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森与火

04.

夏令营的第四日,清晨他们穿过寂静的森林。晨露彻夜凝结,悄然坠落在额头与唇间。

黎恪原本与张卓同行。他们是理所应当的室友,前一晚临睡前,张卓曾问黎恪与“那小子”搭档渡河感觉如何。

黎恪知道对方期待怎样的答案。他有一丝冲动去回答“阮英救了我一命”,但他也清楚在这种完全淹不死的河里,说这么郑重的话,就算是黎恪说的,也很难有人不把他当疯子。

于是他只是将次日要穿的衣物仔细叠好,置于床尾,平静地说:“收起你的偏见吧,张卓。”

此刻登山途中,张卓正与人聊起下月前往藤校夏校的计划——黎恪也会同行,课程早已选妥,关乎人脉与学分,皆在他缜密的规划之中。

他素来习惯聆听此类对话,今日却无端生出一丝厌倦。山雾弥漫,阳光割开一片金色的光斑,也仿佛驱赶开那些属于学校的陈词滥调。

他忽然加快脚步,将那些熟悉的讨论抛在身后,一路向前,直至看见独自走在前方的阮英。

阮英远离队伍,正持一台卡片机拍摄沿途植物与昆虫,动作极快,不知是熟稔构图或只是随心。

对于陌生的动植物,黎恪习惯记下特征,回家后查证百科、厘清科属,以求下一次精准辨认。而阮英认识世界的方式,却更直接,近乎野蛮。

黎恪悄声走近阮英,他正俯身拍摄一株羊齿植物,屏息凝神如同害怕惊动叶片。

快门声响,阮英并未查看成像,亦未回头,只如早已感知黎恪到来般开口:“我家乡也有很多这样的花花草草,过去我都没设备留下它们的样子。”他直起身,相机悬在胸前,“荣奇先生送的,他说适合拍静物。”

阮英语气中有藏不住的珍重。对远方家乡的思念与他迅速适应陌生之地,并不矛盾。

黎恪顺着问起他究竟来自哪里。

阮英脚步轻捷,仰着脸说他的家乡在南方崇山之中,那里雨水丰沛、万物生长。他认得的树比人多,识得的鸟比字早。他还不会读书就能爬到家门口的树顶,还没能拥有只能拨号的手机,就能骑自行车来往好几个村落,能仅凭气味辨别走到山中的哪个地方。

“我可以走一整天,从不需要这些。”他指指黎恪手中的登山杖,忽而跑上坡坎,拾来一根挺直树枝,“我总能找到最称手的,村里的人都羡慕我。”

就这样,黎恪不由自主随阮英走着,如被引诱步入迷雾森林。没有地图,不靠罗盘,脱离所有既定路线与配速。

仿佛只要阮英对他说:“跟我走吧,黎恪。”

——即使他或许从未真正说出口。这些话,更多只存在于黎恪往后的梦中。

直至很久以后他才明白,这叫“夏令营效应”,或更直白些,“吊桥效应”。就这么形容吧。

十六岁的夏天,他们仿佛共行于一条荆棘编织的藤索上。彼此是唯一的依凭,前方是望不穿的幽暗,脚下是白茫一片的雾。

黎恪恍惚觉得,自己正牵着一头梅花鹿前行,手掌轻抚它骄傲的脖颈。

“我不害怕,”他对它说,“我们到前面去看看。”

05.

十二年后,飞机上的黎恪终于从连绵的梦境中渐渐清醒过来。回忆烧得他喉间干涩。他未及坐起身,只伸手去够水瓶,却碰落了搁在扶手上的钢笔——他睡前还在写工作笔记,笔就搁在一旁。

笔“啪”地一声跌落,从他座旁滚向过道,最终停在了阮英的脚边。

黎恪倏地坐直,正看见阮英俯身将它拾起。修长的手指握住笔身,目光无声地掠过——那一刻,黎恪几乎屏住呼吸。

他该开口吗?是否已经太迟。年岁渐长,他早已失去少年时毫不犹豫开启对话的勇气。

阮英抬眼望来。昏暗机舱中,那双萤火般的眸子依然明亮,却仿佛不愿再为他点燃。

黎恪嘴唇微张,还未出声,闻声赶来的空姐已挡在他视线之间。

笔被递还回来,触手微凉,已沾不上阮英指尖的温度。那片拒人千里的平静,像冷水骤然浇熄了黎恪心底翻涌的浪。

*

“——人在心跳加速、掌心沁汗、呼吸急促之时,总会误将这份悸动,归咎于眼前最鲜明的事物——譬如一个极具吸引力的人,而非真实的源头:危险,恐惧,或只是一场奔跑。”

黎恪在大学读到关于“吊桥效应”的阐释时,第一时间想起的,仍是阮英。

“吊桥效应”,它总伴随令人心醉的危险发生,也往往终结于醒悟后的幻灭。

可即使明白这一切,黎恪仍甘愿沉溺于那个关于阮英的梦里,不愿醒转。他一生遵循规则,信奉白纸黑字的逻辑,此刻却想亲手撕毁定义,就让我这样梦下去,好不好?

