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chapter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一 这个世界很和平
人生的烦恼无数,也许某个圣贤曾说过把心静下来,什么也不去想,就没有烦恼了。
可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那真是连圣贤都办不到的事呢。
我穿着灰色的竖领宽长形条纹毛衣,牛仔短裤,脚底是没有袜子束缚的白色运动鞋,很轻松的打扮,如果有意外我可以让自己跑得快一些,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无论是上一辈子还是现在的生活,都是平平常常无波无澜地度过。重新醒来时发现自己倒在血泊中,屋顶的天窗碎成尖利的棱花,反射着金色的阳光,闪亮在瞳仁里晕染出天空优雅压抑的蓝色。
真是一个拥有纯粹颜色的天空,没有污染也没有破坏。发呆了很久,不知是怎么反应回来的,只知道自己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身体时已经在医院里。
失忆,堵住了全部的人同情的言语,一群善良而懂事的人。镜子里的自己苍白而纤细,像是一朵随时会夭折的小花,冷灰色的头发是一种从未见过的颜色,没有美容师能染得这么自然,所以是天生的吧,最满意的是眼睛,蓝色,水一样的蓝,仿佛看久了就能拥有整个世界的蓝天。
我很喜欢的颜色,宽广得像无界限。
然后我笑了,肌肉滞涩的脸笑的有些勉强。原来自己借尸还魂,不是投胎,因为就医院里的资料这身体十二岁,可能是全家遭殃的飞来横祸给了我机会,希望他们在天国可以安息。是穿越吧,蛮时髦的词,总觉得莫名其妙变成小女孩有点作弊的心虚,毕竟上辈子活的得蛮久的,年轻人的生活啊,也不知能不能跟上节奏。
第一次听到猎人这个词是在医院里,似睡不睡间有人摇醒了我,我在睁眼后有一段时间会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低血糖的毛病一直存在,这具被重创后的身体尤其明显。
那个有一双温柔的灰棕色的眼眸的三十多岁男子对我说:“我是猎人,所以不用怕,你已经安全了。”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还没反应过来的脑子有点疑惑,猎人?现在这社会还会有这种对动物做出残杀的职业吗?
然后那位自称猎人的男人帮我将远在万里外的叔叔找来当我的监护人,又帮我在这个大城市里找房子,帮我重回学校帮我找全日制保姆,我总觉得猎人职业原来是打杂的,什么都是万能的。
后来猎人大叔走了,我本来叫不出这声大叔,当他拿着糖果哄我时我差点告诉他,我已经成年很久了。可是在他像牧羊犬看护羊儿般看护我后,在他傻得可爱的笑脸下还是叫了。
那便宜叔叔是名义上的监护人,互相签了个名就拍拍屁股走人。我很感激他,感谢他没有看我孤苦伶仃,一身无依又柔弱可欺时谋夺我生活费,也就是我那对死去父母,叫父母有些拗口,不过算是为这身体的孝道吧,留下的遗产还有人身保险金,加起来是一笔平常人吃穿用度可以过一辈子的钱财。
我辞掉保姆,因为能省就省,这观念已经烙进骨子去都刮不去。自己做饭自己洗碗,自己种花自己擦地板,自己上学自己发呆,看着天空时总有种暖洋洋的感动,一种因和平及清净的生活而无时无刻不在感恩的心情。
这真是一个悠闲而平静的世界呢。
直到我上了好久的学,吃了数不清自己煮的饭后的某一天,我坐在自家沙发上看电视,文学频道上的文词斐然。诗歌的美丽缓缓流淌进我的世界,我边削苹果皮边微笑地看着,人的气质都是书海里陶冶出来的,所以我很喜欢文学与书籍。
削到一半时,我微笑不变,就是有点僵。低头看了手中的苹果很久,超市里一斤三千戒尼的咕贝山林出产的红苹果,味道很好,我经常买来当晚饭。
戒尼,猎人,苹果。
放下水果刀,捧着苹果慢慢啃,慢慢地回想,慢慢地听着优美的散文诗歌。
等到电视节目结束,等到苹果吃完,我才坐到窗边,一盆美丽的紫红色小花正灿烂地开着,将一本地理杂志摊在膝盖上细细地看着,等到睡觉的钟点到了我才合上。
虽然知道这个世界跟原来的不一样,但是却从未往那方面想过,真的是很奇妙又神秘的宇宙,什么事情发生都是正常的。
猎人,Hunter X Hunter,富坚义博,动漫。
我想我是来到一个很不得了的世界吧。
当晚我熬夜发呆,将那部漫画从头到尾都梳理了一边,记忆有时会对一些东西固执地烙刻,就如这部本不该记得那么清楚的漫画我却是记得所有。
黎明时倚着窗台,看着朝阳像一个橘红色的蛋心缓缓爬上青灰色的天空,才轻轻笑开,“反正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那些剧情都跟我无关吧。”毕竟猎人那部漫画并没有提到一个叫艾斯米的城市,也没有提到一个叫米露。西耶娃的孩子。而我可是认定了一个地方就能宅一辈子的只认房子就不出门的人呢,上一辈子的孩子叫这什么?好像是御宅族,虽然我不嗜好动漫手办,可是宅却宅得很彻底。
所以,就继续以感恩的心去珍惜悠哉的生活。以感动的眼去呵护美丽的风景吧。
你死了吗
我提着一袋子关于星辰轨迹及哲理文学的书从艾斯米图书馆出来,雨一直在下,清凉而干净,城市广场的喷泉池边坐着拉小提琴的街头艺人,穿着黑色的雨衣,却把雨帽拉下,任由雨水凌乱头发,水流漫过颈间,4/4型号的鱼鳞松木小提琴的弦与雨声交融,华丽迷离了半个广场的音乐让人驻足,我习惯地听了一会才蹲身放下几个硬币。
优雅的提琴曲子,很有才华与追求的一个艺术家。
喜欢四月连绵不绝的雨,因为这季节的生命绿色勃勃,举着伞慢悠悠地走过同一条回家的路,却总因看到墙边缝里新开的野花而微笑。
来到这里已经三年了,都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高一生,上一辈没来得及上完的学,这一生因有机会而异常欣慰,尽管学的不是一样的东西,尽管有时觉得很简单,却因仅仅上学这个两个字而构成的动作而无时无刻不在满足着,总是记得前一世的老师在野地里用树枝划春暖花开时对我们说,学习是最美丽的一件事。所以重回学校是种多年夙愿如偿的宁静。
我住的房子在艾斯米大广场西边的贝贝街,这是一条温馨的街道,中产阶级的居民拥有良好的教养,礼貌的态度与热忱的心灵。贝贝街处于一个很特殊的地理位置,两百米开外正是全国最大的印刷出版工业区,近得可以闻到清淡的书墨香。所以居民百分之八十都是从事文学制造业有关工作,作家、编辑、信息处理人才、出版商全部选择住到美丽又便利的贝贝街。我很喜欢这里的居民,他们上进而善良。
走到自己的家门前,木质篱笆墙是种原生态的棕白色,院子里种的藤玫瑰曼绕在上面,每到六月,粉色红色的玫瑰开到门外我总会剪下一些送给邻居,他们喜欢我的花我很高兴。
开了门,是一个在细雨下生机盎然的花园式院子。我喜欢花,所以就用一种对待平等生命的方式去栽种,希望我种的花可以过完完整的一生,在属于它们的季节开出属于它们的璀璨。
中央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道延伸至房门,因为只有这条小道是可以踏的,道两边全是花草。
