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当然,我应该谈谈殷寿,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人。不配做父亲的人做了父亲。不配做君王的人做了君王。世事总如此。可那时我太过年轻,深陷于他精心编造的谎言,没有看出他热衷于玩弄人心,竟会为了得到他的青睐而付出一切。初次见到他时,我因为心中忐忑,已经几天几夜未成眠。

他比我想象的还要高,简直像传说中使姜嫄受孕的巨人。但比我期待的要老一点。他低着头,面带微笑,正与东鲁的质子说话。那样的仪表,那样的威严,但看上去是个好人。我鼓起勇气,走上前,期待他看见我。

也许因为我在边上晃了太久,所以他的确看见了我。他那和煦的笑容迅速一收,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就像下午的阳光突然涌入屋内,又突然消失。

他不喜欢我。

我心里有个地方猛地一沉。然后我就走了,一个人坐着。

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忽然听见他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

“姬发。”

我肩膀一抖,立刻扭过头去。

“你是西伯侯的儿子。”

姜文焕是东鲁送来的人,他对我说。我告诉他我从未去过东鲁,他闻言笑了。但是我会射箭!“让我看看你的箭术。”

作者:殷寿对姬发说,姜文焕是东鲁送来的人(所以我不能怠慢不是不愿意搭理你)但是姬发没听出言外之意,所以殷寿才笑

第一次在他面前射箭,我因为紧张,脱靶了。

“再来。”他说。

不知为何,那天我的表现极差。“如果,我们要在战场上射中敌人,”他抓住我的手,带着我将箭搭上弦。

“这还差得很远。”

我的手臂被猛地牵扯。他力气大得惊人,我就像他随意摆弄的陶俑。吸气,他沉声命令我。开弓,拉弦至颌下,松指。正中靶心。

“你想做弓箭手吗?”他低头问。“您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仰着头,激动地说。

他的亲兵站在一旁,看着我们。他对那人说:“比很多人要好。”那人笑笑,不说话。

他的怀抱有温暖的酒的味道:“我会让你成为真正的战士。”

商王宴会,召诸质子入宫。他将我指给别人看:“这也是我的儿子。”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晚上,那些喧嚣得近乎狂热的歌吹,散乱的冠帽巾幘,扯断的丝带,王侯贵族都赤着脚,踩在满地横流的酒液上。我心想,就是这里了,我终于来朝歌了。我幸福得感觉不真实。宫人为我奉上温热的旧醴,我想都不想,仰起脖子一口气饮下。滚烫的液体烧灼着我的五脏六腑,但我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反而嘶哑着喉咙,告诉她们我还要。她们笑作一团。我不知道她们笑什么,发出狩猎时的嘶嘶声,逗她们。我们西岐的人擅长与家畜和野兽说话,那是最初始的语言。

我天真的、无知的骄傲。

质子营每个月都有人逃跑。但我留了下来,一待就是八年。朝歌跟别的地方都不一样。在西岐的时候,母亲总对我说,歇会儿吧,姬发,别跑得太远。而在朝歌,人们说,喂,姬发,像个傻子一样愣着干嘛?去找点活儿干。于是我给他们打磨矛尖,在大冬天的清晨去马厩里刷马,搅拌喂马的草料,向他们讨教如何紧紧地将手臂穿过皮带,不让盾牌掉下来,琢磨与敌军的马交锋时伸戈的长度,还有钩挽与啄刺的方法。我是刀伤与淤青的学生。我是断首与碎骨的学徒。早在我的铜剑刺向敌军咽喉前我就杀过人。每次打王城过时,我总忍不住停下来,盯着那些王家侍卫看。他们头戴羽冠,身披饕餮纹样的盔甲。那时我对此简直着了迷。

而事实上,我后来才发现,过于华丽的甲冑是沉重的负担,使人在激战中无法灵活转身。

许多人都说殷寿最喜欢我。我并不怀疑这一点。我与殷郊总是谈起他,他的智谋,他的强大,最重要的,他是个好人。还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他就能独白捕获白兕了。我们会对比年岁,计算我们还要多久才能抵达他十五岁时留下的界碑。他耀眼的过往就像巨人的踵迹,只要追随便能抵达无上光荣。所以当我发现他在那次狩猎中也带上了崇应彪,并且温情地问他北崇的猎事时,我有种被背叛的失落。太行山南麓的沼泽与林地自古以来是殷商的王家猎场。但帝乙那时已老得猎不动了,他的战车早已荒废,很久没有人为车轴涂油。而太子更喜欢羌人女奴,对打猎并无兴趣。殷寿时常一个人去狩猎,一连好几天也不回来。殷郊每次都很担心。有一次出猎前,殷寿忽然说要带上我们。我原本很兴奋,直到看见崇应彪也骑在马上,又是那副自视甚高的神情。

崇应彪不是前天才挨了他的骂吗?

