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朋自远方来

从衔雨榭出来,地上的杂物血迹已经清理得差不多。王管家兢兢业业,我有些过意不去,赏金自不必提,又想起那个重伤的,我硬着头皮嘱咐只管用最好的医药,不管吴何有出不出诊,都先去找人请来。

我长叹一声,林阿给我添的麻烦真是贵得要命。等他好了,总得先扣下他几十年的薪水。

我问倒茶的小孩:“裴秋去哪了?”

那孩子叫桂圆,正有一双小圆眼睛,怯怯道:“秋姑娘去了……水牢。现在已经回来了。”

“哦。”我点点头,往嘴里扔了颗青枣,“几个人回来的?”

“秋姑娘一个人回来了。”

我笑了声。白青枫是死脑筋,谁也没说他和林阿的事有一丁点的关系,他偏偏自己往身上揽了一堆罪责蹲进水牢。裴秋觉得是我刻薄,闹着要拿钥匙,她一个人回来时,应当气得要命。

想起生气的裴秋,我心情大好。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湖上一片暖金色浮光。黄昏时,人最容易说真话,故而最适合审问。佘微在客房里待了这半天,应该也吓得足够了。

我正要去找佘微,帘外却有人通报,说是有客人。

客人?谁都知道我如今死了老婆做着鳏夫,一脑袋的霉气。这时候来拜访,实在古怪。

我挥挥手,要桂圆去回了。

通传的侍者又道,来人自称姓花,从七非城来。

我将茶盏放下了。

七非城的花家,是一窝狐狸。这不是比喻,他们根脚如此。

传说七千年前,天生异象,神人降白石与灵妖百族缔结盟约,称为白石之盟。那与白石缔约的妖怪,除了修炼习得的法门,便各自有一两样家传的本事。

于是从那时起,这些妖怪们便乐此不疲地互相攻伐,伙同时不时冒头的人类魔修将断南这地界搅弄得越发稀碎。

七千年过去,传说中的百族已经少了大半,七非城的花狐狸家,却难得狐丁兴旺,又素有家风严谨的名声,族中男狐个个修习圣贤教诲,女狐不令识字,也都是贞洁娴雅的典范。

我在断南待了几十年,早就成了所有妖的眼中钉。

大约是本人实在太讨厌,所剩的那十几个白石妖族十年前破天荒地和解了,推了花家出来当头领,处处找我的麻烦。

林阿认为打起来是迟早的事,我觉得他说的没错,可林阿想先下手为强,我便犹豫了。打仗,一是会死人,二是会花钱,三则不止花狐狸会沽名钓誉,本人也尽量演出一副关怀民生的仁君风范,若是主动挑起征战,没有道理。

我觉得这事需要等,便把原因讲给林阿听,可他却骂我,由此可见,此人真不是个东西。

多亏冯小娥帮我搭腔,头头是道地分析了二三十条,驳得林阿哑口无言,此事便放了。

这么些年来,花家的狐狸毕竟也熟读圣人书,顾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始终拉不下脸,只敢找着名目暗自挑衅。

不过,林阿“死”在了七非城,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起兵借口。

我有时纳闷,莫非林阿又给我演了一出戏,为的就是证明他想得没错。等到日后七非城被烧了精光,蓑衣城也打得稀烂,本人拎着一串狐狸脑袋荣登大宝,林阿便打个哈欠醒转,笑眯眯拉长了声音道,裴妍草莽,小娥粗浅,早该听他的。

这便是白日梦了。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正厅喝着茶等人,裴秋满脸阴云,捏着剑,坐在我左手边。

据说花家主张禁欲,连口腹之欲也一概舍了,所以这回待客,我特意令人弄了十二种点心果盘,密密麻麻摆了一桌。裴秋一口也吃不上,撇了我一眼,倒是咽了好几回口水。

那花家的使者还没来,我打着哈欠,心想此人着实无礼。我正犹豫着捡哪一样点心先啃两口,却看桂圆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那花家的公子走在路上,摔了一跤,差些跌进水里。

我有些奇怪,就我认识的那几个妖怪来看,根脚不同,体质各异,可是比起本人所属的无毛裸猿一类,都手脚灵便得多。钮岛上又没什么山,莫非七非城派了个傻子来戏弄我?

