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些人,这辈子情深缘浅。
也有些人,这辈子情浅却缘深。
凌云熙第一次见到马小茜是在她七岁的那一年,依稀记得她穿着茶红色的华衣锦裤,脚踩红艳艳的即筒流苏鞋,整个人显得英气焕发、神采奕奕。
当年的他只不过是凌府地位最卑微的三少爷,因为娘亲是通房丫鬟,虽然母以子为贵,但是上头还有大房与二房,以及两位兄长,可想而知,他在府里的地位也不过是比主子豢养的看门狗好一些。
后来他的娘亲因为一场急病而去世,他在府里的地位更不比从前,尤其当父亲?!为经商而离家远行,他更是被府里的大夫人和二姨娘欺负。
那年,他十四岁,脑海深深记住那一年是腊月大雪纷飞,因为与大少爷有了口角,接下来两人便扭打成一团。
他虽然瘦小,但是拳拳到位,将大哥揍了个鼻青脸肿,事后当然传至人娘的耳里。
唯一的嫡长子被一个庶子欺负,大夫人忍不下这口气,一气之下,命人将他身上的棉袄扒下来,接着赶他出府,罚他跪在府外门口思过。
这天寒地冻的天气,别说大人都堪不住,何况是一名才十四岁的少年,跪不到半个时辰,他已经被冻得全身发颤、双唇发紫。
以他的出身,府里没有一个奴仆敢为他说话,任由他双手环胸的跪在雪地里。
当他被冻得满面冷霜时,白茫茫的雪地出现一抹红艳的身影,娇小的身影踩在雪地之中,印出了她小小的脚印,一路朝着他的方向而来。
“你是傻子不成?一马小茜皱着细眉,望着全身发颤的他。
“这么冷的天气,你跪在这儿做什么?”
当时他倔强的抿唇,一句话也没说,一双长睫也布满雪白的霜雪,双排牙齿微微的打颤。
他冷冷的觑了她一眼,圆润的苹果脸,那精致小巧的五官全都皱在一块,冷瑟的空气将她的脸颊冻得红通通的,模样很是可爱。
而她的出身似乎不低,圆滚滚的身子被红色的棉袄包裹着,双手也戴着暖和的狐毛手套。
“小姐、小姐……”没多久,一名大汉自后头追上,将一件熊皮大氅往她身上一披。
“这么冷的天气,你不应该到马车外,若是不小心,可会得到风寒的。”
“那他不怕吗?”她的小手指着眼前的少年。
“他穿得单薄,又跪在雪地中,就不怕得到风寒吗?”
大汉挑了挑眉头,望着跪在地上的凌云熙,然后撇了撇唇,“小姐,那是别人家的家务事,咱们管不着。也许是凌府的主子在处罚不听话的奴才,你就别管闲事,咱们回庄里吧!”
“若不理他,他岂不是会冻死?”她嘟着小嘴,接着往他面前一站。
“喂,趁现在四下无人,你倒是起来躲躲风雪吧!”
他咬着唇,狠下心摇头。
“不起。”
“为什么不起?”她不解的望着他。
“难道你想冻死在这儿?”
“大娘说我若不跪满时间至日落,便不准我进入府内一步。”所以就算冻死,他也得跪。
大汉一听,脸上的表情也微微一怔。这天色离日落还有好几个时辰,岂不是要这少年的命?
“就算你跪满时间,也未必有命回府。”她的眉头蹙得更紧了,目光移至他满是霜雪的小脸。
“你拿命想证明自己有骨气,证明了自己有骨气之后呢?
命没了,别说骨气,之后什么都没有了,那不是傻,是什么呢?”
他怔然,颤着身子,低头思忖着,她的一字一句全都冲击着他的内心深处。
他娘死得早,爹对他虽一视同仁,伹只要爹前脚一走,府里的人就欺他如狗,教他有苦难言却又不愿与人低头,一身傲骨如梅般的强韧支撑着,因为他知道一旦离开凌府,就什么都没有了,然而现在他只要一倒,也真的什么都没了……
“是……我若死了,没有人会为我伤心掉泪,可是现下我若不跪,日后更没有机会向他们证明……”终于,他颤着两排牙齿说话。
“小姐。”大汉拉了拉小姑娘的衣角。
“咱们还是别管这些大宅院的家事,走了吧!”
