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勉强在车站的侯客室里挤到一个位子坐下来,再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来打发时间。是如玉今年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们都很喜欢的小说上海往事。事实上我已经在网络上阅读过这个讲述两个女孩上海相遇的真实故事,如玉因为知道我非常喜欢上海,所以神通广大地托了朋友在中国把原版小说买了回来送给我。

小说是看过无数遍的了,这回随手一翻,竟然又翻到最令我感动的一个段落。或许那一页是翻得多了,所以特别容易翻到…。我忍耐着不让眼泪掉下来。想到如玉常笑我,说我感情太丰富,情商的自我管理很差。

香烟和汽油味在空气中交织着不断冲击着我的鼻喉,我把手绢掏出来,遮住自己的口和鼻。然后我把书合上,站起来走到月台外的栏杆靠住。外头是午后叫人瞌睡却刺眼的阳光,四周围密密麻麻钻动往来的人潮:麻木的脸谱,飞赶的脚步。我往杆杆底下看,一辆接一辆的长途快车陆续开了进来。

广播间歇性地播报着往来车程的讯息。

我重新坐下来,把书收起,闭上眼睛,忍受着沸腾的嘈杂。

当我睁开了眼睛,我看见袖秀乘搭的班车到达了。

我从中庭的月台下到停车间去。

乘客正排着队从窄小的车门口慢慢走下来。

袖秀头上戴着一顶海军图案的鸭舌帽,帽舌压得低低的,身后背着一个海蓝色行囊。

我举起手对她挥了一下。

她雀跃地笑着,然后用差不多一百米赛跑的速度冲上来拥抱着我。

“侬侬!”

侬侬其实是我的乳名。除了祖父祖母及外婆,也只有袖秀才会这么叫我。“侬”在我家乡话,是幼辈对长辈自称“我”的意思。小时候,我的祖父和祖母出于怜爱,一直以“侬侬”这个昵称来唤我,表示长辈对幼辈的亲昵。

袖秀把身上的运动外套脱去,里头她穿了一件很紧身的小背心,立刻把她曲线玲珑的身材展露无余。

原来转瞬间,我和袖秀都已经长大了。

那些青涩的岁月渐渐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湮远。

在即将迈入的新年头,她十八,我十九。

她把脱下的外套交给了我,我绑在自己的腰上。

“肚子饿了吧?”我说。

“不饿。我在车上有吃东西。”她摇头。

“侬侬,我好想你,你有想我吗?”她拉过我的手说。

我微笑着,没有答话。

我们手挽着手,有点摇摇晃晃地越过人墙走出车站。我转过头看袖秀,她正微笑地看着我,好像在为自己刚才的提问等着我的答案。

“看来你真的一点也没有想我,真是没心没肺!”她噘着嘴说。

我们过了天桥到车站隔邻的唐人街,在一排老店的五角基上喝龙眼水,然后找了一个摊子坐来吃星洲米粉。

“你打算逗留多久?”我问她。

“到明年的新学年才回去。换句话说,是要逗留两个月。”她调皮的说

我诧异的看着她。

“看你多紧张啊!吓你的。”

在信中袖秀已经告诉我,她要我陪她渡过自己蜜月班的最后一个暑假。

而我的高中会考成绩放榜后不久,总算得到爸爸妈妈的同意,独自搬进姑姑的一间新公寓单位居住。这期间我申请了大学和戏剧学院,盘算将来不管升学或就业都方便往来。

袖秀这时候到来,刚好也可以陪我渡过一段比较悠闲的时光。

我们转到另外一条巷子买了一些水果,便坐轻快铁回去我的住处。

这是袖秀第一次到我独居的地方。

我一早已经把客房打扫干净,把里头的一张沙发床打开来,本来更早之前已经把姑姑买着的床垫整理过,铺上了淘气图案的床单,和我的床位并排着,然而再三斟酌,还是决定让袖秀一个人睡客房,可省得我夜里被她闹,隔天无法打工。我又把书桌整理过,让她有地方做*****课和读书,也腾出衣柜一些空间让她放衣物。

袖秀一进门就把行囊塞给我,径直从客厅穿出阳台,再从阳台走进卧房。

“侬侬,这里是个好地方。虽然小小的,但是感觉很舒服。而且家具都是白色的。你现在喜欢白色吗?你不是一直喜欢浓烈的颜色吗?”她说。

“你以为我有能力买家具吗?傻瓜,我不是在信里告诉过你,这是我姑姑的公寓吗?这里头每一个家私都不属于我。”

我把她的行囊拿到客房放下。

“我睡这里吗?”她环视着卧房。

“嗯。”

“那今晚我们怎么聊天?”

“就白天聊,晚上不用聊了吧。你要不要打个电话回家?”

