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没良心的,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燕藜气结。
“你不是都想到了么?何必问?”阮红俏淡淡的说,并没有觉得有多难过。“我的娘亲十六岁时被她的爹爹当物品一样送给了大司马,还不得宠,每月十两银子是一家四口的开销。更为可笑的是,到现在,我还没见过我那个做大司马的爹爹。我不妨告诉你,我喜欢银子,是因为我有一个愿望,等我攒够银子,带着娘亲离开那个牢笼,去周游各国。”
“同样是他的孩子,差别为何会这么大?”燕藜嘟囔着。
“呵呵,燕藜,我觉得这样很好,至少我和娘亲过得很安宁。”阮红俏将头靠在燕藜的胸膛,眼睛望着前方,如一汪平静的湖泊。
“是么?看来是我多心了。”燕藜苦笑道。
“谢谢你。”他,应该算是来到这个时空里,第一个关心自己的外人吧?!虽然他有些任性,有些孩子气,毕竟对自己没有坏心。或许,自己该忘却前世的一切,从新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这样幸运的得以重生。
当燕藜带着阮红俏到西郊皇家马场时,已是申时,太阳已经不如午时那般炽烈了。
马倌老远就瞧见有人过来,走进一看,知道是魏王家的小王爷。遂拜迎道:“小的见过逍遥王,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上忙的?”
估计燕藜是信奉有钱好办事的主,抱着阮红俏跳下马,随手扔了一块银子过去,道:“爷想在这挑匹马给爷的朋友,你可有异议?”
“没有没有,小的怎能对逍遥王有异议?”马倌打着哈哈道:“爷稍等,小的亲自去挑,保管爷的朋友满意。”
阳光洒在茫茫的草原上,耀出绿油油的一片,一眼望不到底。
马倌为阮红俏挑了一匹半大的枣红色的乌兹马。乌兹国乃产马大国,出产的汗血宝马虽矮小,却是非常精悍的,此种马日行千里,负重极高,且非常敏捷。
“好马!”只一眼,燕藜便瞧出这马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马,“宁儿,可喜欢?”
“燕藜,这马是送给我的吗?”阮红俏开心的奔到马旁,伸手就要去摸,小马却扬起前蹄,嘶叫起来,吓得阮红俏急急的往后退了两步。
“小公子当心,这乌兹马性子烈得很,若能驯服,便只认你这个主人。”马倌介绍道。
“宁儿,要不换一匹?”燕藜有些担心。
“不用,本公子就喜欢有挑战性的。”阮红俏固执的说。
待马前蹄落地,阮红俏一下子跃到马背上,左手抓住马缰,右手狠抓住马鬃,马儿吃痛的在草原上狂奔起来。
燕藜骑马跟在身后,紧张的喊道:“宁儿,将抓住马鬃的手放开...对,身体放松,抓紧马缰,双腿夹住马腹...诶,傻瓜,当心——”
看着阮红俏险些摔下马去,吓得燕藜背脊冒汗,策马跑过去抓住缰绳,道:“宁儿,我看你没给摔死,我倒给吓死了。不学了,不学了,明儿个我给你配辆马车便是了。”
“去去,还真当我是大小姐了不成?做事不能半途而废,你放手,咱再来一次。”阮红俏说着俯身抚着小马的马鬃道:“马儿,马儿,刚才是我不对,我不该对你那么野蛮的,原谅我好不好?”
燕藜只觉得好笑,和畜生讲话,它怎能听懂?!
却在下一瞬,马儿竟是听得懂她的话一般,回应她一声嘶鸣。
阮红俏得色的睨了燕藜一眼,轻夹马腹,整个身体放松开来,小马不再若刚才那样排斥她,渐渐地,马蹄四扬,驮着她绕着马场跑了两圈。
世间万物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往往有的时候,畜生比人更能值得信赖。
凤鸣凰舞
燕藜找的练功的地方不在别处,正是他的逍遥王府的练功场。这逍遥王府地处京城南面,占地上百公顷,距离司马府不过五条街。假山湖泊亭台楼阁花园小榭鳞次栉比,奇花异草珍惜乔木随处可见。虽然阮红俏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却还是因为逍遥王府的气派而感到惊叹。在寸土寸金的二十一世纪,这样广博的地方,怕是Y国皇家庄园都难以比拟。只是他一个小小的二世王爷,何以能得皇帝如此垂爱?
