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罪爱千年
序
西亚的大漠上,有两条大河在年复一年日夜兼程的赶路,踏著生命的节拍,像汩汩流动的血液,在沙漠之中奔流不息。
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犹如两条生命之藤在大漠中蔓延。美索不达米亚就带著鲜亮的色彩依附於其间,接受著它们慷慨的孕育和滋润。
希塔什,由多座山脉铺将而成,在两河之间拔地而起,如一座屏蔽两个截然世界的路碑,颠峦艰险。
除此之外,希塔什更是大陆上众所周知的魔山,有数不清的妖魔深居在此。
但在多年之前,它还是人类的乐园。
那时的妖魔尚不算多,不例外地都以猎杀人类为乐趣。再後来,妖魔的数量渐渐增多,直到人类无法承受了,他们集合在大天神的庙宇,请求天神解救人类,将妖魔统统消灭。
以庇佑人间安宁为荣耀的天神们,很愿意为人类排忧解难。不过天神都有一颗固执的脑袋,他们认为,自己是作为守护者的最高贵的存在,如无必要,不愿对任何生物赶尽杀绝。况且妖魔的诞生来历,本就有些暧昧。
於是,天神与妖魔进行了谈判。
神说,他们可以为妖魔辟出新的领地,供妖魔自由生活,甚至封王建国,培养军队。只要,他们再不去叨扰人类。
妖魔是地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知道,如果单打独斗,天神未必是妖魔的对手。但神毕竟是神,他不会对你拔刀弄剑,而会控制地理、自然,创造天灾浩劫,总有办法将想毁灭的东西毁灭。
谈判成功了。
妖魔拥有了自己的领土,不再踏足人类地界。
这对他们没有什麽影响,他们并不是非吃人类不可的。
人类,除了同类之外,其它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拒绝。妖魔也是这样。
只不过,如有运气不好的人闯进妖魔的地盘,仍难逃被撕碎的命运。毕竟对妖魔而言,人类的血肉,还是要比动物强上不少的。
故此,妖魔作为领地占据的希塔什,被人们恐惧,被神明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