可是马小茜的脾气跟小牛一样,除非自己想通,要不,十个人都拖不走她的,因此她还是执拗的站在原地。
“爹不是常说,见死不救不是咱们马家人的风格吗?”她抬起红通通的小脸。
“大马,你去把马车上的手炉拿来。”
“可是……”
“快去。”她瞪着大汉。
他叹口气,转身离开。
她褪下身上的大氅,披在凌云熙瘦弱的肩上。
厚重的大氅覆在他的肩上,冻得发抖的身子微微一颤,感到令他贪恋的暖和。
她蹲在他的身边,脱下毛茸茸的手套,小手抓起他被冻得红僵的双手,为他戴上手套。
“我孑然一身,你这样施舍我,我不知何日才能报答你的恩情?”他颤着唇开口,问出心底的疑惑。
“施舍?一她愣了愣,随即撇了撇唇。
“我爹常说,这辈子他做不了英雄,但是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以还不至于沦为狗熊。现在我帮你,不是想要施舍你,只是看不惯这些大门大户处罚人的方式,我更不要你报答我,就当……”
就当什么?他听着她人小鬼人的说出这番大道理。
“就当我们是朋友吧!”她搓了搓暴露在冷空气中的小手,才稍稍一下子,她的小手就被冻得微僵。
他忍不住将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因为她的一番话而感到十分吃惊。
朋友?他懂事以来,府里除了娘亲会与他说些心里话,其他人见到他不是避讳转身,就是对他冷嘲热讽,完全没想过还有人看得起他,想与他做朋友。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
“那不是很好?”她哼了一声,“我爹常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像你这种什么都没有的人最幸福。哪像我,虽然是庄里的大小姐,地位比其他人都来得高,但我爹天生就是个老粗,娘去世之后,便轮到我像个管家婆,尽管什么都有,不过什么都要管。”
他听着她抱怨,冻僵的嘴角微微上扬。
“我……叫凌云熙。”
“我叫马小茜,是马家庄的人。”她大方的介绍自己。
“哈……哈也许是因为天气真的太冷了,加上她身上的大氅也借给他,让她冷到打了个喷嚏。
他见到她直打冷颤,连忙想将披在肩上的大氅还她。
“你还是穿上吧!”
她摇头,“你穿吧!大马来了,能让你暖和些。”
这时,大马走过来,拿着一只小手炉,放在凌云熙的手上。
“小姐,这风雪太大,怕手炉也支撑不了多久。”
她一看,也觉得大马说的话有道理,这个小小的手炉在冰天雪地中效果有限。
半晌,她转了转美眸。
“这样吧!大马,等会儿找个人到衙门找官爷,给点银子,让他们走这一趟,就说怕闹出命来的过得去理由……”
凌云熙看着她,小小年纪竟然有这么清楚的思绪,言而她与他萍水相逢,她居然愿意伸出援手……
大马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叹了口气,“那小姐先回庄里吧!要不,天寒地冻的,若是得了风寒,我回去怎么跟庄主交代呢?”
