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美人阳光狗狗攻来也

余树奇今天没有下班,他依然忙得要死,基层的事说少不少,说多嘛,只要你有少做的心,那就可以往少了做。

偏偏余树奇要往多了做,他做人和长相一样,平淡中透着一点雅气,所以工作风格是平庸里多了踏实。

这样的人领导满意,可余树奇好几年不升,让同事和街坊邻居都可惜,同事是否真心暂且不提,那些个大妈大姨是真的喜欢这个认真干活的小伙子,怎么事业就没有起色呢。

其实余树奇自己知道,他拒绝了领导的侄女,他拒绝了上级的小姑子,但是没关系,他挺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一个人,慢慢地做事,做到天荒地老也好,忙到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做,偏偏把自己忘记了,那才好呢。

那才会忘记,再也不做梦。

再也不见那只可怜的金毛犬。

出事的那几个月,余树奇连“欢”这个字都听不得,听到了都牙齿打战,现在好了,有人说时间是良药,余树奇却觉得也许更可能是毒药。

毒性之大,以至于压过了所有痛苦,只剩下命运的洪流把你带走——或者把你碾死。

余树奇还活着,所以他是被带走的那部分人。

欢欢死在他的眼前,是为了他。余树奇怎么会不记得,但谁让他公务缠身,累死累活地当公仆,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没去见欢欢,它应该不会怪他。

怪也没关系,它本来就是余树奇害死的。

欢欢死后,他和何佳嘉分手了,后来他的朋友问,该不会是因为喜欢那只金毛才跟何佳嘉在一起的吧?

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可是余树奇和何佳嘉之间,已然有了一道不可挽回的裂缝,那是何佳嘉养了七年的孩子啊。

所以那一天他们分手,何佳嘉只剩下了沉默。

余树奇走的时候帮他把冰箱打理好了,何佳嘉爱干净,偏偏又不通家务,也就是会个扫地拖地洗衣服,其他生活常识一应俱缺。

他们一开始在一起,余树奇还心疼欢欢怎么在他手上活了那么久的。

其实欢欢去世之前,想一想也好像没什么激情了,但还有欢欢,他们就像一家人似的,再没有比他们三个在一起更温暖的地方。

后来都破碎了。

余树奇凌晨到的家,等睡了三四个小时后,就又要爬起来去上班,他这样的工作态度,家里没成鬼屋都是好的,所以常常需要一些家政来帮忙。

凌晨五点半,余树奇起床,不一会门铃响了,他想着也许是那个公司新派的家政,他应了一声以后把头发好好理了理才开的门。

那是一个长发的……青年

余树奇还有些朦胧的睡意骤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说“这里是B栋323。”

面前的青年不知道为什么,那眼神仔细看了他,虽然仅仅一眼,偏偏就是让余树奇觉得他看得够认真,好像见一个老朋友,寻找着不同。

余树奇不觉得他冒犯,因为青年那双眼睛太纯洁无暇,森林精灵似的灵气精致。

“是余先生吧?我是保洁公司派来的新家政服务员,何欢。”

这两个字堪称一起触发了余树奇的所有雷区,在何佳嘉之前,在欢欢之前,他还是一个没有弱点的神人。

但生活和时间让他本来就顽固坚硬的天性更加固若金汤,于是余树奇不动声色“好,书房注意一下,东西不要乱动,其他的都没事。”

何欢点点头,拿着工具进来了。

余树奇的早饭一向是路边买——如果有的话,其实多数时间他想不起来。

结果没一会他就闻到了香味,这个时候他已经换好了衣服,全身简洁整齐,只是在何欢眼里,他实在是太憔悴,也瘦得太多。

“余先生,帮你做了一份早餐”

余树奇头也不抬地收拾着包“很感谢,放在那里吧,等凉了帮我放进冰箱。”

何欢简直抓狂,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把自己活得这么狼狈,何佳嘉也就算了,不过是孤家寡人,还没把自己往死里弄吧。

余树奇看起来没两天就会因为过度劳累而进医院。

于是何欢解开围裙,拉着余树奇的手就往桌子边走。

“哪个单位六点上班余……先生,你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

余树奇看了他一眼,好像也在奇怪,怎么之前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单位的上班时间是八点半。

他手里被塞了双筷子,那还是刚刚洗了一遍的,带着水珠。

那个长发的青年靠在椅子上,就那么看着他,见余树奇看自己,笑一笑,抬起下巴,像对着那碗面“吃,面条剩下了留在冰箱里就不好吃了。”

打了两个荷包蛋,一个在上面,一个卧在下面,余树奇一向是食不张口的人物,所以一直到这口蛋黄咽下去,他才说“你吃了吗?”

何欢说吃了,来之前在家就吃了。

他就是这个习惯,起床的第一件事,是刷牙,第二件事是吃饭,连喝水都得往后面排。

余树奇现在没有拒绝,不代表他就真的不会拒绝,何欢对他果然是足够了解。

走出家门的那一刻,余树奇说何先生,明天不用来了。

而何欢早有预料,在那一边看冰箱,一边问“我留下,每天给你做一顿早饭怎么样?”

