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虚无之地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
沈意花了三四年才把这本书看完,倒不是他看书慢,实在是书的主人拖拖拉拉,一周才翻那么一两页,于是他每周的消遣就是把那一两页反复诵读,以保证自己还记得住怎么发音。
他有好些年没有跟人说话了,他不太记得清具体的时间,可能是四年也可能是五年,刚开始他还一天天地数着,后来他就数糊涂了,尽管他曾经算是个高材生,但是日复一日的重复,总会把那些耐心都磨掉的,现在他连春夏秋冬都懒得算了。
现在应该算是春天了吧,他往窗外看了看,恍惚看到小区里的桃花开了,但是他不确定,他记得他入住的那一年小区里还没有桃花的,都是讨人厌的香樟树,一到春夏季节,就满地的羊屎蛋子一样的果实,踩起来咯吱咯吱的。
他似乎还记得当时他的车停在香樟树下,每次都落满了果实,然后他就会大声抱怨,再然后那个人就会安慰地拍拍他,要他不要激动。
他这一年记忆有些坏了,所以也分不清这到底是记忆还是他意淫出来的,于是他想了想也就算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又把结尾读了一遍,关于这个结尾他已经读了三天了,但是他还是读下去了,看书的时候他才能勉强确认自己曾经是一个人,真实活过的人。
他再次把结尾读了七八遍,阳台上发出了微弱的汪汪声,他小跑着过去,看到后勤部蜷缩在窝里,小小声地叫着,似乎是在压抑什么,极其不安。
“怎么了?”他轻声问,蹲下去查看,后勤部是一条老狗,很老很老了,沈意觉得应该有八九年了,也可能更长点,十年什么的,他只记得他把后勤部带回来的那一年,他才刚刚毕业。
那会儿他刚找了工作,忙着出柜忙着跟父母吵架忙着和情人甜蜜,后勤部被照顾的一塌糊涂,总是饿的嗷嗷直叫,但是他跟后勤部关系还算不错,他是它的主人,于是在他消失前,它都一直很听话。
它哀哀地叫着,皮毛都皱起来了,沈意不知道它是不是要死了,但是他有了片刻的高兴。
他伸出手,很想摸摸它,在他是人的时候,他很少做这个动作,因为他很忙,忙着赚钱,忙着跟情人甜蜜,忙着和对手攀比,忙着对父母神气,他总是在各种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里穿梭。
以前他不摸它,现在他一样也摸不到它,他的手指在碰到它的头颅时,跟以前一样,轻飘飘地穿过去了,像是全息的影像,能看,却只是光影。
“怎么了?”他伸着手在虚空里,有个跟他一样的声音渐渐靠近了,沈意听到后勤部的喉咙里吐出了呵呵的咕噜声,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讨好。
他不用抬头都知道来的是谁,好几年了他都听习惯了,更正确的说,三十年了,他都听习惯了。
“是不是病了?”另外一个声音也跟了过来,还是一样的熟悉,沈意转过头去,看到两个男人站在阳台外面,前面的那个皱着眉头,后面的那个一脸不耐,两人半半拉拉地抱在一起,一大早就甜蜜的一塌糊涂。
两个熟悉的人,一个是他的身体,一个是他情人。
三四年前,他一直在想这是为什么,三四年后,他终于想通了。
大概这世界上真有狗血剧这种东西的,或者因果报应什么的,他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就变成了一个不知道是鬼还是魂魄的虚无物体,然而自己的身体还活着。
他还记得那件事,因为实在记忆太深刻,他想忘都忘不了。
他记得那是他从父母家回来的第二天,他出柜了二年,他父母没有跟他说给一句话,那一天他爸妈终于让他回去了,他兴奋的一塌糊涂,喝了点小酒,回来正正常常地跟情人亲密了,然后早上起来就发现自己飘在了天花板上。
他分不清到底是自己死了还是别的什么,但是他千真万确地看到自己活了,后来他想了很久,觉得大概可能是有什么灵魂穿越之类的事情,因为那个身体醒了之后,说失忆了。
他在家里转来转去,试图讲话,试图出门,试图写字,但是他什么都碰不了,于是他就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体号称失忆之后成为了他,一寸一寸地入侵了他的领地,先是他的情人,然后是他的父母,之后是他的朋友。
他不太清楚应该叫他的身体什么,后来第一次看到情人与身体做的时候,他决定管那个身体叫冒牌货,再后来他慢慢地看到情人与冒牌货感情日浓之后,他已经只想管冒牌货叫正牌货了。
冒牌货其实过的比他好,他想,他脾气有点暴躁,跟情人在一起,总是容易吵架,但是冒牌货很温顺,所以三四年的时间,他困在这里,慢慢地看了一部名为爱情的生活剧,那么那么的感人。
“是要死了吧?”冒牌货或者正牌货说,被他情人抱着腰,“要不要找个地方把它埋了?”
