以立刻将自己打包自杀了。法瑞斯继续说道:“他说这是他拍得最帅的一张照片,我知道这要求很变态,可他就是那种自恋的人,他想要一幅大的看板画,然后贴在自己的卧室里……”

女孩露出一副难以想像的神色,法瑞斯用力点头:“我就说,做为一个男人这太娘娘腔了,可是你知道,有时候交友不慎。他不好意思自己来要,所以让我来……”

“哦,我知道了,我们当然可以提供,本来照片主角就是他嘛。”女孩灿烂地微笑,从后面抽出几张大海报递给法瑞斯:“三张,够他拿来送几个朋友了。”

“您真是位天使!”法瑞斯兴奋地说,卷起自己的战利品,朝她挥挥手,离开超市。盘算着等有了空,他要去复印个几千份,满魔界的散发,让所有邪恶的对手们都看到笛兰中奖的“英姿”,好好报答这家伙把自己陷入绝境的行为!

“你笑得可真够邪恶的。”雷森说,从他手里接过香烟。

“我在计画做我这辈子最邪恶的事。”法瑞斯恶狠狠地说。

“我同情那个人。”雷森说。

“到时连魔鬼都会同情他的。”法瑞斯说。

“到时你该叫我到场。”雷森说,一边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法瑞斯没有回答,雷森的话让他感到一丝奇异的刺痛,他知道雷森永远不会有机会站在他身边看到那场面,他会为了曾和自己是朋友而感到羞辱和愤怒。

黑发青年正对电话那边的人说道:“保罗吗?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钻石号的船票……我要贵宾房……我就要贵宾房,你没有别人会有的……两个人。是的,除魔……”

年轻的驱魔人,身体里流动着古老的充满力量的鲜血,背对着他,毫无防备……法瑞斯慢慢伸出手,可雷森突然放下手机,他的手扑了个空。

他像被惊醒一般,猛地收回自己的手,老天,他在想什么呀!

“搞定了。”雷森说。

“你怎么知道保罗会有票?”法瑞斯问,让对话继续下去。

他仍能感觉到心里的另一个人格在萌动。

身为魔王军总司令的那个法瑞斯,已经饥饿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他想要杀戮,想要力量,想要吞食周围一切的生命。

自从发生了拉莫尔那件事后,他体内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难控制。那让他变成人类的封印更像是在苟延残喘,而和雷森说话会让他感觉好一点。

“他没有,但他的朋友有,保罗在享乐上的消息总是很灵通。”雷森毫无防备地说:“而这种拉风的事,那些有钱人家总会有一个有票的,而他们又总是很愿意转让给我。”

“可以理解,如果我知道你要去哪里,也会尽量避得远远地。”法瑞斯说:“你肯定不会为了好玩去任何地方。”

“现在你不能躲了,我们是搭档。”

“我以前也没有真正躲开过呀。”法瑞斯说,却轻轻笑起来。他想起第一次去林边镇的悲惨状况,即使他鼓起勇气从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的车子上往下跳,也逃不脱雷森的淫威。当一个魔鬼成了驱魔人的搭档,一切的常识都不管用了。

法瑞斯不知道当谜底揭穿时,一切会不会好一点,但他并不是个认命的人,这是天性。

他绝不能让雷森和笛兰见面。

当然不是担心笛兰会被干掉——当然啰,那也几乎能肯定会发生——他绝不能冒任何雷森可能知道自己身分的风险。

他也不是不相信笛兰的忠诚,只是那家伙始终都不明白自己做这一切的理由。不是为什么结果——这件事的结果肯定糟糕透顶——而是为……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就是为了让他多过一天这虚假的日子,让欺骗和纠结……也让这在阳光下静静聊天的、总被他称为无意义的时间……更长一些。

一切最终都会到结束的时候,但他只想把那时间拖晚,一秒钟也好。

他们回到房间收拾行李,行李很简单,只有一株植物而已,其他的邮轮上已经应有尽有,而且全是豪华型的,不需要已花了足够钱的旅客们费心。

那株从异世界带来的植物尽管受足了不公平的对待,可是就像一只养久了的小狗一样,基本认定这个家是它的整个世界,不会想要离家出走——不过法瑞斯怀疑它继续整天上网和看电视剧就不会这样了,上面的情节一点也不教小孩学好,到时候只能指望它够怕死,不敢当真去反抗雷森了。

“去旅游!?”植物兴奋地说,两眼发亮——是真的发亮,它弄出了一种星星闪闪的效果,法瑞斯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

“是的,坐钻石号,一艘豪华邮轮,我还不太清楚具体路过什么地方,反正有一个月左右在海上,最后在纽约靠岸。”法瑞斯有点羡慕地说,小孩子不管本质上旅行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总是喜欢出去玩。

“哦,我知道那艘船,最近社交界都在谈这个。”植物说,不知道它怎么会知道“社交界”的。“听说上面有许多漂亮和家世良好的女孩。”

“也许,但和你同族的漂亮女孩儿不多,它们都在植物园里。”法瑞斯说。

“哦,那个,种族不是爱情的阻力。”植物说:“不过我有点惊讶,你们这对吝啬疯狂不顾人权又残暴的父母怎么会想要带我去旅行呢?”

“我还没有老到喜欢被冠上父母的称谓。”法瑞斯说。

植物没有理他——有些事它已经认定了——它想了一会儿,谨慎地说道:“这会不会就像死刑前的最后一餐,你们是准备旅行后把我做成一盘菜吗?可是拿我来做的话,也只是盘素菜,不值你们费一番功夫……”

雷森远远地回应道:“相信我,孩子,如果我要把你做成一盘菜,三分钟就可以完工,不会还要带你出门先旅行这样麻烦,花钱又花时间,要知道你双亲的时间很宝贵。”

植物看了雷森的身影一会儿,那样子显得漆黑冷酷不透光,但显然,他比法瑞斯的好言相向更加说服它,它点点头:“好吧,我相信你们不是想吃了我,因为雷森显然缺乏善待受害人的教养。那么,你们为什么会想要带我去旅行?”

“是我们两个要旅行,带上你是因为被监禁者要随时摆在眼前才安全。”雷森说,转身往外走:“走了,法瑞斯,我们干嘛要跟个奴隶解释这个?”

法瑞斯拿起花盆,对露出一副受到伤害表情的植物解释道:“其实并不是说你真的是奴隶,这只是个比方。”

“我不只是为我难过,伙计。”植物用一副格外严肃地腔调说:“还有你,显然我们两个都是他的奴隶,不是吗?”

“如果你想搞反抗啊、革命啊什么的,记得不要在豪华旅行之前提出。”法瑞斯干脆地答道,跟在雷森后面:“而且那在绝对权力下是没用的,我们谁也打不过他。”

“你真是个不开明的家长,你应该说人民总能推翻暴政。”植物嘀咕。

“我不会这么说的。”法瑞斯说,因为就没人能推翻我。

做为人类总有新鲜的体验,他以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魔界就是那么个腥风血雨的地方,而他是绝对的主宰。但现在,他被迫去某个一心想逃离的地方,却只想着手脚够快,把信用卡全部放进口袋里,好到纽约去购物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