我忿忿地想。

还在行进路上,崇应彪就射中了一只野兔。他的箭术长进极快,我几乎拒绝相信。我紧紧握着自己的弓,没法像别人一样为他喝彩。我们走得很慢。泽地湿泥粘在马蹄上,使得行路困难。作战的时候,殷寿能日进五十里。但带着我们这帮人就是另一回事了。日暮时,我们抵达了河畔。

“在哪里扎营,你们知道吗?”

殷寿问。

大片的芦苇丛边是平坦的滩地。芦苇摇摆不定,任由风神摆布。殷寿告诉我们,这个季节不能在滩地上扎营,因为半夜会涨水,将帐篷淹没。

我在半夜醒来,没有听见芦苇的沙沙声。已是下半夜了,仰头看,银汉横空,如同一头跃进星河里的鲲鲸。借着星月的辉光,我看见芦苇大半浸没在水下。殷寿当然是对的。他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有一年西岐照例朝商,进贡巫者和女人。叔父偷偷来到质子营中,隔着老远看我。他看见我和别人一同练剑,忍不住举袖搵泪,回去后向我父亲哭诉,我在里面如此瘦小,就像狼群中混入了一条幼犬。但即使他人怜悯我,我也不在意。幼犬并没有被群狼撕碎。我继续苦练马术、格斗,箭法。到了十六岁,我已经是整个朝歌最好的射手。而与此不相配的一个事实是,我还从没有打过仗。

那阵子营中到处流传着一个消息:殷寿与一些朝臣不合。频繁的征战使国库支绌,去岁连月阴雨,他们更说是触怒了上神。尽管如此,殷寿依旧不为所动,执意东征。

我看出了他的孤独,对他说:“我愿随主帅一道出征。”

他扬了扬眉。我想我说错话了。但他说的却是:

“我若是你,也会这么想的。”

又说:“就算不是因为这事,你也到该上战场的年纪了。”

我激动得无以复加,跑去马厩,纵马狂奔,以遣心中狂喜。回到营里,又开始拭剑。我伟大的时刻终于要来临。

大军离开朝歌的那日,质子旅军歌送行。在此之前,殷寿告诉我们,朝中反对开战的大臣们极力贬损质子旅,说我们是一群吃空饷的废物。所有人都怒不可遏,尤其是殷郊。殷寿不在时,他相当于是统帅。我站在他身侧,看见他缓缓将剑高举,手臂划出一道圆弧,然后落下,猛击盾面。“质子军歌!”

只要我挥剑便会金石锵然,只要我张口便会山海撼动,身为他盛大排场的一部分令我心潮澎湃,变成大力士的错觉让我神思恍惚。而看见赫赫的出征军容令我坐立不安。我担心等他很快便要踏平所有的部族,令我们这些毛头小子无仗可打。他的高头大马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忽然涌入我心田,好像是上天想要促成这事。我与他们不同,我心想。我比任何人都更像他。我知道他最喜欢我。他们是被迫来做质子,而我是自愿——不,我渴望来到他的身边!因为我知道做二王子的滋味是什么。

一个诱人的声音在我头脑中说:此时不做,更待何时?

我忽然出列,单膝跪地,高声告诉他我想要和他一道出征。

马受到了惊动,前蹄踢击,幸而他控住了缰。两个骑马卫士抡起长戈,交叉横挡在我面前。殷寿抬手,示意不必。“抬起头来。”他说。

我看见他超然地、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好像他身居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你能为我赴汤蹈火吗?”他问。我猛地伏倒在地,全部盔甲的重量都压向头部,手掌被碎石被擦裂。我义无反顾地将自己撞向大地,这就是我的回答。

我听见他的笑声,轻灵的马身上的铜片响。然后队伍继续前行。马队绕开了我,就像流水绕开突出的河岸。

谁啊?有人窃窃道。

西岐来的。西伯侯的儿子。质子而已,算是什么东西。

我羞愤难当,不愿抬起头来,始终将前额贴在地上。他们为自己的王、自己的国土而战,我算什么?苏全孝在冀州城下所流的泪,我其实早已流过了。

我听见殷郊对人说:“不许动他。”

他认出我来了吗?我忽然想。

一个冰冷的念头攥住了我:那并不重要。我刚才的那一跪,已向所有人证明了他在军中无可置疑的威望。我立即将这个念头甩掉,否则它会让我疯狂。我回想殷寿平日里看我的眼神,说服自己,我是对的。

千真万确,他确确实实,最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