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狗狗化人来到主人身边
“姓名。”
“欢欢。”
“年龄,死因。”
“七岁,死于保护我的主人。”
白衣人低下头看那个蹲在云朵上的大家伙“你这辈子做得很好,尽职尽责,保护了好几个小朋友,最后也保护了你的主人。”
“你可以转世当一个命很好的人,现在还有什么愿望吗?”
金毛犬犹豫了一会,乌黑的眼珠抬起来。
“我想再见我的主人一面。”
白衣人摸了摸下巴“你的主人们已经分手了,你想见哪个?”
大狗的尾巴低落地垂了下去。
“我都想见。”
白衣人走上来,摸了摸它的脑袋“嗨,别太丧气,我多给你一点时间,怎么样?不过千万不要露馅了,知道吗?”
狗狗热烈地扑进他的怀抱。
不得不说,狗就是这么讨人喜欢呀。
青年站在镜子前,认真地整理着衣服,工作牌上有他的名字何欢。
何欢的头发天生偏金,太阳下就是金灿灿的效果,留得也偏长,快到了肩膀,第一次来人类世界找工作时常常被误以为混血儿。
眼神非常地好使,眼瞳又大又圆,是清纯可怜的下垂眼,俊美高大,还带着小动物似的懵懂纯真,来到梧城的这两年已经完全俘获了周围人的欢心。
一进狗狗俱乐部何欢就被包围了。
边牧在旁边有些傲娇地漫步,柯基扭着小屁股追他,尾巴几乎要甩到地上了,金毛们全都蹭在他身上,哈士奇因为进不了内圈而仰天长嚎。
旁边的新同事目瞪口呆地看着何欢那一圈的火爆场景,另一个同事拐了他一下“没见过吧那位就是咱梧城的真人迪士尼公主——其实我更想叫他狗王,他就跟上辈子当过狗似的讨狗喜欢。”
“就是可惜了,今天就要离开咱梧城分部了,毕竟这人才太少,老总把他调到首都去咯。”
何欢一个个听它们说话。
边牧“汪汪。”
『你今天就走,以后还回来吗?』
何欢轻轻对他说“有时间我一定会来看你们。”
但他时间有限,任务紧急,实在是不敢打包票。
哈士奇正嚎着『欢子,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谁给我喂肉罐头啊——』
何欢摸它的狗头“放心,那个新同事人挺好的,不会亏待你的。”
跟狗狗们一一道别后,何欢和新同事交接好了工作内容,也仔细地介绍了每只狗子的习惯性格,新同事虽然没经验,人还是挺认真,一直拿着本子写写画画的。
何欢侧眼一瞄,看到了好几张丑得很有冲击力但又很有特点的狗狗肖像。
新同事嘿嘿一笑摸了摸脑袋。
何欢点点头“挺好,你这么认真对它们,它们都感觉得到,你一定能胜任这份工作的。”
新同事把笔收起来,有点好奇“何哥,看你挺舍不得这些狗狗的……不是说老总也说过,你不愿意去首都就让你在分部当总经理的吗?为什么还要去……”
“没别的意思哈,就是看它们都怪舍不得你的。”
何欢拎起一只抱着凳子腿就开始耸动起来的卷毛小泰迪“因为那里有我的家人。”
同事了然地点头,原来是为了家人去啊。
何佳嘉曾经和无数个主人一样,以“爸爸”自居,而和他谈了五年恋爱的余树奇自然就是“妈妈”了。
虽然何欢在了解了人类社会两年后,对这些称呼感觉微妙,可他的确还将那两个人当做他的家人。
即使他们自己都已经分开了。
这次去,他要拯救那破碎的家庭!
首都居家办公的何佳嘉打了一声喷嚏,抽了一张纸巾,眼镜下的一双眼睛还紧紧盯着屏幕上的代码。
扔纸团,抛物线,漂亮——等等!230692396
“啪。”纸巾团毫无波澜地砸在了垃圾桶边缘,何佳嘉有点强迫症,顺便也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嘛,他这个年龄的程序员需要注意养生了。
于是站起来,弯腰捡起纸团,抛进垃圾桶。
顺手拿了一杯水,放到电脑桌前。
透明的水和透明的玻璃杯在一起,映出那张照片。
一只金毛犬,一对情侣。
四年前的他们,余树奇还是那个笑得平平淡淡的样,但手挽着自己的臂膀,看起来就多了几分真实的幸福。
那个时候何佳嘉还挺讲究,也孔雀开屏似的发骚,还戴个玳瑁镜框,现在都是清一色的黑框眼镜了。
照片上有一行小字。
『爱犬欢欢,五岁生日快乐!』
欢欢当时靠在他的右手边,而余树奇在他的怀抱里。
他们在树下许下承诺。
何佳嘉说“我永远爱你们——你们也要永远爱我!”