“也好。”马小茜点头,“你再撑一会儿,等会儿你就能进府了。”
“谢……谢谢……”凌云熙别扭的出声。
“谢什么?”她朝他嫣然一笑。
“还有,我对你好不是想要你报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小姐,咱们该走了。”大马催促道。
马小茜与凌云熙道别之后,便跟着大马离开这白色的天地,也离开凌云熙的面前。
在她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她的名字已经刻划在他的心底,也深深的刻印在他的生命中。
马小茜……令他想忘也忘不了。
不想见便不想念,不想知便不相思。
然而,一个名字已经刻进生命里,就算不见不想,经过再多年,凌云熙依然忘不了大雪纷飞的那一天——
一个小女孩愿意跟他分享她的大氅、手套,还有把她身上有的送他。
那年,马小茜若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许他这条烂命早已葬送在冰天的雪地之中。
小小的恩情,就像一颗种子深植在他的心底,随着时间,慢慢的长成一株情苗。
直到他有能力的那天,他想要以最意气风发的姿态出现在她的面前。
隔年,他参加城中的画画比赛,因画了一幅栩栩如生的飞瀑深潭,深得圣上的喜爱。
因此他进宫面圣,圣上喜欢他的笔触,特地准许他在宫中学习更多的画技,还派了一名老画师当他的启蒙老师。
只是宫中不如外头自由,唯有过年才能出宫回家,待他再出宫时,已经是十六岁,而且已被皇上提拔为“宫廷御画师”,虽然只是个小官,但是大家都知道这画师深得圣上的宠爱。
就算官小,却是能讨圣上龙颜一笑的小红人,荣华富贵接踵而来,地位开始飞黄腾达,不再是以往被人看不起的庶子。
当他以最得意的模样来到马小茜的面前时,她见他的目光却卜分陌生。
“你是谁?”这是她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
“凌云熙。”他再一次向她说出自己的名字,冬雪那年,白茫茫绝望的那一年,是她给“他最后的一丝希望。
“不认识。”她冷哼一声,转身便往庄里走去,连一眼也没有贪恋在他的身上。
他碰了一鼻子灰,不管怎么呼喊她,她还是同样避不见面。
后来他才知道她为何对他如此反感,是因为他是官。
在这城里,谁都知道马家庄是马贼金盆洗手之后的改名,贼见到官当然没什么好感。
尤其他现在又是圣上面前炙手可热的御用画师,虽然官小,不管朝廷事,但是皇上喜欢他,同时藉由他的手画出城内的动静,观察宫外所发生的大小事。
换句话说,他这个小画师其实是皇上民间的密探,透过他的图画,皇上掌控着想知道的一切。
明眼人都明白,皇上准许他自由出入宫屮,就是要他盯着地方官府是否有好好做事。
总之,不管是小官还是人官,只要带上“官一字,马小茜都对宫员很没有好感。
她不喜欢他是小事,但是为何不认得他了呢?
在凌云熙明察暗访之下,后来才得知那年她把暖和的衣物送他,回去之后,她得了一次严重风寒。
自那晚开始,她发烧三天三夜,风寒引起了肺炎,若不是大夫与庄里所有的人细心照料,恐怕她早就一命呜呼,去见阎王。
只是病好了,她的脑袋里有些东西似乎也烧没了……与他初遇的那段记忆,就这样凭空消失。
除了大马以外,再也没有人知道她与凌云熙见过面,她还对他释出善意,给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盏明灯。
也许他们之间就是注定缘深情浅,在他最风光的时候来见她,却是她最讨厌的身份——官。
他有口难言,想解释时,却被她命人轰出马家庄,不准他靠近马家庄半哩之内。
从此,她觉得他是官府找来监视的奸细,因此一直不愿意面对他,把他当做洪水猛兽一般,只要见到他,不是绕道而行,就是视而不见。
因此好些年来,他都无法与她好好的正面交谈。
直到一次机缘之下,他才知道自己与苏浅浅有娃娃亲,也知道苏浅浅与她亲如姊妹,于是他干脆顺水推舟,答允与苏浅浅订亲,为的也是可以就近亲近马小茜。
吵吵闹闹的也好些年过去,他依然还是一名小小的宫廷御用画师,不过圣恩对他未灭,虽然他无心在朝为官,但是当今圣上赏了他一间画馆,依然重用他如昔。
凌云熙不再是以往被看不起的庶子,当初府里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如今见着他无不恭恭敬敬的唤他一句三少爷。
还有,大娘札二娘见着他,也得向他福身请安,战战兢兢的,就怕他翻出陈年旧帐,甚至在皇上的面前参她们儿子一笔。
可惜,他完全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因为所有的人都不及她——马小茜。
他还记得,她总是问他一句:“你为什么老爱在我的面前闲晃呢?”
