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把那个不省人事的倒霉蛋扔进了莲花客栈。莲花客栈,用现代的标准来定义,它是准五星。我认为它不仅没有浪得虚名,甚至完全达到了实实在在的五星标准。店内装饰古朴清雅、店小二笑得倍儿有教养、从后堂飘来的菜香沁人心脾,像为自己的鲜美打上了活广告,别的酒家即使加多了谷氨酸钠也够不及这个水准。它不是五星的理由显而易见,掌柜的上头没人,后台软得像水豆腐,申星的道路就荆棘丛丛布满坎坷。倘若它的掌柜是某个一品大员的二舅或者三姨,那它的后台便是花岗岩,前途定会霍然晴朗起来。

我走得匆忙——这是拜他所赐;我没有带钱——这也是拜他所赐。由于“身无分文、流落异地”这些个悲惨现状都是现在这个睡死在我面前的漂亮家伙造成的,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对他进行并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权侵犯——搜身。我一边压在他身上信手乱摸,一边祈祷老天爷能让我从他身上摸出银票——否则我就只能留在此处刷碗。前面说了,这家客栈是准五星,我得做好店大欺客的思想准备,也许稍不留神我就得在这里苦干三年。

把他里里外外摸了三遍都没有找到一纹银子。别说银子,连个铜板也没有。联想到这些年零零总总的离奇境遇,不禁悲从中来,几乎想破口大骂。正当我怨天尤人之际,老天爷似是恰巧眯完盹儿,睁眼瞅见一个帅哥正在另一个帅哥身上摸上摸下,立马虎躯一震,漏了个响屁——我是说,它打了个响雷。那个雷炸完后,一张银票从刺客身上不知什么地方悠悠然然飘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脚边。银票上的数字不小,能把寻常老百姓的嘴给乐歪。曾经有一首传遍大街小巷的口水歌唱道:上帝是个女孩。鉴于我曾是佛门弟子,比凡夫俗子多了那么条慧根,立马顿悟了头顶那个也许叫作耶和华也许叫作释迦牟尼也许叫作别的什么的老大不仅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同人女——这一切就好解释多了。

我从刺客身上爬起来,拾起银票。突然想起一句名人名言: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趁火打劫这种事显然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君子不屑也不该做的。人们习惯把“大丈夫”定义为“伟岸的男子”。我对自己的道德情操丝毫没有信心,但“伟岸”二字无疑戳中了我的死穴——它或多或少总牵系着我后半生的“性”福。

在那小子身上找银子时,碰巧搭到了他的脉搏。话说久病成医,我虽打小身体皮实耐揍,但在倪珂身边待了四年的这个事实也与长病无异。我立时明白了刺客晕厥的真相:当时他在胸腔凝着一口真气打算与我贴身肉搏,结果被我用手指抹剑尖这么个明显让他觉得弱智到不可思议的行为吓了一跳,一口气就此走岔。加之身上原本带伤,也许是陈年旧伤。两厢作祟,便顺理成章地晕了过去。

我轻轻把他扶起,盘腿坐到他的身后,定心将我的内力缓缓输入他的心脉。直至在他体内乱窜的真气逐步被我逼为一处,才慢慢扶他躺下。

那张小脸本来像封了一层蜡,泛着死气沉沉的灰白。我运功为他疗伤后,渐渐透出桃花的淡红,显然气色好看很多。我起身擦了擦满头的汗珠,望着眼前童真甜美的睡颜舒心地笑了——这回我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拿走他的银票了。

店小二叫阿包,长得很面善。笑起来不多不少露出八颗牙齿,让人如沐春风。鱼尾纹、法令纹在春日大作的阳光下微微发亮,配上他这张清瘦儒雅的脸真是恰到好处,说不上来的赏心悦目。他在客栈后院种满葡萄,纤细的绿藤沿壁攀爬,迎风作舞。这是个雅俗共赏的选择。比种玫瑰有食用价值,又比种白菜情调得多,说明小二同志除了有副不错的皮囊,还有个好使的脑袋瓜。因此无论从年龄、面向还是智商上推论,他都不该是个伙计,反倒周身都有掌柜的范儿。也有可能他本来就是掌柜。反正自我进店之后,客栈忙里忙外的始终只他一人而已。