我站在花道中间,天空阴霾,凉气阴柔,望向自己的花园,有一些被踩踏过,在茂盛的枝叶花蕾种并不显眼,仅仅是一个脚印,折了几支花茎,对于一手打理起来的主人来说看的很清楚。是哪个淘气的孩子跑进来了吗?我的篱笆门经常忘了锁,所以偶尔会有人闯进来。
低头望着彩色晶透的卵石道,白色的运动鞋有些水迹与泥气,我看到石缝间的殷红色,血的颜色。
我放缓脚步走向大门,雨声朦胧,似乎世界安静了许久,黑色是种濒临破毁的颜色,我看到那个男孩坐在门槛外,倚着我刷得粉青色的墙,黑色的风衣痕裂斑斑,雨水冲刷去血的锈味,却刷不尽胸前腹部上狰狞伤口的鲜血,血沁透我移植来的花土,贪婪的植物根以此为养料开出最美的果实。
他头微微上抬,黑色的头发被湿重的雨水拉下,遮去了半边脸,冰冷的表情,仅露在外面的眼睛是种纯粹得无法言喻的黑暗,光似乎都沉入他瞳仁里,含蓄的绝色。不可思议的是明明线条柔美的脸却因风削凌厉的表情而强硬起来,漂亮不适合他,这真是一种艺术境界的美态呢。
我顺着他的眼睛看去,是一盏我别在檐下的吊兰花型风铃,垂垂的铃声空灵,风铃后是灰色轻寒的天空。
我走进他,将伞分他一半,运动鞋除了水渍还染上了艳色的红,一朵彼岸花的盛开似。
他没有动,甚至是眼睛的瞳孔都没有一丝变化。
我蹲下身与他平视,举手将伞举得得高高的,背脊处有些凉,一些雨水沿着伞边落到我后背。
他连呼吸与胸处的起复都没有,寂静得伞下的双方都成了实心的石雕,坐化万年。
我迟疑地开口,“你死了吗?”真的很像一个尸体,尽管是很美丽的尸体。
然后我看到他瞳孔猛缩了一下,像是被人捉出心脏的反应。
我了然,有反应就好。
我将书袋放在膝上,空出手伸出去想碰碰他的脸,突然手一重,我眨眼,什么都没看清时手腕就落入对方的五指中,他抓得很用力,是有点太用力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无波的表情,眼神像今天的天空,有点暗色的阴寒。
我也直视着他,两个人呆看许久,脚蹲得有点酸,风吹过檐下的铃,声音模糊地清脆着,然后我手腕上的力道一松,他头向下点晕睡过去。
我继续完成我刚才想完成的事,将手捂上他的额头,不正常的热度让我苦恼地皱眉,叹了口气,“果然呢,脸红红的发烧发得不轻啊。”
哈里斯医生是常驻贝贝街的诊所医生,平日里有个头疼脑热的我总是上他那里拿药,他医术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不见发胖,笑起来的鱼尾纹很和蔼,跟着他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喝茶聊天是我很享受的事。
我把他请来,哈里斯一见病人眼角的鱼尾纹皱得可以夹出夺千层菊,整张脸顿时就垮下来,他看到病重的患者态度就会大变,变得很活泼。
“米露,这个娃是怎么搞的,身体伤成这样他是跳进巨型绞肉机里再爬出来再跳进水果榨汁机里吗?啊,输血输血!啊,缝线缝线!啊,消毒消毒!再晚就死人了。”
我被哈里斯推出去,一时房里血色弥漫,医生跟他的助手疯狂地跳脚。
我蹲在门边,有些无聊,哎,看来家里要大扫除才行啊,刚才拖他进去时全都是血,一个人流那么多血没事吧。
手有点痛,天微微放晴,今天又是个不错的天气。
饿了吗
手腕骨折了,哈里斯为我包扎时神经叨叨地念着,“米露你这孩子,走个路都能撞到手,还有你是被帕德那脑膜发炎,小脑与脑干位置互换的笨蛋传染了吗?他捡流浪猫流浪狗有强迫症,你倒好,连流浪汉都捡来了,还是个快死翘翘,不好好医下半辈子一定全身瘫痪的男人,你就是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
我温柔地笑着,听着哈里斯的担心,这个世界有人关心你,真的是很温暖呢。
“他就躺在我家门口,我总不能见死不救,而且这孩子好像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是个优秀的少年呢,得再过很久才会成长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优秀男人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双黑的眼睛,总觉得拥有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个很坚强的人,只有坚强了才会活的好好,活的好好的才会让世界和平。
“什么孩子少年的,可怜的米露你的心脏跟大脑中间的那道血管堵塞导致年龄不分少年痴呆综合征吗?你才十五岁,跟我这糟老头聊得那么好就是糟蹋了你青春的灵魂,米露米露,你十五岁可以吗,小的永远是你。”
我伸手捂脸,沾沾自喜地对着吹胡子瞪眼的哈里斯说:“ 十五岁,好年轻哦。“
我可以肯定哈里斯被我囧到了,所以趁机哈哈地嘲笑了他一顿。
哈里斯气的想啃人,他走前建议我把那少年送到市立医院,毕竟那么重的伤要后期调养才能恢复。然后又不断叮嘱我,让我的手不能碰水,药什么时候吃,什么食物要忌口。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性化,不过我喜欢。
回到房子里,哈里斯已经将医疗器械搬走,幸好房子的家具没被他跟他助手的手术刀削坏,就是房子里浓浓的沁冷血味让我不舒服。我看那少年躺在客厅的大沙发上,鉴于哈里斯那男女大防不可松懈的古董观念,他是不可能将男性患者搬进我房间,我可是只有一个睡觉的房间。
我走近他,惨白的肤色是种随时会消逝的脆弱,上半身的衣物全部脱掉扔到沙发角边,白色的绷带干净漂亮地缠绕两处大伤,哈里斯的医术与绑绷带手段可是超厉害,看绷带尾端的蝴蝶结就知道。
少年的睡姿安静而柔顺,我弯身用手背搁在他额上,凌乱的黑发散开,露出他整张精致的脸,我喃喃自语,”还是烫的,这样烧下去会烧坏脑子的。“
我从哈里斯留下来的药里搜出一包退烧药丸,仔细看下说明,然后把药丸细细碾碎,用温开水稀释。毕竟人还昏迷中总不能直接将药丸塞进他嘴里让他活活噎死。
端着药水站到沙发边我又犯愁,怎么喂呢?我发呆了一会,努力想以前自己也曾照顾过几个不会生活自理又乱爬乱叫的生物,婴儿。
这里可没有奶嘴。
好不容易想起一个喂婴儿药水的土办法,上厨房拿了把勺子,坐到沙发边将他抱高些,把他的头固定在我大腿上,用手指弄开他紧闭的嘴,一勺子的药水压住他的舌头,直接将药水倒进他的食道里,这样喂可是很痛苦的,幸好当事人安静地昏迷。
一勺一勺,一点药水都没有溢出来,是昏迷的关系吗?可比那些婴儿好侍候多了。好像无论多压抑,他都会把到嘴边的东西咽下去,一种反射到成本能的本事。
好不容易喂完,手指习惯地擦掉他嘴边的几滴药水,却猛然一痛,那张紧闭的嘴正死死地咬住我接近他嘴角的大拇指,我疑惑抬眼,发现少年睁圆眼睛看着我,沉沉的眸色,柔亮的光芒如河流的碎金那般在黑色下流淌。
我试着想将手指弄回来,却发现他的牙齿力道惊人,一股血腥味至他齿唇间溢出,血迹自嘴角缓缓流下。
我头痛地拍拍他的头发,像安抚孩子一样,总觉得他眸里的光又亮了些,我怕吓到他轻声细语地说:“饿了吗?我的手不是食物,你受伤还记得吗?这里很安全,我不是坏人,真的。”
他牙齿的力道松懈了点,却还是不松口,我苦恼地皱眉,这跟只鳖真没两样,难道要等到打雷他才不咬了?