他情人其实是个好情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脾气温顺的,他还记得冒牌货刚醒来的时候说失忆了,他情人就相信了,一天一天照顾,耐心又……刻意。
沈意其实是不太相信他情人看不出来冒牌货跟他不一样的,就算是有那个失忆的借口也不成立,失忆了是忘了一些事情,又不是去换心了,从头到尾都不同了,怎么会这么相信呢。
他喜欢吃辣的,这个冒牌货喜欢吃甜的,他是得瑟的性格,这个冒牌货是温顺的性格,他从来不会一觉睡到接近十点才起床,但是冒牌货喜欢睡懒觉,他一直负责赚钱,在社交场上纵横,但是这个冒牌货连出门都懒。
差太多了,但是他情人相信的太自然了,以至于他这一年有事没事都开始琢磨,是不是其实他情人潜意识里更希望他是冒牌货那样的人。
不过这种事只能偶尔琢磨了当消遣,真的他是绝对不敢想的。
“死了再埋吧。”他情人低低地说,一张小白脸蹭在冒牌货的脖子上,沈意还记得他情人的名字也与小白脸一样的娘娘腔,叫云默。
他仰起头,冒牌货与云默离他只有几十厘米,那两人抱在一起,脸颊厮摩,迎着太阳特别的灿烂,他记得以前有人夸过他和情人长得好的,帅哥与美人组合。
后勤部还在哀哀地叫着,大概是真的要死了,但是无论是冒牌货还是云默都不感兴趣了,它活的够久了,于是他们在讨论回家的事情,商量着要不要带点酒回去。
酒是他发小送的,送的那天,他还在读着结尾,蹲在虚空里咬着舌头一字一顿,他发小送了特产酒过来,还亲切地拍了拍冒牌货。
冒牌货失忆过后,与家里关系就好多了,不像他那时候,因为出柜,跟父母就差点成仇敌了,他想,或者其实冒牌货真的比他好,还是在出柜,却能跟父母处的好好的。
他不想再听他们讨论了,蹲下去继续看后勤部,它蜷缩成一团,皮毛都松弛了,他想如果它死了,能看见他就好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没有,他只知道自己出不了这栋房子,也碰不了物质性的东西,他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说,一个人一生中会死三次,第一次是脑死亡,意味着身体死了,第二次是葬礼,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了,第三次是遗忘,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想起你了,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
他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死亡还没有到,但是又好像确确实实地到了第三次死的透透的地步了。
他的情人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再也没有任何人记得他了,他们甚至都不能发现他和冒牌货有任何不同。
那对小情人的讨论到了高潮,一者坚持要带,一者坚持说喝酒伤身,两人小小声地争执了一会儿,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激烈了吻了起来,他偏着头看着阳光,骂了一声狗男男,然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已经麻木了。
四五年了啊,他想,看着太阳,以前他对着太阳眼睛很疼,现在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那种光亮让人疯狂,让他剧烈地渴望把后勤部勒死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再背了一次结尾,站起来回书房了,他打算把最后一页再读十遍,因为那对狗男男亲到情难自已已经在地毯上滚起来了。
沈意是个人的时候,就不太喜欢周末,一到周末他可能比平时都要忙,各种邀请聚会堆积在一起,能把他烦死了,现在他成了鬼魂的时候,倒是特别喜欢周末。