闲晃?呵,他很闲吗?
不,他其实不闲,只是忙里偷空,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他再忙也要见她一就算她忘了那年的雪屮送炭,就算她忘了那年给他的笑靥,就算她忘了大雪中那送给他的温暖……
她真的全忘了,那无所谓。
他在意的是,他不要她忘记现在的他,甚至是以后的他,不要他自己彻底再从她的生命中消失。
因为她的名字早已驻留在他的心中,恩情早已变成一种迷恋,然后随着十一年的岁月流逝,所有的一切已经变成无法阻止的情爱。
见她自幼一路长成亭亭玉立的模样,每一年他都会画她的样子,画她的一颦一笑。
他能画世间任何的一切,可是画不出自己对她的感情,深深的只能埋在自己的笔尖上,一笔一画全都勾勒着她拟真的神韵。
那眉、那眼、那鼻……五官至她的全身上下,全都没有逃过他的双眼,因为他就是用这双眼盯着她长大,期待她长大……
如今女大十八变,小女孩也长成大姑娘,正像一只小猫在他的怀里蹭着,发出勾人的轻叹。
等了十一年,他的耐心真不容易啊!
凌云熙望着她娇嫩的容颜,以及不断扭动的身子,难得送上门的她,令他忍不住回想初见她的过去。
大雪纷飞的画面,至今令他这辈子都忘不了当初的温暖,比起任何保暖的东西,她当初说的话更加暖和。
我帮你,不是想要施舍你……就当我们是朋友吧!
一件大氅、一只手炉、一段话,造就了如今风光的凌云熙。
只是风光的背后,他不希罕圣上的赏赐,不在乎众人的巴结与钦羡的目光。
他在乎的,只是她一抹留恋的目光、一记真心对他轻笑的容颜,还有一颗能刻着他的名字的……真心。
“你懂我的用心良苦吗?茜茜。”他苦笑一声,黑眸望着浑身发热的马小茜。
食下欢爱散的马小茜,脑子里全都化成一摊烂泥,岂会懂他的用心良苦?
现在她只知道全身发热,小手轻解着身上的罗裳。
她当然不会知道酒里下的欢爱散就是来自凌云熙的杰作,更不会知道满是心机的男子对她其实是一往情深。
什么都不懂的她,却因为药效发作,凭着身体的本能挨近他的身了,不安分的磨蹭着他。
她甚至主动献上自己的芳唇,覆盖在他的薄唇上,轻轻的吸吮着。
他没有拒绝她的求欢,张唇接受她自己送上来的芳唇,趁着她张口的时候,舌尖滑进了她的檀口。
一触及他湿滑的热舌,美眸先是茫然一怔,然后小心翼翼的吸吮他的舌,将那湿热的唾液慢慢的吮进自己的口内。
他尝着这送上来的娇美唇瓣,毫不客气的张口,用力吮着甜美的唇口,湿滑的舌尖滑进她的嘴内之后,便是一阵挑逗翻搅。
尝了几口,他以舌尖勾绘着她的双唇,把她的小嘴吃得晶亮,还以牙齿轻咬。
直到她的双唇被蹂躏得微肿嫣红,他的舌尖才又钻进她的檀口之内,汲取这世上最甜美的汁液。
此时的她就像一朵生长在沙漠之屮的红玫瑰,渴望更多的春露浇灌。
这一个小小的吻,只是填满那火烧的一角,却无法彻底满足被挑起的情欲。
她想像一只贪婪的小猫,想要在他的身上得到更多,自己将身上的外衣解下,露出里头那绣着火焰花的肚兜。
红艳的肚兜映衬着她好看的肤色,滑腻的肌肤磨蹭着他的大掌。
“帮我……”
这送上门来的美色就像到口的肥美鲜肉,邪恶如狼的他岂有不张口的道理?!
多年来的等待,他就是为“这一刻采撷这朵含苞待放的火焰小花,将她这辈子的纯洁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
今晚,换他在她的生命里,用力的刻下他的名字,永远无法在她的生命中抹去消失……
她,是属于他的,他要自私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