我吩咐阿包烫一壶上好的酒,叫了店里最贵的几个小菜。我说“我先不吃,楼上的人还睡着”,便坐上桌子与他闲扯。空气里有淡淡的榆木香气,干燥的阳光香气,清洌的笔砚香气,还有自我身上散发而出的莫名其妙的草药香气。高潮迭起的嗅觉享受,爽到爆棚。我猜他是掌柜,他便喜上眉梢咯咯乱笑,接着问我缘由。于是我信口胡诌道:你的一举一动都有股成功人士处变不惊的淡定气质。其实他是不是掌柜与我无干,我不过顺水推舟,好话多说兴许他会给我打折。我本人也不太理解什么叫作“成功人士的淡定气质”,究其原因是我没有看到过什么成功人士。从小到大我看到过的最成功的人是费皇帝,但是据说他最近很不淡定。闹得沸沸扬扬当事人各执一词的“肋骨门”里,费皇帝选择对我娘毫不怀疑的偏听偏信,最后甚至气急败坏狗急跳墙到要废了自己唯一一个儿子的太子之位。

阿包对我说,你对你的小兄弟真好。曾经也有一个你这样的人,这般掏心掏肺地待我,可惜当时年少,未尝珍惜。

他说完以后使劲抹了把眼里的热泪,嗡着个鼻子问我要不要将酒菜端上楼送进我的客房,并且为我的小兄弟多热一壶私藏已久的雨前龙井。他说对待朋友肝胆相照福难同享同当,做人理应如此磊落;同时还强调自己被我那句“楼上的人还睡着”的话语给感动得不轻,所以以上服务全部免费。

我摇摇头:统统打包,我路上吃。

阿包显然不能适应这种混乱跳跃的思维方式,不明其意地瞪大眼睛看我。这个时候我是真真的归心似箭了。我想到了我与倪珂的一小段过去。约莫是我十二三岁的某一日,我在府内寻他半天不见人影,最后看见他缩在内院的隐秘墙角瑟瑟发抖,忙跑上前询问发生何事。倪珂面色惨白,形容糟糕,汗大如雨。勉勉强强与我说话:自己多年的顽疾头风发作,如今是耳鸣目眩,胀疼欲裂,站立不能。他蹲在地上气若游丝,“简……简森……你去药铺替我……替我拿几味药材……赶紧些……”

“你说便是,我定速去速回。”眼见这个一贯从容优雅的珂表哥这般狼狈而痛苦的模样,我心疼得几欲落泪,恨不得插翅而飞,速去速回地为他抓药治病。

“甘草二钱……八角二钱……桂皮二钱……茴香一钱……”

“你、你等等。”再不通医术的人也经不住要截了这样荒腔走板的话,“这些能治头风么?”

“不能……但是我特别……特别想吃茶鸡蛋。”

……

事实证明,近墨者当然会变黑。百转千回的说话方式是种病症,既会潜伏,也会传染。

青春花期短暂,倪珂辣手一摧,我便在一帮大老爷们中烦恼了六年。和尚庙始终是和尚庙,与尼姑庵的联谊再频繁,也是狼多肉少,远水救不了近火。假使和尚也可以是女人,或者我的思想再开放一些(换言之就是我不那么挑食,男女通吃),那我的烦恼也就迎刃而解。可惜两者皆不。因而我得想方设法讨好那个喜怒无常的小王爷,免得他日后心血来潮再次伸手摧我。楼上的刺客正在昏睡,最好的马屁不用踏破铁鞋已在眼前,只须把他五花大绑弄回王府献给倪珂便是。

原也不是举手之劳。那刺客不省人事,和尸体不差多少。抱着走太暧昧,拖着走太难看,骑马太癫,坐轿太慢。每当我想出一连串方法总会立马又冒出一连串理由给予否定。作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认定如何处理这个小子只剩下了两条路:一是把他留在这里;二是等他醒转之后问问他愿不愿意乖乖跟我走。第二条路很快就被封锁了。我猜想他非但不会同意,没准脾气大了还会对我拔剑相向。由于他的剑来路不明削铁如泥,我怕是不一定打得过他,于是事情明朗得只剩下唯一的选择。意识到不是主观因素不愿意,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所以不能把这小子运回王府以后,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尽管也不排除这点儿大的可能性,从头至尾都是我压根不想带他走。小王爷神经时常短路,身理心理均不正常。这小子落在倪珂手里一定生不如死凶多吉少。一不小心我的陈年旧疾就会发作,说直白点,我怜香惜玉了。