“那个,你要再咬坏这只手,晚饭就没法做了,会饿肚子的。”我也不知说的哪句话触到点子上,反正我刚说完他就松口了,我的拇指全是血水还有一些少年舌唇间的唾液,真的蛮疼的。
他还是愣愣地看我,黑色得深深的,眼瞳像面隐秘的镜子,什么都看得到,又扭曲得什么都散去。
“你想吃什么,不过你只能吃流质食物,大马哈鱼汤可以吗?”我说着说着才发现,他头一歪又晕过去了。
我笑了笑,将他放到沙发上,从桌子上搜出一块OK绷贴住拇指伤口,又从房间里拿了条薄被盖住他的腹部免得他着凉。然后把那堆衣服塞进洗衣机里,挽起袖子拖出门后的盥洗用品,开始努力清洗地板的血气。
天天都这样
“在一大片开满栗子花的树林下,门槛上落满花粉。昨天、今天、天天都这样,。”我仔细割这鱼肉,嘴里的诗是上辈子看过的奥斯维辛遗诗,一个在纳粹集中营的孩子心灵的诗作。我曾那么诚心而尊敬地看过每一首犹太人集中营儿童的诗歌,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坚强无处不在。
就像今天救下的孩子,即使伤口那么惨烈也不见哼一声,看来自己一定要努力些,用更知足的目光来注视着这个世界,让每一天都幸福而优雅。
将晚饭端到客厅,见少年正瞪着天花板,天花板是我用水粉画上的小花,一种很清爽的颜色。
我对他说:“吃饭了。”却发现他突然抽搐了一下,像是要爬起来又跌回沙发。
我惊讶地走过去,“怎么了?很痛吗?”走近看到他死瞪我身后,放在桌上的饭菜。
我恍然大悟,“你饿了啊,我喂你就好啊,又没有人跟你抢不用那么急。”
他眼睑半垂,嘴边绽开一个笑容,一个青春叛逆期对什么都嘲讽的笑容。
我挑挑眉,弯身跟他对视,“不可以哦,孩子,这可不是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你该有的表情,怎么可以这样笑,以后面部肌肉神经末梢失调症怎么办,要知道在不一样的年龄挂出不符合的表情,就会得这种综合征,你一定不喜欢以后嘴歪了,脸部半瘫痪,吃饭掉饭粒口水老流下来的样子,那样生活会不方便,知道吗?”
我看到他的笑隐去,可是眉头却皱起,连眼角都抽了抽的样子。“年轻人不可以皱眉。”我伸手点住他眉中,将皱起的皮压平,却看主人正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目光瞪我。
好吧,我承认这样对一个自认长大的孩子来说,我的动作是有点伤他自尊心。
我将汤端起,坐到沙发边用勺子喂他喝,他张口毫不拒绝,塞一口吞一口,一丁点都不浪费的像是我的汤不用经过他吞咽的动作,而是直接倒进桶里那般直接。
我停住动作,他看我看得更凶。我轻叹一声,果然孩子不好养,什么常识都不懂,我用勺子敲敲碗沿,“不准吞那么快,会消化不良跟损坏食道的,虽然是汤可是吞那么快一不小心咽错气管会伤到的。”
他眸里的颜色又沉了很多,很冰冷的感觉,可是我却不怎么就翻译出他的潜台词“你管我啊”。
我又开始喂他鱼汤,鱼汤是用一斤大马哈鱼熬一个钟头熬成软莹莹的膏体状,又加上一些清淡补血的配料完成的,很营养。我看到他虽然细皮嫩肉,可是从身体隐隐一些症状看得出,他不止失血还营养不良很久了,跟哈里斯混那么久,这样的常识还是懂些的。
我想这孩子的父母怎么不好好注重他的营养搭配,脸色苍白的不健康一看就知道长期吃不好食品造成。还有他怎么受那么重的伤?难不成是因为心里别扭无法与父母沟通去街头飙车,又跟人打群架才这样的?
随着脑子天马行空地钩织起的悲惨伦理大剧,我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怜悯。
他却看我越凶,这是一种什么都不相信的眼神。
我只不过放慢喂食速度,何必眼神那么朝气,真是饿惨了吧。
喂完鱼汤我就不准他吃,那么孱弱的身体可经不起太多食物的折腾,虽然他在瞪我。
不苦,真的
收拾完后已经晚上十点了,夜雨又稀稀疏疏地下去起,窗外的大罗红花每个夜晚都会开,四月春雨正好让它更娇艳。
檐上的风铃跟偶尔经过门口而去的自行车总会随风传来,住在贝贝街的人大多出门都会骑自行车,因为贝贝街可是艾斯米排名前三的街,繁花像天上星河,多到至你睁眼到睡下,眼里全是鲜花,所以很少会有人弄些污染空气的现代工具进出,虽然大家都买的起。
沙发上的病人总处于半睡不睡的状态,明明撑得很痛苦可是像是睡在S级野兽旁一刻不得安生,我将药碾碎又冲温水,走到他身边,“吃药了。”
他面无表情,就连眼睛也是那种面瘫状态,可是我却总能找到他所散发的信息,他警惕得冰凉凉的,“不苦,真的。”
哈里斯除非要整人,不然很少开苦味的药给病人,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超级讨厌苦味的人。
有一刻我觉得对方被我囧到,虽然我并没有说什么话。
像是在喝汤一样,我喂他一口他就吞一口,我总有种就算我塞给他一把草,只要是胃能消化他都会毫不犹豫咽下去的感觉。
这个孩子是个珍惜食物的孩子,真是个好孩子呢。
喂完药,他又似睡非睡。我看得真痛苦,对他说:“不要怕,你安全了,这里不会有人打你的。”
他睁开眼,很灵活很美丽的光芒在其中,咧嘴又笑,那个青春期叛逆的皮笑肉不笑。
我低喝,“不准笑,真是的你要得面瘫神经失调症,啊?”
他没笑两秒因为这句话又给抽回去,嘴一抿竟然是种委屈,我被煞到了,真的是很可爱。
拍怕脸站起身,走到电话边,“好了,忙的差一点就忘记了,我要送你去医院,你可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与栋梁,身体要好好养。”
刚拿起电话,突然轻微一声“怦”,电话四分五裂摊散到桌面上,我拿着话筒发呆,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
一颗纸制五角星咕噜噜滚下桌子掉到地板上,我转头看向那少年,见他半撑着身子,手里捏着一把彩色的五角星,这是我放在沙发旁的几上当装饰的,每颗星星都是8X8的彩纸折成,放了满满一罐子,现在罐子摔在地上,一大瓶散满了世界的惊艳。
“不……医……院,杀……你……”他喘着气艰难而含糊地开口,话一完又跌回去,拼命地呼吸,星星在指尖掉落。
我呆呆地“哦”一声,明显不在状态,眼里只有他起伏的胸膛然后终于反应过来“啊”地叫一声,冲过去摸他血迹湿润的绷带,胸腹两处伤口又裂开,我见他似乎想阻止我就喝一声,“不准动,你该死的伤口又裂了。”
他几次开口又因痛苦吐不出来,就反复地听到“不……医……。”
我没辙了,怎么这样任性。
对他安抚地说:“好好,不上医院,咱不上医院。”我一说他就安静下来,汗水沾湿发角,滑到他紧闭的眼睑。
我只得把哈里斯的药全扫来,又抓了一大把绷带绑他重新捆扎。
雨在窗外轻柔地融着夜色,大罗红花摇曳着身体灿烂而无声地盛开。清清冷冷的香气与血的味道纠缠。
处理完后我快累瘫了,护士的工作就不是人干的活,为这职业的女性献上我崇高的敬意。
坐到他旁边,见他沉沉地睡去,冰冷的表情因为放松而又温柔起来,他真的很不适合麻木的表情,可是他要笑时觉得还不如面瘫来得实在,年轻小小就笑得全世界都欠他可不是健康的心态。
我伸出手又停住,认真地说:“不准抓,我一只手已经骨折了,要是这只也折了我就没法做饭。”总觉得这孩子对于“饭”这个字特别执念。
刚才还在闭眼好像睡熟的人此刻睁开眼,眼光清亮。
我摸摸他的额头,又用绑着绷带的手摸自己的额头,同时感受两个人不同的温度,他在我触碰到他额头时好像很僵硬,可在下一秒又放松下去,这反应怎么那么别扭。
“恩。”我朝他咧开个大大的笑容,“烧退了不少。”
他看着我的笑时有明显的呆滞,然后我看见他瞳里的黑色慢慢染晕开,一种温度爬上冰凉的裂面,很美的表情,在我喂他食物时他就是这样,所以我脱口而问:“你饿了吗?”