他分不清日日月月,却记得住周末,因为到了周末那两个人就会出门,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
他在无人的房子里转了三圈,这房子是他买的,买的时候拿的内定房,位置是最好的,开窗便见人工湖,夏天的时候凉风习习,采光也是一等一的棒,冬天在飘窗上坐一坐,浑身都暖洋洋的。
他从客厅走到卧室,又穿越到了厨房,最后又绕回到阳台,好几年了,他的领地只有这栋房子,于是他已经熟悉了每一块地。
后勤部还在哀哀叫着,他不知道它是不是病了,但是他摸不到它,于是只好坐在它身边看着它,其实他有点讨厌它,都说狗是灵敏的生物,但是后勤部一点也没有发现冒牌货和他有什么不同,每天都开开心心地蹭着冒牌货。
“你要是能看见我就好了。”他轻轻地说,只要有一个生物能看见他就行了,狗也好猫也罢,哪怕是一只蟑螂都行啊,这一年他感觉自己已经慢慢地垮掉了,开始的时候还憎恨情人憎恨父母看不出他的区别,现在他已经什么都不恨了,他只想跟一个生物说说话。
哪怕是死了呢,死了也好啊,变成鬼,只要有东西跟他在一起都好。
他恍惚记得以前,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堆人,那时候他是少爷,事业有成,哪怕是出柜跟父母闹翻了,那些狐朋狗友也是竖着大拇指说沈少爷,够爷们,来,我敬你一杯。
其实爱情算什么呢,他想,以前他和云默在一起,爱的死去活来,不顾一切地出柜,发誓海枯石烂山崩地裂不分开,但是四五年之后,他看着云默和别人亲热,已经麻木了。
时间这玩意儿能把一切都消磨了,你的意志你的感情你的过去,它一寸一寸地前进着,你无奈看着阳光下的光线,就被它一点一点抹杀了。
他把头埋在手臂里,他以前最讨厌这种姿势的,但是现在,除了自己,他碰不到任何东西,于是一个人的时候,他只好自己把自己抱住,假装身边还有一个人。
后勤部哀哀的声音终于停顿了下去,似乎是要睡着了,他偏着头,看到它的眼睛湿漉漉的,不知道是不是得了眼膜炎,好像哭了。
这么多年,他目睹了自己逐渐死去,现在他又要目睹另外一个生物死去了,他想,虽然前者是社会上的死亡,后者是物理上的死亡,但是其实本质都一样,最终消失。
大概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死了没有人惦记,而后勤部将要死了,他还惦记着。
他伸出手把手放在它头上,阳光穿透下来,他的手只是在虚空里,但是他还是觉得有点高兴,好像真摸到了什么。
他玩了一会儿,听到了门锁的声音,估计是那对小情人是忘了拿东西,于是也懒得去看。
今天的阳光特别好,他在后勤部身边转了好几圈,它似乎睡着了,他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于是又去看窗台上的那盆薄荷。
客厅里声音断断续续的,似乎是有人在找什么,一会儿轻一会儿重,翻的哗哩哗啦的,他漫不经心地听了一会儿,才发现不对,冒牌货和云默的脚步声他都听到熟悉了,云默走路是轻轻的,而冒牌货喜欢拖着鞋子走路,嗤啦嗤啦的,但是今天这个是那种沉稳的,重重的步调。
难道是小偷?他突然有点兴奋,忙窜出去,这大概是他现在唯一的好处了,想走路的时候走路,不想走路的时候,倒挂在房顶也没问题。
客厅里空无一人,他听见书房里有着微弱的翻书声,忙奔过去,一看之下,简直大喜,真的是个小偷啊,背对着他,穿了一身黑色的大衣,弯着腰正在翻他之前看了四五年的书。
他有一瞬间激动的快哭了,这么多年,除了那对狗男男和偶尔过来的发小与父母,他就再也没有看过任何一个人了。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其实这是多余的,哪怕他现在大声唱歌,这个贼也不会发现的,但是他还是想轻一点,假装自己还是一个人。
那个贼一直在看那本书,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沈意这两年的记忆里衰退,很多事情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等这个贼抬起头来的时候,他还是想啊一声。
这个贼,他认识!