“不要。”

我和袖秀是相交了六年的笔友。确切的说,袖秀是我妈妈一个结拜姐妹兰阿姨最小的女儿,我们从小就认识了,真正玩在一起是十岁那年开始。

袖秀在我的童年生活里简直像个小精灵一样,她是个特别活泼,特别多鬼点子,甚至说得上是诡计多端的女孩子,和我拘谨木纳的个性刚好是一个强烈对比,所以她对于孩童时代的我,产生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我喜欢,甚至羡慕着她有着和我不相同的个性。

我比袖秀大一岁,然而因为她六岁就上了小学一年级,所以我们整个教育过程念的都是同级,课本作业基本上大同小异。在个子上,我一直比袖秀高出了半个头。所以才有了妈妈的一个说法:袖秀因为娇小玲珑,所以特别精灵,不像侬宜,笨很多。

她一直被大人说成是个精灵又聪明的孩子,懂得“投机取巧”。

当然,大人这句话在当年可是不带一丝贬义的,或许是找不到第二句更贴切的成语去形容她的那份灵活度了吧。

长大之后,我开始意识到那全是对的。

小学最后两年的年终长假,兰阿姨都把袖秀带来我家玩。

兰阿姨拎着简单的行李,里头装了她和袖秀的衣服,另外还多带了她们家乡的土产给我们,然后在我们家住上半个月时间。

我们一家人和她母女俩每天一起吃早饭、中饭和晚饭。日子过得很快乐。

午饭后,我和袖秀会召集左邻右舍的小朋友过来我家一起玩耍,我们一起骑脚踏车、玩捉迷藏,跳绳、一二三四五,跳飞机头…。

晚饭后,我们就被大人赶到二楼书房去做假期作业。

我特别喜欢模仿袖秀的字体,她的字体也不是特别好看,反之还能称得上难看,但是我却爱模仿,我甚至爱模仿她整个人,而且模仿得维妙维肖。

她似乎很难安分下来,*****课总是做得很快,迫不及待把书本收进书包,然后就开始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尽做些古怪又极端的事情,例如她会耐着性子把铅笔都削得尖尖的,把它们放得整整齐齐;可另一边厢,她却开始用墨笔在练习簿上鬼画符,弄得自己两手乌黑,把手印打在纸上,再把纸张撕成碎片。

她似乎有很多话,很多梦,很多想法,很多说法,无穷无尽,然而今天坚持的想法,明天又推翻,你无法掌握她,她也不让你掌握。

她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单是她家兄姐十个人,已经足够让她津津乐道得了。她有当工程师的哥哥,有当护士和老师的姐姐,哥哥姐姐的年龄都比她大很多,加上自己是老幺,所以自小她便很得宠,从小她就学钢琴,舞蹈,一般富裕人家千金会做的她都做齐了。

每一次去她家,都像去到一个小小收藏家的世界:她收集的漫画、书签、红包封,邮票、钱币,没有一种不是一整套一整套的放在储藏室内的。那些收集品总是看得我眼花缭乱,就像我总是无法轻易消化她告诉我生活里的那些人那些事,我总觉得听起来有点累赘。

我和袖秀常常被人们说成像是两姐妹。长大后我心里却清楚,袖秀五官轮廓真的要比我分明得多。妈妈形容袖秀“眼是眼,鼻是鼻,哪像我们家侬侬,五官模糊一片”。

她说到这里,全家人就要大笑一番。

兰阿姨倒是很谦虚,总是重复那句话:袖秀长得像她爸爸那边的人。完全没有遗传到我呢。

我听了心里一点也不介意,那是因为被赞美的人是袖秀。

有一度,我怀疑自己是否喜欢上袖秀,因为每次我牵着她的小手,我发现自己全身都在发烧,而且我总是有点嫉妒她对我的女同学表示要好。我在小学作文“我最好的朋友”写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袖秀。当时我心里是渴望我们是相互把对方视为“最好的朋友”的。有一次不知怎的,袖秀提议我们各自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写在白纸上,我毫不考虑就把她的名字写下来,等她也写好了,我们摊开自己手上的白纸来看,我才发现她写的却是别人。

袖秀瞥见我写的是她,她的嘴角浮现的是一丝轻浮的不屑。

她的这个表情一直烙印在我心里,直到我长大。

我甚至怀疑,那一次,她是故意要我难堪。

那一年,她九,我十岁。

我知道,小时候我对袖秀的那份情感,她是全盘掌握的。

我和袖秀是不一样的,她似乎很懂得收与放这个道理,她善于讨好长辈,会把他们弄得很高兴。和长辈说话,她会规规矩矩,端端正正,看在我眼里就是有点和颜悦色,甚至是攀炎附势的讨好。而我却刚好相反,对人对事喜怒形于色,一不如意就调头而去,甚至发脾气。

袖秀年纪小小已经老气横秋,总是爱拿话教训我:你不要这样,你不要那样……像个老人精。

是很多很多年过去,我意识到,往后在自己交友的准则里,不会再有像袖秀这类型的女孩。我在潜意识中抗拒着她们,远离着她们,只是对袖秀,我是没有办法的了,因为我们相识于微时,老天在我还来不及认识自己之前,已经把一切都先决定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们小学毕业后,见面的机会少了。她去了马六甲读中学,而我留在家乡继续学业。之后她因为父亲调职又转校到槟城,而我去了吉隆坡。于是那些年我们开始互相写信。她坚持着自己四四方方像方块一样的字迹,不同的是,岁月换来了她字迹上“龙飞凤舞”的潦草,和小时候她那略为糊涂的写法其实也没太大变化。我的字体在中学里已经被一致认同,书法比赛总是有我的份儿,我不再喜欢模仿她的字迹,我甚至开始对她写字的方式不耐烦。那些糊里糊涂的信总是叫我躺在床上横看竖看特别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