他似乎呆得更彻底,然后点头,“恩。”
弄了些剩下的鱼汤喂他喝,他真正睡着了,而不是假装睡着,尽管他一直装的很像。
我并未回房睡觉,而是坐在客厅的藤摇椅上看书,留着一盏花型台灯,在静谧中与夜雨的歌声依偎。
到了凌晨,他果然又发烧,我帮他擦身,换了三盆水,弄了两个钟头才退温。
我将水倒到院子的排水沟里,看天际微白,在清凉的风中,对着满园露水伸伸懒腰。
又是晴朗一天的开始啊。
……没有孩子
因为捡来的少年死活不上医院,我只好从哈里斯那搜刮来更多的伤药,像保姆一样去照顾他。其实我猜他应该不是怕上医院,而是没钱吧。上次我在路边救回一个出车祸的女孩,因为她没钱所以我帮她垫付。我看过她在广场发传单,一看就是生活是不富裕的,我付完就走了,怕她还不起我的情。
本来我想说医药费我出,可见他这样子就是一逆反心理强的少年,这类人最伤不起就是自尊心。
我帮他付医药费他肯定不舒服,虽然哈里斯很照顾我,也给我打八折的会员卡,可是哈里斯的药一直比市医院里的贵三倍,哎,也只能这样,免得伤了他自尊心。
可是仅过了三天我对哈里斯的医术产生严重的怀疑,哈里斯说那伤至少要躺三个月才下的了床,一不小心伤口感染就会瘫痪,就算好了身体也会留下后遗症。
可是为什么这才三天,这个该瘫痪的家伙就可以下地走路了,而且一点也看不出好了以后会有后遗症的样子?
未免意外发生,我强硬地让他减少下床的机会,对,是床。当他自己恢复一点行动力时就将屋子里唯一一张床,我的床给霸占了,占得理所当然一定如此。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我睡沙发。
到市图书馆借了五六本文学书籍,又在广场上听了一场略有伤情的小提琴演奏,到超市购买晚饭材料。回来时遇到贝贝街的老邻居正提着花篮向街民送自己家种的花,贝贝街的每户居民都有这种赠花的习惯,因为花的种类繁多,艾斯米的气候注定了这是个花的城市,每家院子里有些不同季节不同的花开了就会拿出来送给邻居,我每年也会送藤玫瑰。
我收到一大把的紫月铃,一种像铃铛状的蓝紫色花朵,妖艳清冷。
想起贝贝街曾送出过最多花的一次,是一户居民联合十几户种花大户收集了艾斯米城市的三百七十多种常见花,合计十万朵用飞艇载上天,然后绕城一周把花撒遍艾斯米的全部土地,那时我也有作为义工参加,收集了十多种花上千朵,真是花的狂欢节。市长还曾跑到贝贝街亲授正街居民的爱花勋章,我得到一个鲜花大使的花篮形奖章,还挂在书房墙上。
这个城市让人不得不喜欢。
回到家,看到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黑色的头发凌乱的散着,遮住了额头与眉毛,穿着我买的新睡衣安静地看书,手偶尔会因看到某个需要回味的章节轻捂着嘴,一张稚气的脸配上动物图案的睡衣加上他少年老成的动作,总是怪异得不伦不类,虽然很可爱。
见我进门,他抬了下头,自从我说他笑的难看他就不对我笑,看一眼又继续看书,我书房里的书他一小时可以翻十本,我一直对他喜新厌旧的态度皱眉,多次对他说:“就算无聊也不可以把书搬出来乱翻,翻完后还老乱扔,这是不对的,要不我租些动画片的碟子给你看?”
他呆了呆,然后说:“我是看。”
“就算看也不能这样看,那样能看出什么,一本好书要好好享受地去读,每个字句都要去回味,我每一本至少要看三天知道吗?”一页书停一秒他是无聊数纸呢,谁相信他是在看书啊。
他又习惯地将手搁在下巴,“我没时间。”
“你现在不是时间?”经常望着窗外发呆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
然后他沉默了,然后他继续低头看书,然后一个小时还翻十本。我彻底对他没辙。
“我回来了。”将花放在花瓶里,清艳的颜色让客厅的色调明亮许多。
我把借来的书放在他身边,其实已经好多了,他至少不会跟一开始一样以极快的手速翻完一本就往后扔,扔得满个客厅都是纸,有些还被扔成散装,一页那一页全飞出来,我心痛到差点挠墙,可对方是病人我又不能掐他,掐出个好歹还得我照顾,只好跟在他身边一直讲道理。现在他已经知道翻完随手搁一边,虽然偶尔会听到他说:“真麻烦。”
这孩子,真是任性。
走向厨房,身后的他突然说:“我要鱼排汁卤饭。”
我疑惑地想,他为什么会知道我买这种材料。
他接着说:“闻到了。”
我看着手上密封的袋子,无力地进厨房,这家伙难不成属狗?
我们吃饭是安静的,我细嚼慢咽,他无声无息地吞咽。我从不抬头看他怎么吃饭,因为实在太痛苦,看到一个人毫无知觉一大勺一大勺几乎不停顿地往食道里塞,从没见过他牙动一下,我看了喉咙痛啊。起先我还试着纠正,可是我放弃了,因为我一试着纠正他会吃得更快,怕我跟你抢食物啊。
所以我很怀疑,他口味偏重是因为食物沾到舌蕾的时间太少,所以清淡的东西根本就吃不出味道吧。
吃晚饭后他将一把药丸吞下去,连水都不用让我佩服。其实很少见他喝水,有时明明渴了盯着水壶就是不动弹,我不解地说:“你干嘛,渴了就倒一杯啊。”
他的答案让我三条黑线,“喝一点少一点。”
我无语,又说:“你以为我们住沙漠里?”
“不,该怎么说呢?”他又不自觉地用手指轻抚着嘴,好像在思索世界和平主题的纵向发展如何展开般沉思,“就是明明知道有很多的水,可就是改不了习惯,总会有种喝一些就没一些的感觉,这应该是习惯性思维的作用,明明事实摆在你面前,可因为以前根深蒂固的习惯还是会遵从以前留下的本能。毕竟食物可以很久不吃,可水却是绝不能少的,水是生命。”
我也跟着沉思,其实在发呆,发完呆对他说:“恩,原来你也有看几页书,说话文理不错。”
然后见他额上凸见“井”字型,声音依旧冷静,“我全都看过。”
我耸耸肩,“小孩子说谎不好。”
他好像说了一句,“……没有孩子。”
前面倒是被含糊的语气遮掩过去。
你家人呢
其实关于吃药也是件惊悚事,他第一次能动时自己吃是一整瓶打算全吞下去,我扑上去差点被他一脚踹飞才阻止,“那是半个月的量,每次只能吃五颗。”
“一次吃完不就好。”他的语气理所当然到这个世界的乌鸦全是凤凰你还觉得是对的。
“是药三分毒,全吞下去你是自杀吧。”我头痛啊,谁给他灌输这种吃得多久好得快的可怕观念?这根本就是想折腾死人吧。
“这种东西死不了人。”
他说的跟真的一样,我夺过药瓶,“逞什么强,不准吃就是不准。”
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常识白痴?然后我才突然想起我忘了联系他父母,哈里斯一直说我忘性大我是不大承认的,可当我专注一件事就会忘记周围其他,才会让人觉得我老年痴呆发作。
我连忙问:“你家的电话号码呢?”
他看书,“没有。”
你家是低保户?穷到靠政府补贴的那种吧。
“你家地址呢?”
他翻书,“不定。”
难不成还是流浪汉,一家流浪?开着车当吉普赛环游世界不成。
“你家人呢?”
他扔书,继续下一本,“家人?什么东西?”
那不是东西,不是东西不是东西。
“你父母呢?”我咬牙切齿。
翻书中,干脆地扔出两个字,“没有。”
我又发呆,一分钟后对开始拿另一本书的他说:“其实我也没有,呃……不一定人人都有是不?”