当时余树奇怎么说的?好像没说话,只是脸庞有一点湿润的感觉,他难得主动亲了何佳嘉一下,想必这就是答应了的表示。
倒是欢欢大声应了一下。
“汪!”
然后何佳嘉搂着老婆孩子(欢欢六十斤也是宝宝)一边亲一口。
可惜人总变心,而不会变心的宠物狗,已经离他而去两年了。
何佳嘉上班的时候发现路边多了一家犬舍,犹豫再三,还是没进去,上班要紧。
等下班了——难得一次提前下班,这还是因为何佳嘉表现优异突出,老板开心,说是要去团建。
何佳嘉身为元老级骨干还是有提要求的权利,他说大家都累了,还是回家,团建的钱可以直接发下来。
老板当时看了看他,的确是眼下的乌青遮都遮不住,于是叹口气,拍着何佳嘉的肩膀直说“这是老何心疼你们啊,那现在就下班,爱玩玩,爱休息休息!”
何佳嘉在欢呼声里收拾的包。
现在又路过那个犬舍了,今天下班早,大多数店都还在。
何佳嘉攥紧了背包的带子,隔着玻璃看到那些笼子里的小家伙们在撒泼打滚卖萌。
小型犬挺多,比熊、博美、夏约克、小贵宾,他的脑袋转了一点方向,想多看看大型犬那边。
有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也有精壮的杜宾和捷克狼犬,怎么就是没有……
怎么就是没有金毛
何佳嘉的电话震响起来,他一向不爱接电话,连老板都知道,所以都很少给他打电话,何佳嘉也一直是开的震动。
他刚打开背包想拿手机,就看到一只金毛从内间蹿了出来。
一个长发的青年牵着它,笑容灿烂明艳,他又高又瘦,但看起来没那么简单,仔细看看是有肌肉线条的,并且那金毛很听他的话,简直是无障碍交通一样。
青年还牵着金毛犬,看到站在玻璃前的何佳嘉了,他笑着,亲热地对何佳嘉点头。
何佳嘉自知失礼了,他也想去摸摸里面那只看起来很听话的金毛,于是干脆推开门,走进犬舍了。
他的注意力全在金毛身上,没看到青年胸前工作牌上的名字。
何欢,就算他看到了又怎么样,最多心里说一句有缘分而已。
何佳嘉先蹲了一点,把包放下,这只金毛很亲人,直接就凑上来了,男人便开始揉搓它,力度都很合适,他还没忘记养欢欢的那七年呢。
一杯茶在面前,长发的青年说“喝点水慢慢跟它玩”
何佳嘉这才注意到他左手戴着一个护腕,手还有点发抖。
“你的手还好吧?被狗伤到了吗?”
青年说没事,就是刚刚牵着狗绳被金毛扯得有点痛。
何佳嘉说那就好,他的目光垂下去,认真看那只在玩小玩具的金毛犬“打疫苗挺痛的,不过我也就打过一次,我们家欢欢……”
他的声音停了一下,何欢不得已把手放到身后了,那里抖得厉害,可连腿都忍不住发颤起来,他害怕自己露馅,这是那位“天使”说的,绝对不能泄露身份,不然他应该早就扑上去了。
“它很乖的,从来不跟我生气。”
何欢坐了下来,那个小沙发软绵绵的,几乎要无力招架青年此刻的软弱。
“也是金毛”
“对,”何佳嘉抬起头来喝了一口茶,“特别乖,连我妈都说,没见过那么乖的狗,去年我妈去世前还在念叨,她想欢欢了。”
何佳嘉早年丧父,这是何欢知道的。
他离开何佳嘉的这两年,怎么都全走了,活着的分手了,死了的再也见不到了。
没事,总还有他在,何欢现在庆幸自己的选择。
“这只金毛叫豆豆,它很喜欢你,你明天还来找它玩吗?”
何佳嘉站起来,有点局促“你们犬舍还是要做生意……”
青年说没关系的,他顺手理了理鬓边的发丝,何佳嘉发现他的发色有些淡淡的金。
“我叫何欢,这里的训狗师兼店长,欢迎你的光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