阮红俏学会了骑马,还得了一匹良驹,教燕藜学功夫时就格外的卖力起来,剑法心法轻功要诀,莫不是悉心传授,还专门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剑路,叫做“炫舞剑诀”。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吧。
燕藜倒是个好学生,每日阮红俏教给他的招式都能在第二日熟稔的耍出来。见燕藜如此好学,阮红俏也乐得把自己现代的一些招式都搬出来教给他,什么跆拳道截拳道空手道中国武术日本剑道等都让他有所涉猎。反正不是白教的,阮红俏乐得数银子数得手发软。
在练功场的旁边有个红衫木做的精致的武器架,那武器架上,刀枪剑戟钩棍,各色武器样样都是难得的精品,直看得阮红俏两眼放光,哀叹,这里的武器要是属于自己该多好?!这表情,完全落入了正舞着剑的燕藜的眼中。呵呵,瞧她那傻样,必定是不舍得花钱买武器的,偏偏又面子薄,不愿意跟自己开口。
这日用过午膳,休息的晨光,燕藜带着阮红俏进了他寝房里的一间空空的极其普通的青石砌成的密室门口。
密室逞四方形的,约莫有二十坪大,屋顶的四只角上分别嵌着婴儿拳头大小的明珠,将个密室照得如同白昼。
阮红俏摸不透燕藜是何用意,一间普通密室为何用四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来照明?正待阮红俏想开口问时,突闻密室中有轱辘滑动的声音。回头看着燕藜,只见他一只手正压在浮雕的一个鹰头上。
燕藜向阮红俏露出一个无邪的笑容,示意她看前面。
阮红俏眼如铜铃的看着东西两面墙霎时合在了一起。呵,原来里面别有蹊跷。
燕藜得色的牵着阮红俏的手走了进去,绕着立在石室中间的墙走了一圈,直把个阮红俏看得不曾眨一下眼睛。为何?因为铺着白老虎皮的石墙上,钉着一排排的挂钩,挂钩上整齐的摆放着式样各样的刀剑匕首。每一样都比练功场的武器精致上百倍,每把武器都堪堪价值连城。
阮红俏情难自禁的取下一把套着玄色剑鞘的长剑,那剑鞘上镌刻着繁复的金色的花纹,仔细看去,竟是一对凤凰。那剑把也是别致得很,细辩之下,看出是一只抽象的金色凰头,凰的眼睛嵌着一颗蓝宝石,在夜明珠的照耀下,仿佛活的眼睛一般,熠熠生辉。“铮”的抽出剑身,宝剑发出清脆的呤呤之声,阮红俏顿觉一股凉气直逼面门,放平剑身,但见宝剑耀出幽蓝的光束,与剑柄上的蓝宝石相映成趣。拎起耳畔一缕发丝,剑锋还没凑近,发丝却已经断去。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吹毛断发?”阮红俏欣喜的说。
“宁儿的眼光真是好,这可是这些武器中最名贵最锋利的两把剑之一。她叫做凰舞,是三百年前名剑山庄的创始人云梦天的传世佳作,剑身是玄铁铸就,剑柄可是真正的黄金打造。传说锻造之时,需以童男童女的血来冷剑。”燕藜娓娓道来,看出阮红俏真心喜欢,便问道:“宁儿可喜欢这剑?”
“喜欢。”阮红俏想也不想的回答,那眼睛到现在都没离开过“凰舞”一下。
“喜欢就拿去吧。”燕藜云淡风轻的说。
“嘎?!”阮红俏转头望着燕藜,惊得长大嘴巴,活似能吞下一只鸭蛋。
“送你了。”燕藜好笑的伸出修长的手指,将她的上下颚合拢。
“这怎么可以?这么名贵的东西我怎么可以要?”阮红俏难以置信的看着燕藜,这人怎么把这么贵重的东西说送就给送了?