我摸了摸下巴,正思忖着要如何生气,却听门外传了名号,那姓花的狐狸到了。

因为林阿的喜好,钮岛的房舍里处处垂着纱帘,他说这么一挂,朦胧中得见美人面颜,别有一番风流。

我一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可迎客时掀起水一般的帘幕,灯影绰绰间露出的那张艳丽面容着实令人心惊。

志怪小说的狐狸精怪,多是绝色美人。可七非城的花家是一窝学究,我本期待着见到某个蓄着山羊须的儒士,但眼前来客实在出人意料。

来人一头雪色长发,高高挽着发髻,如艳装歌女一般满头佩着珠玉簪花,脸侧垂着两只毛茸茸的狐狸耳朵,耳旁刻意分出两缕头发,编入金丝,同一串珊瑚璎珞一道垂在胸前。

他身上套了件水红色的拖地长裙,金线沿边,下摆隐约露出彩绣牡丹纹样,外套是稍浅些的闪红,可皱褶处隐隐泛着银光,华丽奢侈丝毫不减。

蓬荜生辉是什么意思,我今日算晓得了。

花公子一身光彩,仿若镶嵌了宝石的琉璃塔,我看得眼花,半天才发觉他撑了枝榆木拐杖,走路极慢——原来是个瘸子。

我有些讶异,连忙让裴秋去扶花公子入座。他却微笑着示意裴秋坐下,极轻盈地朝我一拜:“在下花书剑,七非城一名微末小妖,久闻城主威名,今日得见,荣幸之至。”

我喝了口茶,沉稳道:“不敢,不敢。”

我看了一眼裴秋,发现她盯着狐狸耳朵上缀着的金环,差不多看呆了。

裴秋这个小丫头,也爱美,不过一向嫌麻烦,只随意束了发辫,最多往耳朵上挂两颗玉坠子,想来她舞刀弄剑这么些年,实在没见过这等模样。

一身锦绣的花书剑,竟来自七非城,这有些古怪。且不说花家禁欲的腐儒习俗,花书剑的裙钗首饰,也都是女子的妆饰。眉如纤月,唇上点朱,依然掩饰不住他俊朗英气的眉眼。

蓑衣城一向没什么讲究,不用说穿什么,哪怕脑袋上长了五个眼睛也没人在意。可七非不一样,我曾去过那地方,连男女都得在大街两边行走,花家如何容得下这么一个花书剑?

我心中一动,不禁暗自冷笑,传言到了七非城,说不准本人就是流连芳丛的天下头一号淫贼。派这么一个美人来,算是一份大礼。

我给裴秋递了个眼色,让她倒茶,没曾想她没看懂,伸手端走一盘点心,坐一边自去享受。

我面露尴尬,只好向花书剑笑道:“出了大事,这孩子最近忙坏了,饿得不轻。”

花书剑也笑,声音清朗悦耳:“我不请自来,城主没令秋姑娘割下我的脑袋,已经是天大的恩情。”

我不觉得这个玩笑好笑,但也干巴巴笑了两声。“花公子直率。”

“直率……这倒是个好词,”花书剑看着我,“城主。我猜,你一定在想,我很不像七非城的使者。”

我觉得有趣:“你的确不像。”

“我的确不是。”花书剑点头,“花家得知城主夫人殡天,惶恐不已,备了金珠厚礼十二船,正要送来赔罪。礼物沉重,还要七天才驶到镜湖。”

我的左脸轻微地抽搐了一下。“十二船厚礼,裴某恐怕没有如此大的脸面。”

他笑了:“的确没有。”

七非和镜湖,虽说还有那么一层体面,水火不容的态势却是天下皆知,林阿却偏偏死在这个地界。花家子弟很多,派系极为复杂,此时为了是战是和应当吵得快打出脑浆子,可顾不上给本人送礼。

“那么,”我垂下眼睛看他,“公子的来意?”