更准确地说,这可能就不是一个贼,他想,困惑地看着对方直起身,又去翻他的抽屉,他情人是个小职员,几乎不用书房,而那个冒牌货号称失忆了,压根就不工作,于是这书房其实还是保持着他以前用的时候的样子,他看到那个贼把他的抽屉里的好多书都翻出来,然后一本一本地码整齐了。
他这才看到,这个贼还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就放在脚边,那里面现在已经放了许多东西,有客厅里的相框还有卧室里的有些小零碎,他甚至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很古老的了,基本都是他在的时候就有的,而不是后来冒牌货添加的。
“陆嘉泽,你想干什么?”他问,但是知道对方压根听不到,也就只能笑了笑。
这个贼……不,应该说这个人,其实他很熟悉,他们一起长大的,之所以没有发展成发小,实在是因为他们俩性格不太相投,陆嘉泽跟他一样的嚣张,从小就跟他打架,上学拼成绩,后来又是拼工作与业绩,他们一直就互相倾轧着,那些年偶尔在酒会上相逢,他们都假装看不见对方。
他现在记不清的事情很多,但是对陆嘉泽印象深刻,毕竟二十几年两人都暗暗较劲的,他还记得他出柜那年,那些朋友们都鼓励他或者夸奖他爷们,只有陆嘉泽在某个酒会上不冷不热地看他说,把眼睛擦亮些,看看值不值得。
他记得那个酒会他把酒都倒在了陆嘉泽的头上,他们互相讽刺,他说陆嘉泽嫉妒他有个好情人,陆嘉泽说谁会把那种货色当个宝啊,然后两人在厕所里还互相甩了对方几拳。
陆嘉泽是个小白脸,长得比云默还要秀气,却非要喊云默是个小白脸,把他气的不行,趁着互殴的时候还狠狠地吧陆嘉泽的脸揍成了烂番茄。
不过他倒是记得,那之后陆嘉泽就出国了,他还高兴了好几天,跟情人说,终于送走瘟神了,可以放鞭炮庆祝之类的弱智话。
陆嘉泽确实是个瘟神,走了几个月后他父母就突然向他妥协了,让他回家,再然后他就突然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围着陆嘉泽绕了几圈,后者这几年居然没有变化,依旧是一张冷的能见冰雪的小白脸,皮肤白的像瓷器,太阳这么好的日子还裹着厚厚的大衣,站姿笔直像标枪。
他绕来绕去,看着陆嘉泽把他的书房翻的一塌糊涂,把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都带走了,比如他的一个相册,那里面的照片都是剪裁或者什么重要酒会胡乱拍的,他都不喜欢,所以便一直扔在书房。
陆嘉泽拿这些东西干什么呢?他想,眼睁睁地看着后者把东西都搜刮到了行李箱里,然后开始搞破坏,先是把电脑砸了,然后是抽屉,把里面不要的全部倒出来,甚至还把书橱给推翻了,像是发神经病。
书房里乱的一塌糊涂,陆嘉泽却好像满意了,拖着箱子走了出去,又去了卧室,按照书房的套路,又把所有的东西都给破坏了,能砸的砸,不能砸的全部扔地上,还踩了几脚。他跟着陆嘉泽晃了好几个房间,终于醒悟过来了,陆嘉泽似乎是在模拟偷窃现场。
难道他书房里有什么重要东西,值得陆嘉泽来偷么?沈意饶有趣味地想,他现在一点都不在乎有人偷东西,他都死了那么多年了,还有什么好在乎的,他只希望这个贼多待一会儿,他喜欢看到人的感觉。
可惜陆嘉泽听不到他的心声,在把客厅毁完了之后,就拖着行李箱走了,他一步一步跟着陆嘉泽,特别想拉住他,可惜他什么也碰不到。
陆嘉泽开门出去,后勤部在阳台上哀哀地又叫了起来,前者的脚步声顿了顿,似乎听到了,然后居然就又折回来了。
“他连你也不要了么?”陆嘉泽在乱成一锅粥的客厅里开辟出一条路,走到阳台上,他不像沈意,想摸后勤部就摸到了,后勤部在他手上低低地哀鸣着,沈意惊讶地看到陆嘉泽居然红了眼睛,“我带你回家吧。”