他抬头看我,我看他,我们俩看了许久,久到我最后揉揉眼,“好,我承认你眼大,我瞪不过你。”
那气氛什么安慰的话都掏不出来,我本还想触到他伤心处他哭了怎么办。
我偶尔会在饭后泡茶,他也有喝,喝完后说:“难喝。”
我感受到陶制的绿竹杯都快被自己掐裂,不断地告诉自己,还是个孩子,不懂内涵不怪他不怪他。然后想以后要天天泡,天天端给他喝,他好像有一道只要是吃的不论是什么都会吞下去的咒令。
好,我承认有时也会恶劣一下,但是为他好不是吗?一个以后是优秀的社会精英的男士,怎么可以不懂品茶呢。
喝完茶客厅一人占一半,他占着沙发看书,我坐在藤椅上补衣服,一件黑色的长风衣,他一开始穿的那件,我本想扔了,可是料摸起来是好料我就舍不得,钱能省就省,以便以后可以花到有用处。所以在用洗衣机洗不干净后又用手洗了三遍,晾干后拿出来补。
最长的一道口子是从胸领裂到底处,我只得耐心一针一针用黑线缝起来,密密麻麻的针脚让我有时会想起上辈子,来到这个世界有三年了,就如神的恩赐那般富足的生活。我午夜梦回时总会回到上辈子的家门外,看着家人及朋友在屋子里吃饭聊天,温馨的生活,他们都还是那般幽默安详,有时还会梦到自己走到自己的墓前,看到一大把粉色的康乃馨,他们都记得我喜欢的花,幸好不是菊花,呵。
说起针线,妈妈曾经给我纳过千层底,那种纯粹由手工及耐心做出来的布鞋只要不死命折腾十几年都穿不坏,我一手针线全来自她。
缝着缝着又想要不有空去扯些布回来自制布鞋,布鞋舒服,虽然运动鞋也不错,跑起来快些自在些。
缝累了捶捶肩膀,却见坐在沙发的他拿着书看我。在灯光下,眸光里的碎金又涌动流逝。
我不解,“怎么啦?”
他微眯了下眼,翻了一页书像是在确定什么后直接朝我走来。
我顺手又缝一针,他已经蹲下跟我平视。
洁亮的灯光,浅蓝的窗帘,原木的家具的清香,窗边的紫月铃构成了我熟悉的家。可当他看着我时我却有一瞬的陌生,一种被强势侵入的不悦。
空气中有一种成分变异,所以无足轻重的气体浓腻起来,压的头发都重了。
真奇怪的气氛,我不在意地想,手里的针已经不用看,就轻轻不断地继续接下上一针的轨迹缝着下一针的道路。
“我知道这样很突然,但我无法压抑来自心灵的渴求,就像沙漠的旅人渴望绿洲,就像遗迹猎人渴望十大墓地的珍宝,就像月亮渴望太阳的光,我的心告诉我,我渴望你。”
他靠我近到超过任何亲密的临界点,就是我只要动一下我们俩就可以来个法式热吻。声音是种清冷的沙哑,像变声期过不久的特殊融合,拥有蛊幻人心的诱惑。
我轻声轻得像是蝴蝶在花瓣上跳舞,怕自己一气息乱了就会吻上眼前这张近得毛孔贴毛孔的脸,虽然他皮肤细几乎看不见毛孔,但不可能没有,“ 我知道,有没有人说过,你的眼睛是属于黑夜,注定了统治星河与天空,注定了由破毁得到新生,注定了贪婪的冰冷。我渴望你,就像绿洲等一千年后的旅人,渴望你,太阳寂寞注视沉默的月光,渴望,卡多拉遗迹的所有宝石砌成你前来的阶梯。”
他的眼眸变成一种墨蓝,我的蓝色投射上去的蓝,我第一次在一个人眼里那么清晰地看见自己的眼睛,不像天空与大海,像落入深渊的蓝色勿忘我,美得惨烈。
他欲张口,我接下,“德尔克斯,哈达贝共和国的著名文学家,1798至1860年,著有十一部长篇,上百篇短篇小说及散文,是世界文坛的璀璨文星,最著名的作品,《黑夜中的国王与女王》,被翻译成世界通用语等多国语言,以当时内战为背景基础,讲述了超过三代的恩怨情仇,里面最脍炙人口的一段就是二代的王者与敌方女王的恋爱。”
他将书举起,冰紫色的封面上有滕花枝蔓以通用语写着《黑夜中的国王与女王》,刚才我们说的全是里面国王与女王的台词。
我继续摸着衣裂处缝下一针,他跟我对视良久才往后仰些,“我只是想告诉你,我都有看。”
我差点将针插入指甲,囧了。这么多天不声不响却突然跑来对我念情诗,说我只是让你知道我不是乱翻书。
孩子果然是孩子。
我点头,“很好,你背的一点不漏,继续努力,你会进步的。”
“砰”,他将书随手扔书堆里,走回去窝到沙发里抓出今天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以秒翻页,哗啦啦响。
他生气了?虽然一样面无表情,可就是清晰地感受到他的不高兴。
为什么?我边不解边缝衣服。
果然,年轻人的节奏还是不太能跟得上。
我生气了
四月的阳光温温蒙蒙,这是院里月光花盛开的季节,我蹲在院里西边的月光花旁给它们松土。累累的白色花苞在白天开放,在夜晚发出荧光。我一直惊叹于这个世界的神奇,这些不可思议的植物随处可见。猎人啊,富坚义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想他一定是个很热爱幻想的人,文采很好,又热情又拥有深至海底的慧智吧。
因为他亲手造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在这里活到老是个不错的主意。再次画十字架,我仰头望天,以虔诚的心祷告,感谢神让我得以重生,让我无忧无郁地度过这三个年头,也感谢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富坚义博,愿您平安顺美,让我一直平平安安生活下去吧。
松完土浇好水,牛仔吊带裤已经全是泥巴,我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居家服,往洗浴间走去。洗浴间上挂了一只小鸭子,配上淡棕色的原木门板很可爱。
洗浴间里传来疏疏沙沙的水声,我迟钝一下想起什么地推开门,没锁。急着冲进去,却忽然眼前一黑,一块黑乎乎的东西迎面劈来,还没看清另一个圆形的东西撞飞迎向我的黑影,两样东西轰的至我耳边呼啸而过,直接撞上身后的墙同归于尽,是块肥皂跟瓶沐浴乳,不过肥皂烂成泥,沐浴乳也碎成块,里面的液态溅得到处都是。
我根本没管,见他站在蓬头下,冰冷的水流冲刷过□的身躯,雪色的皮肤健韧地紧绷着,他的手微微抬起,刚扔出什么东西。绷带又泛上艳红,一点点又由水带走,留下粉印。
我急冲冲地跑到蓬头下,淋到颈里的冷水让我颤抖一下,连忙关起。回身就大吼,“你笨蛋吗,都十几岁的人还这样胡来,伤口不准碰水,要是感染了永远好不了怎么办?你真是一刻不看着都让人不省心,你这孩子你这孩子,气的我说不出话来了。”
没人让我操心操成这样,太任性了,是因为父母都不在的原因吗?所以常识不足,心里年龄退化?
他低头看身前的我,高我七八公分的确可以俯视我,眼瞳黑得纯净,怎么说呢,是一种专注吧。
我顺他的目光看向自己,发现全身湿淋淋,白色长袖衬衫贴着皮肤,清晰得可以看到肉色跟内衣的轮廓。
我觉得太阳穴抽痛,叹了口气扯下一条大毛巾披上他的头发,“擦干净,我们去换药。”
我的话他估计都是左耳进右鼻孔出了,还不如自己动手。将他塞到沙发里,看到他的裸体我还真没反应,上辈子的岁数大他太多,正在气头上的我有害羞等之类的反应那才是奇怪。所以一路牵着他时都忘了让他穿上衣服,将他擦干净后把大毛巾草草系在他腰间,动作虽不纯熟但也不磕碰。
他任由我给他拆沾湿的绷带,却用平常的语气问:“你经常捡伤患回家吗?”