“我孤身前来,乃是为了投奔城主。”花书剑从袖中掏出一个檀木盒子,“花氏族长花乌有,同白玉京勾结,密谋起兵,重燃战火。”

花书剑刚要打开盒子,裴秋的剑刃就抵在了他脖子上,青幽幽的刃锋削断了几根雪似的长发,颇为可惜。

我越过桌上层层叠叠的碗碟,拣了那巴掌大的小盒,在手上掂了掂,极轻。

花书剑笑意不改,额头上却冒了冷汗。“裴城主,天底下恐怕没人敢在你眼前玩弄机关暗器的花样。”

我叹息道:“裴某毕竟只是一届凡人,比不得花狐仙所晓得的千百种毒药。”

咔哒一声,我将盒子放下:“投奔我……要是花乌有搭上了白玉京,里应外合之下,我蓑衣城哪还有活路?花公子何必叛了亲族,前来投我。”

裴秋一手拿着剑,一手捏花书剑的茸茸耳朵玩,那狐狸耳朵窘迫地抖来抖去,我差些没忍住笑。

花书剑苦笑:“因为……七非城的狐狸们,是一群冥顽不化,沽名钓誉的畜牲。”

我拈了块荷叶团子,咬了一口。

畜牲这词,在妖怪间属于极严重的脏话,花书剑这般风姿,实在不必如此自贬。不过这句话,倒是很对本人的胃口。

“天有清浊之气,道有正邪之分。断江以南,从来是妖邪盘踞之地——”花书剑见没人理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讲。

“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只有有了妖邪,才会有正道。在白玉京中人眼中,七非城不过是读了几百年书的狐狸,只是花家自己起了妄念……与白玉京同谋,无疑是死路一条。”

我惊讶道:“原来花公子是为了保全族人,至忠至孝,如此品格,裴某拜服。”

花书剑却忽然收起了脸上的笑,他俯身向我靠来,裴秋的剑收得慢了,差些真的割破他喉管。

“并非如此。”花书剑哑声道,“我只望辅佐城主成就霸业,日后将七非狐族……干干净净地从世上抹掉。”

我才发觉他的眼睛是一种暗色的红,真是像野兽的神色。

人和人之间总是很容易打起来。

譬如魔修与道修,不过是法门不同,魔修固然大多疯疯癫癫,进境也需要点血气,可道修降妖除魔,杀孽却也是造的不小。就为了这点区别,从文字都漫灭的传说年代,修士们竟然一路打到了如今。

比起人,动物似乎要简单得多。

吞得下肚的便吞下,跑不动的便被吃掉,干净的生死,没有什么仇怨可言。可惜当生灵成了妖怪,便有些像人了,如此,也就会为了些微末小事让同类很不好过。

花书剑的过去,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是如今的花家族长花乌有第五个弟弟的第七个孩子,亲缘不远不近,从小聪颖过人,招人喜欢。

只一样,他自小喜欢女子的钗环妆饰,小时长辈还觉得好玩,可渐渐大了,便显得不像样子。

聪明人都有脾气,花书剑也一样。花家打骂了不知多少回,甚至把他关过牢房,他仍然不想改正。

再长大了些,他游学四方,在许多城邦里与人结交,似乎算是离开了七非的世故。后边的事他不愿多说,约莫是和某大人物的公子有了那么一段,花乌有大怒,如此这般,花书剑便少了两条小腿。

花书剑那两个木腿造得精致,让他这么快跑了几百里山路水路来找我。我拍拍他肩,让他放宽心,既然来了蓑衣城,木腿不用说,哪怕他想要双鹅掌、一对二轮车,甚至是八条章鱼爪子,本人的手艺都能试试。