瘟神陆嘉泽大概是翻身了,这次倒做了点好事,那对小情人一回来就报了警,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激烈地讨论着到底是小偷呢还是报复呢,热闹的不得了。
沈意在边上听的嗤之以鼻,如果是他以前,做生意的还能得罪人,遭到报复什么的,冒牌货这几年什么都不懂,都是宅在家里里的,到哪去树敌啊。
他飘到门口去,那里落着那对狗男男留下的袋子,他把头埋过去死劲看了看,才发现里面都是食物,应该是他父母那里带回来的。
他母亲是个标准的太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这几年倒是频繁下厨了,冒牌货好几次还跟云默调笑说烧的太难吃了,只有一道蜜汁豆腐能入口,于是每次吃饭只好拼命吃豆腐,弄的他妈妈以为他喜欢,每次去都烧不说,还要给他弄好了让带回来。
他抽了抽鼻子,其实根本闻不到味道,但是他觉得自己就是闻到了那股浓郁的味道。
这些东西最后还是要进垃圾箱的,他想,烧的太难吃了,每次他们带回来都扔了。
要是能让他吃也好啊,他怨恨地想,他从小就是乖孩子,除了性子跋扈点也就那年出柜跟父母闹了一场,别的感情都特别好,他都没吃过他妈妈弄的菜。
其实……他是爱吃辣的,这个冒牌货爱吃甜的,他从小到大都不吃蜜汁类的东西啊,他母亲就真的一点点问题也不觉得么。
他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圈,还记得那年他早上在半空中溜达,他母亲抱着号称失忆的冒牌货时候哭的崩溃样子,她说以后再也不逼他了,想跟男人在一起就一起,要他好好的。
她是个好母亲,但是有时候也是让人伤心的母亲啊。
也或者自己是活的真的太失败了,二十几年,都没人真的记得住他是什么样子的,生育他的父母不知道,跟他被翻红浪的情人也不知道。
他在门口转来转去,警察终于姗姗来迟了,三四个人在查看现场,他们都从沈意的身体上穿过,也是什么都没看到。
好多年没有看到这么多人了,沈意有点亢奋,围着警察转来转去。
查看门锁的警察说应该是熟人犯案,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就是拿钥匙打开的,要小情人们好好想想,是不是钥匙给过什么人,物业也来了,配合地贡献了录像带,结果什么陌生人也没拍到。
沈意也记得陆嘉泽是开门进来的,他没听到撬门的声音,这么说来,陆嘉泽是有他家钥匙的么?
并且陆嘉泽应该对他们小区很熟悉,走的都是摄像头的死角,完全没有被录下来。
小情人们在屋子里已经翻过了,汇报说没丢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里东西都被砸了,并且一条狗也不见了。
后勤部最后是被陆嘉泽抱走的,它还蛮听话的,一声都没叫,倒是让沈意想起来后勤部还是陆嘉泽送给他的。
他跟陆嘉泽势不两立,也不喜欢狗,养后勤部真是个意外。
他记得那天是个大雨天,他和陆嘉泽狭路相逢在一个聚会上,尽管他一声不吭,最终还是被陆嘉泽撩拨的对骂了起来,两人骂了一半都觉得不过瘾,照例去厕所打了一架,那天他早上刚跟云默做过,浑身都酸,被陆嘉泽按在地上打,连一点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还见了红。
那次闹的实在是难堪,他有半年都竭力不再跟陆嘉泽讲话,后来有一天陆嘉泽碰到他就送了一条狗给他,说是当道歉。
他那会儿忙着做生意,陆少爷路子也宽,想多树敌总是不好的,并且他那会儿其实没太记仇,于是就收下了,丢给云默养着。
就这个狗他还问过陆嘉泽,陆嘉泽当时端着酒杯轻蔑地看他,问他不送狗难道送玫瑰么?
就这么一眨眼,其实都有好些年了吧,他想,一点都没意料到后勤部能活这么久。
“估计是开了门跑了吧?”云默说,秀气的鼻子皱成一团,“不是说,小动物要死之前,会找一个地方安静死去么?”