我听着怎么觉得这平静的语气下有些压抑,我急着给他上药没想就回答,“没有,我都送他们上医院了,因为你不上医院我得尊重你的意愿,放在外面又不合适,就搁在家里了。”
“恩。”他放松了些。
我忙的焦头烂额,管不了他奇怪的情绪,好不容易重新绑好绷带,我手酸得要命。
我从药箱里重新配了副药,倒了杯温水盯着他吞下去才松了一口气。
“别动。”他的反射性太可怕,刚才浴室那幕我可没忘,就是反应神经迟钝几拍,现在才想起那种后怕,只一下而已,因为又没被打到。
我伸手捂住他的额头,另一只手放在自己额上,认真比较两边的温度,“还好,没发烧。”发烧这东西很吓人,烧的过分可以将智商一百二的脑子烧成六十五,严重就会直接烧到去见如来佛大爷。
放下手抓住他的肩膀,我瞪圆眼睛严肃而一字一句地咬给他听,“我、生、气、了!”这次真的很生气,笨蛋,很生气。
说完就将他甩到一旁,重新拿了套衣服去冲澡。
因为家务全身酸痛的关系,我打算泡个花浴,倒了一些放松身心的清香精油,又撒了把绿色的籽籽花,是对面沙格利先生家种的,这是一种一年四季都开花的滕状植物,绿色的花紫色的叶子最适合拿来绕花棚,籽籽花也是一种花香隐淡可美肌养生的药用花。
我舒服地坐在浴缸里,一个星期泡一次花浴可是每个女人都要做的,特别是当鲜花种类繁多,又全是路边随手摘免费的话,不泡真是太对不起自己的经济学了。
当我准备站起身时,我又阻止自己的动作,重新回到浴缸里。
我抱着膝盖,歪着脖子仰头看他。他只穿一条裤子,上身还只有绷带,就站在浴缸边看我。
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眨眨眼,“我还没洗完。”就算是要用也该等我出去吧,就算真的你很急好了,你敲敲门可以不?
在氤氲的烟气下,他眸色墨黑,星光不见只余黑夜。他有些疑惑地问:“为什么生气?”
语气平诉得不像疑问。
可是我知道他真的不懂,我其实知道他跟平常的孩子有点不一样,不说那随时要跳起来的警戒心,就是他看东西时不同寻常的冷漠也让我掐太阳穴,最重要的是这是第一次真正因为一件他想不明白的事来问我。
我抓抓头发,想了一会才说:“因为你倒在我家门口,然后我救了你,所以你是我的责任。”
“责任?”他好像对这个词很陌生。
“对,就是说因为你是我看到的,我的良心没办法视而不见,而当我决定要救你时,你就是我必须去照顾的对象,这是一种不得不尽的义务,直到你伤好,这就是施救者的责任。”要不不救,救就要救彻底。
“良心?”这个词他貌似更陌生。
“恩,你伤害自己时其实就是在伤害照顾你的人,你不知道吗,我会担心的。”这句话我说得严肃,糟蹋身体这毛病简直无法原谅。
“担心?”他喃喃了两遍,单膝跪地地靠近浴缸的我,面无表情的脸在凌乱的黑发下是种清秀的俊美,眼神里的光彩满的快要溢出来,一不小心就要泛滥成灾,“这是你的承诺吗,那不要违背,不然我亲手杀掉你。”眼睛亮的吓人地给了我一个皮笑肉不笑,他转头离去。
走几步没回头地说:“女孩子不可以太松懈。”
我没穿衣服地坐在浴缸里的样子的确很松懈,很快我就疑惑地说:“我有锁门。”
“没锁。”干净利落推门而去。
我呆滞了好一会,直到水温变微冷才起身擦拭,边穿衣服边继续想刚才那个不解之谜。
我刚才有做什么承诺吗?奇怪。
不过现在的孩子的口头禅越来越强悍,动不动就杀掉什么的,真是不适应。
等我走到浴室门边时,才发现为什么是没锁了,因为的确锁没了。不是忘了锁门,而是锁的地方被硬抓出一个大洞,呼啦啦地灌风,而原本的自动锁变成一团不知名的铁块被扔到门口。
我无力地倚着墙,决定要继续生气,一直生气下去。
筷子与勺子
到图书馆还了书,又借了几本。我转到超市,现在的食物得一天一买,因为他越来越能吃,伤好像也越好越快,给他擦身时那两道伤口已经开始长出粉色的嫩肉,以我目测,就以他那种恐怖的恢复速度,搞不好几天后就全好了。这个世界的奇妙总是探索不完的,原来有些人受伤可以那么快好啊。
经过哈里斯的诊所时我又习惯地进去坐坐,拿出刚买的茶叶泡茶。本来还以为找不到中国茶叶呢,第一次看到茶叶罐放在超市货架上卖时很开心,虽然味道比不上上一辈子的龙井碧螺,也只有一种,但是用好的茶具认真烹制,又选对水后泡出来还是不错的。
哈里斯第一次喝就很喜欢这种味道。
“米露啊,今天天气不错啊。看,我刚才看到白鸦鸟飞过艾斯米城市的天空,只有阳光灿烂这种鸟才会出来觅食的。”
哈里斯说过白鸦鸟是一种拥有很美丽翅膀的鸟,我曾在图书馆借的是生物图册看过,长的好像前辈子的天鹅,身形比天鹅苗条健美些。这种鸟一飞就是在四五千米的高空,只有阳光的日子才会成群结队出来,颇为壮观。所以我一直怀疑哈里斯的话,毕竟人很难抬头就看到白鸦鸟。
“是啊,这种天气藤玫瑰也会长的更好,六月开的时候我送你一篮做玫瑰糕。”捧着茶杯,澄净的茶水映着美丽的天空,我们悠闲地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同样看着天空,闻着花香品茶。
“你可得帮我做,我一把老骨头连面都揉不匀,米露的玫瑰糕可是贝贝街最美味的东西,呵呵。”
“你才五十七岁,至少可以再活四十三年,所以你正值壮年呢,可爱的哈里斯。”像哈里斯这么健康的老头,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哈里斯喝了一口茶,懒洋洋地说:“不管,我就是要你做的玫瑰糕。”
真是的,老耍赖,明知道我最怕这类招数。
“好啦,一把老骨头的哈里斯,到时我就送你一篮子的玫瑰糕,还是你最爱的豆馅的。”
“米露对我最好了,要是年轻个四十岁我一定要米露做我的老婆。”
“哟,贝拉来了。”我微笑地转头说。
“什么?贝拉!”哈里斯慌张站起身,转身就说:“贝拉,我没有偷懒啊,真的没有。”
一阵风吹过,鲜花微舞,天空蓝得半透明。
哈里斯看着身后的空荡荡,又看向我一脸享受地品茶,恼羞成怒地说:“可恶的米露,你又整我。”
贝拉是哈里斯的爱人,管哈里斯管得严,我一直用妻管严来笑他。
我起身,将一边的食物跟药品提着,“要回去做晚饭了,替我向贝拉问好。”
“米露,那小子好了就把他赶走,你一个小姑娘跟个血气方刚的腹黑小子住一块我会不安心的,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
“哈里斯真会操心,不过是孩子罢了。”我呵呵地看着满头张牙舞爪的银发的哈里斯。
“米露,别忘了你也是个孩子,你才是含苞最青涩的少女,最美好的年华。”
“是啊,感谢神,赐予我最美好的年华。”
哈里斯对于我的耍宝无语了。
“好了,哈里斯,如果他真的对我做什么我一定叫的,别忘了贝贝街可是没有隔音墙,而且都是半开放的宅子,我一叫你们都听得到。”
“那你一定要叫啊,你邻居梅雅功夫底子还是勉强可过关的,我就不操心了。”他又坐回凳子上喝未完的茶,一副懒散万事足的摸样。
我走到下一家时回头笑的灿烂,挥手大声呼喊,“贝拉,我回去了。”
哈里斯冷哼,“小丫头片子,你骗不到我的。”
“你说什么?”