“这是一把女子用的剑,我摆在这也是浪费,不如送给你做个人情,如若还有想法,权且当作我打赏给你的吧。”燕藜财大气粗的说着,顺手从旁边取下另一把剑,那剑居然和“凰舞”如出一辙,不同的是剑柄上是一只凤头,凤的眼睛是绿色宝石点缀。“这把剑才是男子用的,叫做凤鸣,两把剑是一对儿。”
“燕藜,你会让我变得贪心的。”阮红俏说着将宝剑插回剑鞘,放回原位,道:“如若非要送我东西——”。
眼睛落到下方一把镶蓝宝石的匕首上,伸手取下道:“就送我这个好了。”
“唉,拿你没办法。”燕藜叹了口气,道:“你拿着把匕首傍身也好,凰舞迟早是你的,我先给你保存着吧。”
“也行,等我什么时候有了钱,你就把她转让给我吧。”
“傻妞,爷缺这点钱么?”燕藜轻戳阮红俏的额头,说完才发觉不知不觉又对她道了“爷”字,遂将手中宝剑往地上一扔,转身就朝密室外跑去。
“姓燕的,你别跑,姑奶奶我追上你,定要打得你屁股开花。”
难得一闲
一晃两年,自己教给燕藜的东西也差不多了,要想功夫扎实拔尖,还得他自个勤加练习。
春寒料峭的早晨,实在是适合睡觉。阮红俏难得今日不用去逍遥王府,于是便窝在被窝里。其实她早就醒了,多年来养成的早起的习惯,让她不容许自己睡懒觉。
燕藜是个很好的朋友,虽说自己基于前世的遭遇,并不能放开胸怀与他结交,但就目前来说,他除了贪玩一点,自负一点,臭屁一点,爱管闲事一点,言辞犀利一点,财大气粗一点,同情心泛滥一点...基本上还算个好人。至少对自己的照顾是不能忽视的。燕藜,算我阮红俏欠你的,他日,我若有了能力,必定加倍还你或者将来你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定舍命相护一次。
回想这两年,自己跟着燕藜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哪里有热闹,哪里必定少不了他俩的影子。一番吃喝招摇下来,她“宁采臣”的名号在京城居然也响当当的了。呵,宁采臣便是她这两年跟着燕藜撞骗时用的名字,想着倩女幽魂里那个执著落魄的书生,阮红俏就一阵开心。心说,还好我比他强多了。
一番思忖下来,阮红俏无心恋在被窝里,于是坐起身,自言自语的道:“唉,我还真是个劳苦命,好不容易得了一天的空闲,咋就睡不着呢?”
“噗哧——”早已长成大姑娘的小玲儿端着铜盆进来,听见阮红俏的“抱怨”,便笑了起来。“小姐,今儿你可是晚起一个时辰了呢,夫人说你再不起身,要小玲儿直接把这净面的水泼在你被窝里。”
阮红俏睨了她一眼,嗤之以鼻,“我那温柔的娘亲要是真敢这么做,宁儿我特定到寺庙去为菩萨塑一座金身。”
“呵呵,夫人那般疼小姐,怎么舍得?”小玲儿将铜盆往盆架上一放,便折身服侍起阮红俏穿衣。
阮红俏打量着玲儿,这丫头如今也快十八岁了吧?倒是越长越可人了,要是生在寻常人家,早已做人娘亲了。“玲儿姐姐,再过两个月,我们就离开这个地方,小姐我给你找个象样的婆家。”
“小姐嫌弃玲儿不成?”玲儿停下手上动作,惊恐的问。
阮红俏翻了个白眼,人小鬼大的说:“傻玲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们母女俩怎么能绊住你一生?”
“玲儿不要嫁人!”小玲儿红着脸说:“小姐夫人待玲儿比家人还亲,嫁了人指不定还没跟小姐夫人一起自在。”
小玲儿的身世,阮红俏听娘亲说起过,在她七岁时,他的爹爹因为家里孩子太多无法养活,想将她卖到妓院做童奴,被外出买菜的吴妈以二两银子买了下来。可怜的丫头,小姐我会害你不成?
“死心眼的丫头,再说吧!”
却在这时,魏芸娘拿了一身银色的新缎袍进来,“宁儿,来试试看合不合身。”
自打两年前,阮红俏须得每日出门开始,魏芸娘为她做的便是清一色的男装袍子。自己有了收入,生活上再不如以前那般拮据。是以买的衣服的料子虽不及燕藜的那般华贵,但走在路上也不至于太跌他的份。
阮红俏听话的张开双臂,任由魏芸娘将袍子套在她身上。
“好一个英俊潇洒的公子哥。”小玲儿在一旁感叹。
“那是,公子我往云雀街上一站,不少富家千金对我挤眉弄眼呢。”阮红俏大言不惭的说。
“呵呵,瞧你美的。”魏芸娘嗔道,手上利索的为阮红俏系好腰带。
“不过小姐这两年窜得还真快,都与夫人一般高了。”
“宁儿要保护你们,当然要快快长大。”阮红俏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抽了两张递给魏芸娘道:“娘亲,这在这两个月的开销。再坚持两个月,孩儿就带你们离开。”
“你前两个月给的银子还没花完呢,完了娘亲再跟你要,自个的孩子,娘亲不会客气的。宁儿,将来用银子的地方还很多,自个收好,这个家非得你来当的。”魏芸娘将银票推了回去。
“也罢,娘亲你们万不可亏待了自己,孩儿如今已存下两万一千两银子了。”阮红俏将银子放回怀中,得色的说。
“天啦!”魏芸娘与玲儿对望一眼,异口同声的惊叫道:“哪来那么多银子?”