花书剑面露尴尬,浅浅道了声谢,恳求我把那檀木盒子打开。

他说这里边是花乌有勾结白玉京的铁证,我有些好奇,也懒得再拉扯,便打开来看。

盒底静静躺着一片拇指大的青玉叶子,玉料莹润,雕工却不怎么样。

我顿时哑了。

冷场半天,裴秋咳了两声,示意我接话。

花书剑好心解释道:“城主想必看出来了。这片小叶子里藏了极纯粹的灵力……我虽粗浅,也懂得,这是一样密约的信物。”

信物。我不禁笑出了声:“花城主可没有随便勾结白玉京的哪个仙门。要是鄙人没走眼,这约莫是残剑阁那位素华剑仙裴素商的印信。”

裴素商的职位很多,成了阁主以后更是头衔无数。他索性懒得刻印,遇上重要的文书,便凝了剑气画一片叶子,与人结盟,便送片如此这般的玉石小叶,里边藏一道剑意,危急时甚至能拿来保命,实在是思虑周全。

就连裴秋都瞪大了眼睛。

白玉京算是对正道仙门的笼统称呼,其中千八百个山头,算起来,也与魔域的一盘散沙差不了多少。

可残剑阁不一样,千年老招牌,代代出英雄,每次大战必然贡献无数后生前仆后继,死人留下的断剑残剑堆积如山,才有了这个名字。

我逃走之后,裴素商的阁主做得很难,听说他二十年前总算受不了,卸任了专心闭关。

如今的阁主是古雨,他……先不去提。

不过,天下第一的名号,似乎还是得挂在我师父脑袋上。

花乌有搭上了白玉京的仙门,已经是不得了。裴素商一向眼里揉不得沙子,能收着他的信物,更是始料未及。

比起这个,林阿如何在七非城死了,似乎都得以后再说。

我长叹一声,把那叶子在手上抛起接住。

“花公子不信?你总知道,我为什么姓裴。”

花书剑再次面露尴尬,喝了口茶。

“当然不会……但若是这样,城主有什么打算?”

我撑着脸沉思。花书剑进门时还是黄昏,现在天已经黑透了,湖上晚风透过窗缝钻进来,颇有些冷。花书剑残疾,我猜他大约畏寒,便敲敲桌子,把裴秋叫过来。

我问她:“冯小娥今天喝了多少?”

裴秋迟疑道:“有点多。”

我叹了口气,向花书剑道:“实在不巧,什么都没准备。天色已晚,花公子不如先歇下?”

花书剑回我以微笑,还是一样的端正秀雅:“全凭城主安排。”

唉。花书剑实在是一只有礼貌的狐狸。

等桂圆和石榴领着花书剑离开,我拉拉裴秋的耳朵:“跟冯小娥讲,明天议事,她要还是没个人样,小心自己的皮。”

裴秋点点头,顺手把我的茶水拿起来咕咚咕咚喝光,看来她吃的点心不少,渴成这个模样。

我拍拍她的背:“你也回去吧,过几天恐怕有的你忙,这几天能睡就先睡。”

裴秋费力地咽了水:“等小白出来,我就去睡。”

我很无奈:“钥匙都给你了。”

“裴妍,”裴秋看看我,这孩子有一双清澈的淡色眼睛,总是看得人心里发虚,“小白是直属你的暗卫,没有你的话,他不会出来。”

“照你这么说,他还真是乖巧,”我冷笑道,“要真这么听话,他怎么去的七非城?”

“那你去问他。”裴秋站起来,拍拍衣角,顺手把短剑收回去。

“你要审,就早些审,光是放着,谎话都编圆了。”

我轻轻拧她耳朵:“小东西真会讲话……算了,你去给冯小娥传话,我去水牢审人,行了吧?”

裴秋点点头,脑袋上的乱发一跳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