身后一股寒气,哈里斯僵硬回头,看到自己的老婆拿着擀面杖正一脸怒气看他。
“啊,贝拉,我没有偷懒,没有。”
“老娘一刻不看你就反了,给我回去看我收拾你。”
“贝拉……啊,外面给我留点面子,别拧耳朵啊。”
我脚步欢快,止不住的笑意终于笑得大声,认识你们真是件幸运的事,我的家人与朋友们,你们也过得好吧,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幸福。
走到家门口,我站了一分钟,努力将愉悦的笑意压下去。不断告诉自己,“还在生气,还在生气。”
等到脸部麻木,才推门进去。他已经习惯地窝在沙发里,赤着脚半卧半赖着,舒服是舒服,却没一点坐像。
他抓着一部世界现余语种的大块头正看着,见我回来看了我一眼,我视而不见地进了厨房,我生气的方式就是冷战,不跟你说话,让你知道我很生气。
吃饭时我会看天气是否晴朗,如果是个好天气,我会将餐桌摆在一楼的露天的小阳台里,贝贝街的所有房子都是半开放的,因为每栋房子都带宽广的前院,所以一楼总是在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及一个面向花园的小阳台中明亮清新。
今天主食依旧是米饭,我会加很多材料去烹饪,谁叫米贵啊。这里的人很少有人把米饭当主食,饮食习惯多以西式为主,这也导致面向小众化的白米比上一辈子贵好几倍。贵也得买,我受不了没米的日子,每天一顿主食是米饭是必须的。
将菜摆好,就有人闻香而来,他在食物方面永远不用人催。
他赤着脚,穿着八分裤,套着一件没扣上的白衬衫。我在超市大降价时抢的,可是为什么地摊货那么随意披在他身上,高贵得我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件刚好是名牌吧。
每人一碗米饭,他用勺子我用筷子,第一次见我用筷子时他明显很有兴趣,似乎一切未见过的他都很新奇,可仅仅三秒后因差点吃饭时把筷子也吞下去,他就没兴趣了,他死不承认是自己不会用地低声辩解,“这种餐具的设计结构及其不合理,难道是上古原住民遗留下来的原始餐具?如此粗糙的不合理结构,无疑不符合用餐的方便性,减缓进食速度,效率与时间皆流失……”
我当时咬一口饭咬得牙都快碎了,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说我是猴子所以用如此简略的用餐工具,因为你不是猴子所以你不会用是理所当然的是不?你怎么不干脆用手抓啊,效率快又结构合理。
还是小孩子,不懂我上一辈子一代泱泱大国千年文明历史所积累下的底蕴,所以不怪他不怪他,他只是没文化而已,所以真的不要扑过去掐死他啊。
你看人家修理工
今天他吃饭吃得很奇怪,第一口还如平时一样用吞的,然后像是意识到什么地微蹙眉头,又捞了一勺子饭放进嘴里细细嚼起来,嚼得很小心,像是吃了满嘴沙那样别扭。
我抬眼,还真没见过他用牙,我甚至怀疑他的牙齿那么白跟整齐是因为不常用的关系。
见他一勺一勺地咀嚼着吞咽,像机器人那么精准,每一勺子不多不少就嚼那么多下,时间差永远不超过一秒,我开始坐不住,怎么比他硬吞还来的让人不舒服。
忍不住刚要开口问他怎么了,又忙塞了口饭堵住声音,这小子故意的,表现得那么自然就是想引我询问,他喜欢强迫自己把吞的变成咬的我正中下怀,至少不用担心哪天闹胃病。
吃完后他先我一步起身,伸手将碗碟叠成摞,我都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拜一个大胃王所赐无论端来多少食物都不会有剩下的,他速度太快,碟碗间的磕碰竟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拿了块抹布快速抹完桌子,那姿态如秋风扫落叶,海浪卷金沙般爽利,再用力点就要拆桌子了,然后他利落地倒了一杯水放在我面前。
吃完饭后我有喝水的习惯,虽然知道是个坏毛病还是忍不住。
他捧着一叠在平常人绝对无法保持的碗碟筷勺进了厨房,我还对着面前的水杯发呆。在他收拾桌面到他进去这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真是可怕的效率。我忍不住计算,如果让他来做家务的话可以顶好几人份呢。可是怎么想象不出来,他站在水池边刷碗的画面,一想到那场景更是一股彻底的恶寒。
我还是去看看吧,我怀疑他搞不清洗洁精放哪。
一踏入我那间装修线条简练柔美的厨房,一阵水汽迎面扑来,我疑惑地摸摸脸,湿漉漉的,下雨了?
望去,他站在洗碗池边,水至那喷涌而出,清亮的水花在光线下偶现七彩的折视,水喷洒上天花板,下起了缠绵的雨。他刘海碎长,贴着脸的轮廓水一直滑下,眼神有些茫然,轻抿着的唇瓣是种纯洁的线条。
那么站着,站得那么无辜。
我连啊都啊不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冒着水丝来到水池边,看到漫溢出来的池里我的碟碗全成一块一块。真的是一块一块,给人打死都不相信是摔的,因为那一溜长叠起的餐具全都整整齐齐像是被切好的橙子,一样大小的四瓣,在涌出的水中,透明让我看清那些碎口跟刀割般平润。
水,打湿我的头发,滑进衣领里。
“我一放下它们就这样了,没用力。”
我转头看他,他也看我,眼里一片平静诚实。他伸手给我看水龙头的开关,“不是拧一下吗,我一拧水就喷出来了。”真的是很无辜啊,只不过拧一下水龙头就拧下来了。
好吧,我承认自己被抽到了,我不该有奴役你去做家务的念头,天已经惩罚我了,只是洗个碗厨房都废了。
我一语不发走开,还是快点叫修理工,不然水漫过客厅整个一楼也废了。
身后的他声音低低,像在问自己,“还是不行吗?”
我走出门,天空微蓝,几片云絮飘过,叹了口气,总觉得这段时间叹的气是三年来最多的。
那孩子,以为破坏就可以让人理他吗?说谎说的那么理智,就说青春期的少年让人无比头痛。
院子是篱笆围的,邻居的距离近的不算距离,我走到篱笆边,看到梅雅戴着一顶草帽,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早上起床的青胡渣还没刮,整一个邋遢大叔形象地蹲在门边为木篱笆刷颜色。
“梅雅,借电话。我家水管坏了叫一下街尾的修理工。”
梅雅将刷子放回颜料罐里,站起身拍拍裤脚,“怎么,电话坏了?”
“恩,坏了好几天了,过一阵子再买一个。”
“我帮你叫吧,奇怪,我们的电话几乎是同时牵的,记得电话的质量不错啊,怎么说坏就坏。”
我看梅雅进屋去叫修理工,一颗纸制的星星就把电话砸个四分五裂,真难说服自己这种电话的质量会好到那里去。
修理工是随叫随到,那是一个有着一头蓝色头发的青年开的店,整条街的水管电线家具维修都他包办。我喜欢他的头发,一种冷灰的微蓝干净透彻。就是不太爱说话,来去如风,你都还没来的及泡一杯茶挽留,他就已经工具箱合上修完走人。钱时整月结算,我只要每月25号从银行划账就可以。
梅雅那边刚叫,我回屋时那拥有一头漂亮蓝发的青年就已经在厨房里了。想起上一辈子花钱叫个维修人员是三催四请,十天半个月也不见来,哪像这里,真的随叫随到,中间不超过三分钟。
修理工从工具箱里扯出一条细管让水慢慢排出,然后拿出替换的水龙头开始在关上水闸的水管上工作。
他还站在厨房里,赤着脚,水漫过骨踝,头发老是没梳好的碎乱着,一身湿气让人觉得可怜兮兮。
最诡异的是,他眼神专注得可怕地看着人家修理工手上的大扳手。我站在厨房门口远望去那画面怎么有点诡异,空气有什么压着,好像有种莫名的气在来回碰撞。
好不容易才见他微皱起眉,挂上一个我不太想看的微笑,一脸恍然大悟地说:“我在书里看过,是一种利用杠杆原理来维修机械的工具。”
我一时没站住身子歪下去,别用那么认真的表情来跟人讨论你了不起的常识。
修理工的手速一直很快,我看他可以同时拿五六种工具,在水管前纷影错手地让工具抛上按下,快的看不到手只看到黑色的残影,想起哈里斯一脸不屑地说,雕虫小技,我还是更推崇整条街给他的“最优秀的修理工”这个称号,看啊,连个普通的修理工都如此有实力,这是个多么特别的世界,而且他修的东西在使用期限前就没自然坏过。
我礼貌朝他说:“还有浴室的门也拜托你了,重新换个锁,门板的裂缝也补一下。”
见那蓝色的头发点点头,我笑着完全无视另一只地回到客厅里,翻出茶罐打算泡一壶茶来待客,一直受人照顾真不好意思。
哄好你的女人
坐到沙发时磕到一本书,书名让我黑线,《哄好你的女人》。
翻起第一页,你想知道女人那难测的无底的心吗?你想知道你的女人为何对你不满意吗……
直接略过翻后几页,“哄好你的女人一百招,第一,甜言蜜语,只要是女人上至一百零八下到三岁三都渴望赞美与虚荣,所以你要不断地赞美她新做的发型,画的妆跟穿的新衣服。”
第一条旁边有铅笔备注,“此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此人连德尔克斯的最经典爱情台词都免疫。另注,此人不化妆也没有新衣服跟打理头发。”
此人,难不成是我?原来我这么邋遢啊。
接着看,以下十几条被否定,备注不多,就打个叉。第十六条“做家务,永远别在这种小事上省功夫,就算你可以赚一堆钱,有名车豪宅与英俊的外表也只是一时的,女人真正会爱上你这个人的时候就是你在帮她们做家务的时刻,那会让她们觉得有安全感,一个男人连家务都肯为你动手还有什么事是他不会帮你做的呢。”
注,此建议逻辑性混乱,做家务只是一件事不可跟任何事并提,还有女人这物种可能有某方面缺陷,安全感跟家务是精神混乱者才会相混淆。另注,可操作性百分之六十,估计成功率百分之三十五。具体过程详议。
我思想缺陷,精神混乱?