而阮英,显然是率先拥抱幻灭的那一个。

飞机刚落纽约,停稳刹那阮英便起身取行李——一只摄影包,一个登山袋,墨绿色衬衫裹着紧实肩线。黎恪就在他几步之后,连衣料纹路都清晰可辨。

人群陆续站起,取箱,挪动,如一道道移动的墙,反复割裂黎恪的视线。他试图跟上,却总被阻隔。

就在阮英即将没入廊桥阴影的前一瞬,他的步幅似乎有了一帧几乎不存在的停滞,肩线微微绷紧。

像一句到了嘴边,又终究咽下的话。

最终,它沉默地消融于前方冷白的光线里。

肯尼迪机场人潮涌动。显示屏上无数航班信息更迭明灭。黎恪立于大厅中央,透过巨幅玻璃,看见一架飞机正昂首跃入天际,姿态决绝,那种巨大的、无法挽回的动势。

一切都结束了。

在它其实早已结束的十二年之后。

06.

黎恪在肯尼迪机场取了租车,一路驶向长岛。纽约的夏天像一片炽热的金箔,缓缓覆下。如果他没有在飞机上重逢阮英,他本可静静享受这热烈风景。

车窗降至最低,风拂过他的指隙,夕光流淌如焰,橘色在他指尖燃烧。

他想起夏令营露营那一夜,他选择和阮英一起守夜。

后来才懂,他那不顾一切的出格行为早已引起他朋友们的侧目和隐隐不满。到更久之后他才明白,他对阮英的靠近,于对方并非幸事。

可年少盲目的执着,从来无罪。

山里的夜已经深了,云团都被吹走,天空玉器般的澄明,一轮月寂静圆满。

黎恪听见窸窣动物声响,却辨不清类别。阮英像是听见他的心,拨弄篝火轻声说:“是夜鹭,很难听对吧。哒哒哒像打枪的,是夜鹰。”

“那会有熊吗?”黎恪诚实发问。

阮英笑了,转头看他。火焰在那双深情的眼中跳动:“你觉得他们会让我们来有熊的地方吗?”

黎恪很清楚这山里不可能有熊,但他很满意自己逗笑了阮英。他学着阮英,也拾起树枝,挑动燃烧的柴火,有意无意碰到阮英手中的那根,溅起星火明灭。

阮英忽然站起身,面向着篝火问黎恪:“那你见过萤火虫吗?”

黎恪在书上见过,并熟知它的发光原理,那算见过吗?他缓缓摇头,想起对方并未看他,才低声答:“没有。”

他也起身走近。两副年少的面孔被火焰映得发亮。

“我打赌这林子里一定有。我小时候抓过很多。”阮英说着挥手一揽,仿佛将迸溅的火星也握入掌心,“就像这样。”

黎恪知道捕萤火虫该用纱网,却未说破,只学着阮英徒手捕捉火星。火在掌心微小地燃烧,像一场濒临危险的冒险,决绝而沉醉。

指尖灼烫,簌簌如燃。阮英与火光融作一片,成为黎恪生命中最灿烂也最短暂的一场烟火。升腾得太高太急,因此熄灭时才格外沉堕。

*

黎恪此行来纽约是为参加法学院同窗珍妮的婚礼,设于长岛的花园酒店。

他前一夜抵达时已经很晚了,顶着时差浅浅睡了几小时,次日醒来整顿洗漱,换上一身熨帖西装赴约。

他早已将安排好的贺礼送至新人新居,因为记得珍妮爱花,临行前又特意订了一束玫瑰,怀捧而至。

珍妮还未换上婚纱,一袭亚麻白裙立于阳光中,见黎恪与花走来,欣然上前与他贴面相拥。

她深深嗅过花香,笑道:“你真贴心。不过我得先把它放在礼品台上。”

黎恪点头,随她走向堆满礼物的长桌。他的目光掠过各式各样的鲜花和礼物,倏然间,被一束极其出挑又安静的花攫住。

它置身于一众绚烂馥郁之中,却好似带着山间雾气:白色和黄色的花朵,蓬松如云絮的花枝,细小的叶,深色浆果零星点缀。他下意识地伸手,以指尖极轻地触了触那簇苔藓,确认它的柔软并非幻觉。

珍妮走近轻笑:“很特别,是不是?你记不记得去年我和马克在瑞士旅行的时候出了事故?是一队《国家地理》的人帮了我们。我们婚礼也邀请了他们,这是其中一位摄影师今早去附近林子里采来的。”

黎恪微微倾身,翻开了系于麻绳上的牛皮纸卡片,钢笔字有力洒脱——

“MarkJenny:新婚快乐。阮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