阳春四月,柳絮飘飘。神清气爽毫无包袱的前朝太子走出了客栈,决定先去租辆马车再去附近的花街柳巷堕落一把。没有走远几步,突然心头莫名一阵懊悔,如果此生再也无处相见,那么至少应该问一问他的名字。

回到玉王府已是几日之后。王府朱门紧闭,整整两排护卫伫在门口插桩,神情凝重,犹如治丧。一派天塌下来的悲催景象。

“让我进去。我是简森。”我对为首的一个小侍卫说。乌溜溜的眼睛对我乱扫,稚气未脱的那种圆。脸也很圆。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美人。也许擦枪难免走火,倪珂这几年的审美品味已经进化得海纳百川千奇百怪。

“管你是谁,王府戒严。别说来人简森,就是泰森也不能进去。”圆脸小侍卫的敬业精神倒令我好感顿生,他冲我龇牙拔刀,一副只要我往前再跨一步就定让我横尸当场的架势。

强夺为下,智取为上。我悄悄绕到无人看管的后院,轻轻松松越墙而入。结果如同一脚踩上狗屎般的倒霉,被一个人撞个正着。我们二人面面相觑片刻,只见他本欲张口大喊,却又及时闭上了嘴。来人仔仔细细地用目光掂量我良久后,终于放开扭住我的手,爆出个惊喜无比的声音,“殿下?你是简森!”

“可不就是我嘛,苏伯。”眼前的老家伙正是玉王府的总管,看着我与倪珂长大。他皓首白眉熠熠生辉,风采不减当年,下手依然不知轻重。我揉揉被扭疼的肩膀,向他打了个招呼,顺手甩出一顶高帽,“您老和六年前相比,英武之气又多添几分,竟将我们这些年轻人都比了下去。”

你来我往兴高采烈的一番寒暄过后,苏伯带我进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废园,压低嗓音对我说,“我有两个消息,一个关于小王爷,一个关于太子爷,你先听哪个?”

“先听好的那个。你知道我打小神经就脆,受不住吓。打击什么的得循序渐进。”

苏柏面露同情地扫我一眼,然后说,“两个都不是好消息,你先听哪个?”

“稍好一些的。”

“那要你扪心自问了,旁人可答不上来。”

“一起说吧。”

“太子爷不见了。应该是离家出走了。”

不是吧?!这么大年纪了还玩躲猫猫绝对是种没有脑髓质的幼稚表现。

“小王爷不见了。应该是被人掳走了。”

不是吧?!我……

无可争议的事实是,涉世未深天性纯良的我的确被人狠摆一道。我悲愤交加,这个社会从不眷顾老实人。自己怎么能后知后觉到这步田地,居然完全没意识到那个小白脸刺客看似是在追杀我,本意却是把我往远离玉王府的地方赶呢?!我用明显脱力的口吻问苏伯:“事已至此,如何亡羊补牢?”

“人是你弄丢的。你得负责找回来。”这个要求提得能打一个技术高分,有论有据,合情合理。于我来说也不算太糟。但是我得困兽犹斗,讨价还价一番。

“问题是我只丢了一个,另一个关我什么事?”

“顺便嘛,简森。”苏伯笑了笑,抬手沉沉地搭在我的肩头。

过了不少会儿,他拿开了手,轻轻叹口气道,“到底是……老了。”然后转身就走了。等到苏伯略显佝偻的背影全然看不见,我仰起脸,对着一棵粗壮得有些畸形的大树说,“你可以继续猫在那里,只是这般束手束脚不会难受么?”

随我的话音落地,一个人影矫健地从树上翻了下来,轻轻盈盈地站定在我面前。废园里的树木全部枝繁叶茂,盖大如蓬。秋天燕子搭窝,夏天蜜蜂筑巢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能在苏伯的眼皮底下匿下这么一个大活人。等倪珂回来,我一定得煽动他把它们全砍了。蓝眸剔透无比,一张脸却像千年玄冰。意料之中,正是那位杀人不见血的刺客同志。我知晓他藏于此地的理由并不复杂。当日他和玉王府的侍卫打斗,我在一旁观战,渐渐摸出门道:他的那柄剑在主人杀人的前夕会发出一种窸窸窣窣的嗡鸣音节,并且主人杀意越盛响声越大,与响尾蛇的响环异曲同工。苏伯跨进院子时那声音轻轻响了一下,我跨进来后便立刻缄默无声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得意微笑,这说明剑的主人确实舍不得杀我。