又翻了几页,翻得我嘴角抽搐,满身鸡皮疙瘩,这些个一百招真是可怕,更可怕的是竟然有人在一边认真地估算成功率跟操作方法。
我重重地合上书,这本书哪来的,我不可能借这种书,更别提买来放书房了。沙发旁有好几摞书籍,都是他看完放的,我一直以为他从书房搬来,可是现在细看才发现有几近一半的书都是我没买或借的,这些书跟从书房里拿来的书混成一沓沓。
我想到什么地快步上了二楼的书房,门一开我傻眼。以前那个窗明几净,四面书墙,浅绿绒地毯搁着彩印靠垫的书房消失得无影无踪。书,满满的直塞上天花板从墙角堆到门边的数不清的书,简直就是整个房间成了书的仓库,你连脚都踏不进去了。
我下巴脱臼,被吓得。因为我听说几天前在市广场那边有三家私人书店被盗,据说盗贼没留下一丁点痕迹,摄像头明明没坏可就是什么也没拍到,听说此案件影响甚劣,已经成立专案小组。
这些书不会是……这时一本遗迹整理68年版的考古文学书从书山中掉下来,滚到我脚边。
突然想起一句经典名言,“偷书不算偷。”
如果不算偷,那警局干嘛成立专案小组啊!
伸脚将书挨进去,碰地甩上房门,催眠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天啊,要是警察查到我这里该怎么办?这盗窃罪该坐多少年啊,我一点坐牢经验都没有,那滋味一定不怎么好受。
修理工修完浴室门后总算又一次喝到我泡的的茶,我想一个人热情微笑亲自捧上一杯烟气腾腾的茶水,谁都不会拒绝的。
他喝一杯后表情有点怪异,鼻子皱了皱,“味道有点不知怎么说。”
我知道他的意思,没喝过的人第一次接触会有很大的不习惯,不是难喝,而是味蕾分析不出味道的成分。
出门前他说了句,“小心点。”
我送客到门口,不好意思地说:“下次会小心的,家具坏掉我也很伤脑筋。”
他很含糊地说了几句话,好像是“不是这个意思”云云。
我听不懂,也没问,那是件失礼的事。
花,是女人的生命
披风总算是补好,再修修线头就可以穿了。客厅沙发里的他正赖在上面,趴着去翻旁边的书堆,看来他是找不到几本满意的。
我将针搁回针盒,放进桌子的杂物竹编篮子里,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本看了三分之二的诗歌集坐在窗边默读。
我在流水如银的月光下忏悔
星辰与那些花一同燃烧
是否原谅
那些昨日今天不小心落下的小罪恶
是否原谅
那只是那个孩子
“是否原谅,那只是个孩子。”我喃喃两遍,望出窗外那片红色的花朵在月亮下深重地生长,远一些的月光花开了,像上百颗恒星,荧荧发光。
心情不知怎么有些伤感,想起前世一个老友,是个任性的混蛋。明明就是超不会照顾自己,还敢抛家弃子地当流浪汉,用脚环游了世界一圈。那是个为了梦想与自己信念自私得可以逆天,可以不择手段的人。
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呢,是在西藏布达拉宫的山下。那时他看到什么呢?躺下时那天空肯定是蓝得世界独此一份吧,只来得及赶去见他最后一面,静静地睡着。笑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嚣张,一如既往地想让人扁他。明明被折腾得破破烂烂的身体却敢跟那些朝圣者一样,一步一跪磕到西藏圣地,最后脱力去见佛祖。不,他该下地狱,让那么多人为他担心,真是混蛋。
怎么想起他呢,是今晚的月光太清澈吧,如那老混蛋的眼睛那般清澈无畏。也是想起他的放肆,不声不响的绝对,像这个孩子呢。
我想死了来到这里,那他,那些先我一步的朋友,是不是也在新的世界里,开始他们新的旅程?今夜,有点想你们。
他走过来,不喜欢鞋子的脚踏在原木地板上有种奇异的和谐感,少年的黑瞳让我颇为怀念,黑色,我最熟悉自如的颜色。
“波卡伊的诗集,这本给你换。”他毫不客气地夺走我手上的诗集,又硬塞过来一本很有分量的棕灰色封皮的大头书。
我双手捧着书,见他人又窝会沙发里,在温和的灯光下,那张清秀的脸更显柔和,他心情不错,我是这么感觉到的。
我看书名,《花地》。一本我熟悉的书,关于花与一个旅游者的小说,里面有大量的花类介绍,后面更是附赠一百来页彩色照片,也难怪会这么厚。这书是我书房里的。
翻开,我顿时哭笑不得,书被掏空,一个四四方方的洞,上面放着一朵蓝色的花,妖美的姿态如诗一般梦幻,三年开一次的布西亚花,珍贵的花种。花语是,幸福,原谅,荣誉。
我看一眼就爱上了,那个一百招又浮现脑海里,第三十九招,“送花,你什么都可以不送就是不能不送花,女人如花,花就是她们的生命。”
注,花与女人的关联暴露了女人这种类异常脆弱,不堪一击,自恋与热爱美丽的事物。另注,此人善于种花植木,可操作性百分之七十,成功率百分之五十,过程详议。
还真是别扭,这种书不教坏小孩才怪,不过算了,我显然不适合绷着脸,这才一天就像自我虐待似,我拿着书走向厨房,经过沙发时不经意问一声,“饿了吗?我去做宵夜。”
他没抬头,只是随意地“恩”一声。
将花插到一个长颈花瓶里,放在厨房的橱子上,我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没记错,布西亚花在贝贝街也只有街头的纱咪家有养,好像一次也就开个四五朵,辛苦了三年四五朵就有一朵放在这里,不劳而获加盗取,头痛头痛,等玫瑰开的时候一定要做一篮子玫瑰糕送去。
其实这么快就解除冷战警报出了自身原因,就算再想否认也不得不承认,好吧,我被吓到了,只有一点。
那一百招的最后一招竟然是,“如果以上九十九招皆哄不回你的的女人,那就别客气,直接上去扑倒她,吃到嘴里才是你的,此乃终极必杀。”
另注:我会考虑。
你丫的考虑什么?扑倒我……就说坏书害死人,这种观念真让他灌输成功这世界上又多出一打罪犯,看来要写封谴责书寄给出版商,让他们以后出版前好好把关啊。
哈里斯的话又在耳边响起,如有他想怎么样怎么样你一定要叫啊。
摇摇头甩去自己大喊救人的可怕画面,打开冰箱做宵夜。
宵夜时气氛良好,一边讨论波卡伊的诗歌一边喝添丸子汤,温馨得冒泡,他又恢复到硬塞的吃饭方式,想来是不曾要改变这坏毛病。我收桌时轻轻说了一句,“书看完记得还。”
他云淡风轻地又“恩”一声。
两天后听说那些失窃的书籍全自动回归,摄像头完好无缺,就是拍不到数量庞大的书籍是怎么放回原位,据说真的跟失窃前一样,每一本书都规矩地都在原来的地方,不得不说这盗窃者的趣味真让人无语。当地报纸新闻轰动一时,种种猜测纷呈。
我听后,付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