原来你也知道它要死了么?沈意默默地听着,后勤部刚被抱回来的时候就很听话,像是遭过特殊训练似的,他在书房里扔纸条,无论扔多远后勤部都会把纸条叼回来,于是他就决定叫它后勤部。
云默挺喜欢后勤部的,养的比他耐心,常给狗洗澡,他那会儿也忙,基本都是云默照顾的。
冒牌货倒是跟他一个脾性,不喜欢狗,前者也不上班,每天在家就上上网看看电视,但也不太理后勤部,但是后勤部倒是常常黏着冒牌货,亲热地蹭来蹭去,然后又被冒牌货赶回阳台。
几个警察与小情人们都觉得一条狗跑了算不上大事,备了案又问了些东西就走了,说是有情况再通知他们。
“我们怎么办,住宾馆?”
云默踢踢地上的碎物,客厅还没有清理,照旧乱七八糟的,甚至还有杂碎的碗盘,都无处下脚。
“明天买个新的吧。”冒牌货漫不经心地说,“我上次看环球那里的房子就不错。”然后又微微笑起来,“你不是爱游泳么?这次带个室内游泳池。”
“行啊。”云默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倒大方,那这个房子卖了吧,我也觉得这里住腻了。”
沈意在一边听的很悲愤,冒牌货当然大方了,这钱都是他赚的啊!
他家条件非常不错,他是标准的富二代,他父母也算宠他,毕业就让他回公司了,后来哪怕他出柜了,跟他翻了脸,经济来源什么的也一概没有干涉,那会儿他春风得意人又勤奋,卯足了劲跟陆嘉泽抢资源,一年三百六十日,连个懒觉都没有,有时候还被云默疑惑,问他在下面的,怎么早上还能起的那么早。
“那我们去宾馆吧。”冒牌货笑了笑,沈意也就这种时候,觉得自己长得还挺帅的,“那你明天请个假呗,家都被偷了,总有个理由请假吧?”
冒牌货不上班,也竭力怂恿云默不上班,说是反正他们也不缺钱,但云默倒是坚持,说不在乎钱不钱,总要干个事,不然在家待着没精神。
关于云默上班不上班这件事,狗男男们争论过好几次,有时候冒牌货还会生气,生气了就不让云默碰,别别扭扭的,然后再和好的时候又在床上各种百无禁忌,求着操求着快,哭哭啼啼的,每每都看的他要出血但是云默却好像挺喜欢这种感觉的,会细声细气地哄冒牌货。
估计其实云默就喜欢冒牌货这种性格吧,软软糯糯的,还会撒娇,虽然每次他看到他那种脸撒娇的表情都要打颤。
有时候……其实真的挺恨的,这个人占着他的身体,用着他的钱,享受他的情人与父母,却过的比他好。
他不想再听了,慢慢地踱步回书房,那里还是一团混乱,地上零零碎碎的书本镇纸与装饰品,而他之前看了又看背了又背的书已经被陆嘉泽带走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轻轻地背着结尾,听到外面安静了下来,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小情人们离家了。
他们可能是去吃饭,去看电影也可能只是去宾馆开房了,沈意想,站在窗口往外望,他只能看到楼下的一小片景色,从很久之前,他的领地也就只有这么一小块了。
不能见人,不能讲话,不能吃饭,这么小小的一块,可能就要埋葬他一生。
或者哪天疯了才是最好的,他飘到门口看了看,那袋食物还留在那里,果然是被遗弃了。
那对小情人在宾馆里不知道是不是得了趣了,到第八天才回来,沈意之所以记这么清楚,实在是因为他发现,他情愿看那对狗男男瞎狗眼的相亲相爱,也受不了一个人了。
以前周末两天他觉得清静一点,但是等这个屋子真正完全空下来的时候,他才知道到底有多寂寞,隔着窗户可以看见对面楼的一盏盏灯光,但是他这里却一丝声音都没有,安静的让人毛骨悚然。
并且以前他无聊了还能看看书围着后勤部绕两圈,但是现在书被带走了后勤部也被哄跑了,于是他只能在半空中晃啊晃啊。
所以说,陆嘉泽还是个瘟神,他想,趴在窗子口,把手伸出去玩,他出不了这个房子,只要身体越过一部分就会痛不可当,而明明其实他在屋子里根本就是一个魂魄,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喝水与睡觉的。
这屋子外面好像有什么似的,他不知道是不是传说中的结界,或者他成了地缚灵什么的,但是他确实出不去。