“你比我慢。我等你两天了。”他说。

“这个……沿途有事耽搁了。”

“这样。”没有预期里的刨根问底。这个家伙比他的长相还讨人喜欢。女人可爱的地方是胸和大腿,不可爱的地方就是爱刨根问底。我喜欢女人,可我不喜欢被逼得实话实说。比如自己在回府的途中忽而少男情怀烈火干柴,所以绕个远路去芣苡楼小住了几日。

“你早就知道我不是小王爷。”

“世人皆说小王爷国色天香,笑倾天下……”对方半眯了眼睛,用一种很笃定而且挑衅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我后说,“你平日里都没有照镜子的习惯吗?”

以前有个农夫……这个故事我没有胃口讲了。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那农夫与我同病相怜。他救了一条蛇,结果被那没良心的玩意儿咬了一口,囫囵一下命丧黄泉。而我这般吃心吃力不计前嫌地对这小子坦诚相待,到头来却换得这么句指桑骂槐的恶毒语言。我歪下如同遭受重锤的脑袋,周身不爽。时光溜过片盏,他认认真真看了垂头丧气的我一会儿,忽而轻薄的唇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个捣蛋成功的促狭笑容说,“我的意思是,你比当日在你身边的那个娘娘腔像男人多了。”

那个笑容美极。更美的是它充分证明了这个刺客没有认知障碍,有的只是一种先抑后扬、拐弯抹角的夸人手腕。于是我也不好再端着愁眉苦脸的架子,立马换出一副喜笑颜开的表情上前迎合巴结,“那你知道我是谁?”

他把头点得嘎嘣嘎嘣脆生。“前朝太子,简森。”

“既然你已知我是谁,那么劳烦你带路,我要上门拜会拜会你的师父。”他遵从师命将我引开,倪珂的下落便好探寻得多。我对眼前的人露出电压够劲儿的完美笑容,“尽管放心,我会先办正事,再后提亲。”

他冷哼一声,又阴回了那张毫无表情的面瘫脸,似乎并不打算作正经考虑。我火上浇油地再补一句,“哎呀,奴家的处子之身都让你破了,你自然不能翻脸无情始乱终弃吧。”

我把手伸向刺客握着的剑,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他手上的皮肤,抚上他的剑鞘。对方一个恶寒往后退了一大步,仰起小脸对我怒目而视。清澈见底的瞳仁里充满了野生动物遭到性骚扰后意欲发飙的危险警告。

“我是对它说。”我指指他的剑,然后把伤口早已彻底愈合的手指头递给他看,口吻倍加无辜,“那时真的见红了。”

“我知道。可你再这么说话,我一样会宰了你。”对方恶声恶气地开口,“我师父行踪向来无定,早已不在此地。他留书一封说自己下了江南。我正打算前去与他回合。”

“那我与你同去。”虽说同一个目的并不表示需要同一个过程。大路条条,皆通罗马。但是放着捷径不走的人,那就是个和自己过不去的蠢蛋。

“凭什么?”对方扬起下巴,挑眉看我,一副“给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我们就此拜拜”的表情。真他妈要命的性感。

“想我如此玉树临风一妙人。若是一路伴你左右,可不是你身边一道流动的风景线?”

“你想多了。”

“长途漫漫寂寞无声,多个人给你讲笑话逗闷子总不算坏。如果你实在无趣得紧,我凭你打来任你骂。”

“不稀罕。”

“哎哎,别忘了,几日前我还救你一命。”这种半邀功半要挟的理由很下流,但是顾不得了。

“死不了。再说你大可以让我打上一掌,然后我也过一口真气给你。”

……

“这个怎么样?一路的开销全部我来。”杀手锏。再不灵就只能跟踪、偷窥,另作它谋了。

……

“成交。”

当“晓之以情”行不通的时候,“动之以利”终究是攻无不克。我和他一起越墙而出,并肩前行几步,猛然惊醒,像只遭了电击的蚂蚱似地跳了起来,“嘿!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总不见得一直叫你刺客吧。”

“随你。”

“那么宝贝儿?”

“……季米。”

“什么?”

“四时为季,五谷为米。”他颇为不耐烦地哼唧一声,“季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