“哈,还不是教那逍遥王习武得的报酬。”阮红俏说:“等我们出去后,找个合适的营生,今后的日子就不愁了。”
嘿嘿,凭着这些银钱做本钱,再加上我聪明的头脑以及我前世做生意的经验与手腕,我就不信我阮红俏不能咸鱼翻身!
“宁儿,那逍遥王真是个好人,今后咱日子好过了,千万别忘了人家的恩情。”魏芸娘语重心长的说。
“好的,我的美貌娘亲!”阮红俏搂过魏芸娘的肩头,心里盘算着他日出去,一定得给娘亲寻个老来伴,这都守活寡十来年了,该是享受人生的时候了。嘿嘿。
看着阮红俏一脸奸笑的模样,魏芸娘只觉得背脊发寒。她这样子,指不定又在算计谁了。
痛打亲使(上)
难得一闲,原本是打算在家里好好陪陪美貌娘亲的,但是,院外传来那不似箫声,倒像鸭叫的声音再次打乱了阮红俏的计划。
那声音不是别的,正是燕藜与他相约的暗号。
如今阮红俏在魏芸娘等人跟前也不避讳,绕到竹苑后,轻轻一纵,跳到院墙外面。
阮红俏冷着一张小脸瞪着燕藜,一副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的样子。
燕藜见她出来,视若不见阮红俏满脸的不快,裂开嘴一笑,说道:“宁儿,前些日子我不是告诉过你日暮国的王子要到大燕求娶一个公主和亲,以增加两国感情吗?我刚刚得到消息,那队人马已然到了城门口,我们快去凑凑热闹去。你瞧,我连追风都给你带来了。”
追风就是两年前燕藜在马场为阮红俏挑的那匹马,如今已经长成和燕藜那匹御风一般高大的成年马了。因着司马府离逍遥王府不是很远,平日里都将追风寄放在燕藜的府上。
看着他这两年猛窜的身子,怕是有一米七五了,比起两年前,更加的风神俊朗潇洒不凡,原本圆润漂亮的脸如今已是棱角分明,英气逼人。一身白色的袍子让他看起来更显飘逸,恍如谪仙。只是这人怎么只长个子不长心智的?枉生了一副好皮囊!
这两年相处下来,让阮红俏觉得奇怪的是,魏王都不怎么管他的,一任的放任他,出了什么事,就赶在后面为他擦屁股。不过燕藜倒是真没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大不了就是拉着自己揍揍那些个看不顺眼的破皮无赖,经常把人揍得鼻青脸肿的去魏王那告状而已还有就是偶尔和别的世家子弟争为了能让哪家小姐可以多看自己两眼,争争风吃吃醋而已要么就是砸人家招牌,烧人家妓院,拿银子扔得人家满头包而已...
若要问这大燕国谁最好逸恶劳,谁最惹是生非,只怕连妇孺老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这人非逍遥王莫属!如今他也快到十六岁,再过几个月便到纳妃的年纪。这大个人了,还成天想着玩?玩也就玩吧,我连城西那八百年的老榆树上的鸟窝子都陪你去掏过了,我怕什么?只是我难得休息一天,打算陪陪娘亲尽尽孝道都不行吗?
“我说逍遥王爷,你急急找我就为这事?”阮红俏很生气,将“逍遥”二字拖得老长。
“是啊,你看我多体贴你,什么好玩的事都想着你呢。”燕藜仍旧嬉皮笑脸,无视阮红俏眼中那两簇怒火。
阮红俏忍住想打人的冲动,转身欲掠上墙头回竹苑,无奈燕藜早早洞悉先机,一把将她拉住,威胁道:“你若不陪我去,我将凰舞送人去。”
阮红俏一把拍掉他的手,瞪着他,咬牙切齿的说:“你狠!”
那“凰舞”剑,阮红俏是打心眼里喜欢的,她曾用“凰舞”与燕藜练武场的兵器对决过,一把百十斤的大刀,居然被“凰舞”轻轻就削去一大块,真正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剑。比起前世爹地收藏的那些宝剑,不知道要名贵多少倍。
明知道燕藜是诓她的,但她还是气他威胁她。不过去见识一下古时王族求娶的仪仗也是不错滴。
“嘿嘿,谢谢夸奖。”燕藜混不在意的傻笑着,牵过一旁追风的马缰扔给她。
阮红俏接过马缰,自顾自跃上骏马,沿着司马府院外的小道,朝罗浮广场方向驰去。那日暮国王子要到王宫,必定得经过罗浮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