那个看起来寡淡到透明的男人说“很缺钱”

为了撮合这俩货,撒谎就撒谎吧。

何欢眼睛一闭“是,我还是第一次来首都,有点……”

穷字说不出口。

“囊中羞涩。”好半天才想起来这个词语。

何欢现在的文化水平也就是个初中毕业的吧,勉强不算文盲,但数学奇差,英语稀烂,也就语文能稍微好点——这里指初中毕业生里面。

毕竟他只是一只才学了两年人类文化的狗狗,不能强求。

余树奇就是这样的人,于是他思考了一下,觉得其实有人做早饭也划得来,毕竟是附送的服务,所以他从怀里抽出两张大红钞票给他。

“小费,食材费以后会定期给你。”

欧耶!终于能顺理成章留在余家!

深情目送了余树奇离开后,何欢打了一个电话。

“嗯,对,阿姨啊,没事,我表哥他消气了,是,你快来吧,那个书房的东西别乱动,其他的都按你们的标准来。好,谢谢啊,阿姨你真好!”

这就是一个没有金手指的狗狗能想到的办法,他已经觉得自己很聪明了好不好。

他又当店长又来搞服务业,那不得活活累死啊,虽然这个身体也不知道寿命是多少,但狗的寿数一般也就那么十几年,这还是多的。

所以,身为一只狗狗,知足常乐和有自知之明是必要的!

这话说的真有水平,何欢自己都佩服自己。

和何佳嘉熟悉起来是很简单的事,他的生活堪称是完美的两点一线,要不是还有个工作,估计是三百六十五天都待在家里,以前有欢欢在还好……怎么又提以前了。

总之,何欢很快和何佳嘉混熟了,随后,他终于找到了机会,把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踹了,包袱款款地入住了何佳嘉的那个小区。

啊!熟悉的树,熟悉的气息,熟悉的草坪!还有,熟悉的死猫。

那只猫眼巴巴看他,从旁观者视角看好像很萌,实际上……

“唉这样看你还挺可爱的!”

难怪人类中有那么多喜欢猫的。

何欢一把就抱起了那只奶牛猫,他好像还隐约记得这只猫最讨厌别人(狗)碰后腰来着。

他非摸!

奶牛猫的眼瞳睁大,叫了起来。

“喵——喵喵——”

『那个东西死了以后好久没人知道——我的弱点了——』

“喵喵!喵喵喵!”

『你是谁?你的味道很熟悉!』

何欢左看右看了一会,确定周围没人了才说“死猫,要不要我带你去我的坟面前玩玩”

奶牛猫骤然炸毛,尖叫着跳下了何欢的怀抱。

“喂!别跑那么急,小心马路小心车听到没有?注意交通安全!”

这小猫咪还是那么倔,一点不听劝啊。

何欢继续带着行李入住他的故乡。

一路上渐渐行人多了,很多女性朋友对何欢发来了友好的问候。

“小伙子,你要住咱们小区啊?有没有女朋友”这是小区门口区情六处的中心成员,钱大妈。

“哎呦,这小伙子真帅,来,阿姨买的瓜子给你一把!”这是最爱投喂任何粮食给任何物种的张阿姨。何欢的欢欢时期,那六十斤起码有十斤是张阿姨投喂出来的。

“小哥哥,你长得真好看,我姐姐还没男朋友——不是,其实她又分手了,要不然你当我姐夫吧?”这是从幼儿园就致力于给自己寻找好姐夫的楼上小梅。

除了这些熟悉的人以外,还有一些何欢不太眼熟的人,毕竟也有两年了,不认识也正常,何欢一边向他们道谢一边继续走。

送走了八卦的钱大妈,热心张阿姨的瓜子,和已经上初中的小梅同学她姐的玉照,何欢终于来到了他的家。

努力克制着自己继续往里面走的欲望,他打开门,开始收拾行李。

没错,他的运气就是那么好,这套间就在何佳嘉的同一层,而且正对着电梯口,可以监控到何佳嘉的一举一动——不是,关注到何佳嘉的一举一动。

余树奇是一副要死的样子,他看何佳嘉也差不了多少,何欢推测他爸妈肯定是余情未了,又舍不得放下自尊心。

既然已经开始接触这两个人了,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撮合他们了。

这是复婚活动,不是相亲,不能按套路来。

何欢在新家里走来走去,转来转去,思索烦了就打开一瓶饮料喝。

烦一会喝一口,不一会一瓶就喝完了。

何欢摇头,他可不能这么放纵。

拉上窗帘,青年的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丛毛茸茸的黄色尾巴,那长毛的光泽极佳,一看就特别好摸。

烦啊!何欢的尾巴低低摇晃。

果然这样最爽,有一种回归了野性的自由感。

相亲的套路是什么来着?先让对方熟悉,然后慢慢培养,日久生情嘛,甚至于还有一些人,是权衡利弊之下,双方都觉得对方合适,就直接结婚了,有的是相信婚后他们能产生感情,有的是根本不在乎。

何欢就很在乎,他爸妈已经那么熟了,就可以跳过第一步!直接日久生情。

那么日久生情的第一步,是让余树奇先有时间去日久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