他感觉手臂上一阵剧痛,于是把手收回来,然后再伸出去,他没事的时候,很喜欢玩这个游戏,因为很疼很疼,疼的时候他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好像又活着了,虽然那种疼痛只会持续几秒,但是他还是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游戏。
他一边玩一边听那对小情人谈话,在他们走了的八天里,其实有一个白天来过家政公司的人,把屋子都打扫过了,但是陆嘉泽是个破坏狂,能砸的基本都砸了,所以打扫完了之后,整栋房子其实已经都空了。
云默说这房子住了好久了,真还有点舍不得,冒牌货在边上点头,又细细安慰他们在一起,住哪都一样,两人似模似样地伤感了一翻,倒好像昨天说住腻了的不是他们一样。
两人大概是回来拿衣服之类的,陆嘉泽把能砸的砸了,但是衣柜没碰,于是那两人在整理一些琐碎的物品,翻了一会儿云默说你的大学毕业照怎么也不见了,夹在书里的,书在呢照片怎么就没了。
所有照片都被陆嘉泽抽走了,他都不知道陆嘉泽怎么知道他把照片塞在书里的,甚至还把他放在书房抽屉里的一根书签都带走了。
冒牌货照例安慰云默说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当然不是重要的东西了,又不是你的毕业照,沈意想,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冒牌货说这话的时候有些不安,他看到冒牌货四处打量了一会儿,神情若有所思的。
难道是冒牌货醒悟过来是熟人犯案吗?沈意想,又觉得不太可能,陆嘉泽跟他关系都不好,冒牌货后来的,又不上班,估计跟陆嘉泽就没有接触。
其实说起来也挺可疑的,陆嘉泽居然有自家钥匙,这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只有三把,一把在他公司的抽屉里,一把给云默了,还有一把现在在冒牌货手里,这两人钥匙一直都在,难道是他公司的那把被偷了?
可是他好几年没去公司了,该收拾的早该收拾了吧,钥匙还在么?
他想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无聊,还是决定不想了,去阳台晃了晃,今天天气不太好,阴阴的,他趴在窗户上看到楼下人工湖的水面逡逡的,似乎刮着小风,波光粼粼的。
他看的有点久,等再出去的时候小情人们已经收拾好了准备离开了,他有点难过,想以后真是自己一个人了,于是又站在门口。
冒牌货先出门的,云默在后面,出门的时候不偏不倚地从沈意身体里穿过,后者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有点想哭。
四五年了,他一个人,背背书看看风景,最开始惊慌失措然后怨恨、孤寂、无聊,最终想疯掉,他都没有想哭,但是今天确实有点受不了了。
这个人,在他生命里占了二分之一那么久啊,从此以后,就完完全全地隔离了。
他按住心口,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那年他第一次带云默回家,那时候他们还在大学,房子都是租的,那是一个暑假,蝉鸣呱噪,他被摁在床上,痛的发狂,被单上都是血,还要吸着气扭着狰狞的笑说没事。
那天天热的要命,他们第二次的时候是在地板上的,因为床单已经湿透了,他记得最后的时候云默把他按在了窗台上,他透过窗户,看到一群小孩在在玩旋飞角,尘土飞扬,远远地还有一个老头在喊卖橄榄汤,他眼角朦胧,看什么都是星光闪耀。
那时候也是真疼啊,特别想哭,做完了都睡不着,蜷缩着身子在床上,一根一根数云默的眼睫毛,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数糊涂了才慢慢睡着了。
他跟云默,一直都是他为主动方,追求的是他,主动要出柜的也是他,为了这个情人,他当年真是什么都拼了。
他伸出手想最后一次摸一摸,但是他的手只是穿透过去了,门外的冒牌货有点不耐烦地催促着,云默蹲着穿好鞋子温柔笑了笑:“来了。”
一如既往地温柔啊,也一如既往地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