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约庚看着那个陌生的灰衣男人,有点犹豫。但他最终决定说实话——不是万分必要的时候不应该撒谎,更何况是面对一个警察。
“因为我爱他。”他说。
2
“那是在三个星期之前。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我第一次见到拉尔夫。”约庚说。既然已经开了头,他觉得有必要把整件事和盘托出——最好是一劳永逸地把安全部门的疑虑打消掉。因为天晓得他究竟还要在这里等多少天。
“我当时在等晚上六点十五分的飞机,回我的老家汉诺威。”他下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就在这儿,在这个座位上。我看完了一本《明镜》杂志。放下杂志的时候,就看见拉尔夫坐在我对面。”
他停了下来,似乎有点茫然不知所措。
那个灰衣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纸盒,抽出一支香烟递了过去。
约庚有点吃惊地看着他。“机场不允许吸烟。”
“我知道。这是电子雾化器,你看起来挺需要这个镇定一下神经。”那个男人说。
约庚默默地接了过来。
“我在家里也有两个。”他说。“医生说我必须戒烟。可我觉得这玩意儿可笑透顶。”他用力吸了两口。
过了一会儿,他说。
“先生,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那个男人以一种实事求是的口吻说:“坦率地说,我不大相信。不过那好像是所有编剧和小说家们都偏爱的题材。”
“我从来不看小说。”约庚说。“我看的最后一场电影是在中学会考前。”
他又用力吸了一口那个看起来跟香烟一模一样的东西。
“但是那一天对我来说只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我承认一见钟情这回事的存在,要么我就得承认,有一种不为人知的魔法,拉尔夫对我使用了它,让我着了魔,一直到今天它的效力也不曾稍减。——而我的感觉好像会持续一辈子那么久那样。
“我放下手里的杂志,看见了拉尔夫。他穿了一件半旧的格子衬衫,非常干净,但是显然没烫过,衬衫看起来皱巴巴的。他向我微笑,问我要那本杂志去看。
“我给了他,但他只是把杂志拿在手里,跟我说起话来。一直到最后也没翻开一页。显然他只是要找个借口跟我搭话。——我得承认,我确定这一点的时候,心里高兴得要命,简直好像下一步就会登到天花板上去那样。
“那期杂志的封面是歌德。拉尔夫开始跟我讲那个两只左脚的笑话,还有歌德故居。我在法兰克福住了很多年,但是从来没想到要去那里看一看。我对文学那种东西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但是那天我听他讲完了全本的《浮士德》——我从来没有听一个故事听得这么入迷。”他停了下来,带着种半是做梦一样的神气,轻轻地说:
“Soetwashab'ichniegesehn。”
“我一面听,一面盘算着该怎样请他在飞机上和我坐在一起。我和汉莎公司在法兰克福的负责人很熟,换一个舱位只是一句话的事。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他开口,才使我的用心显得不那么明显。——我当时就像个白痴一样,把几句话在心里组织了又组织,怎么着都显得蠢兮兮的。幸好还没等我说出口,机场的广播就响了起来,我们那班飞机被取消了。我从来不知道飞机延误的消息能让人这么高兴。
“我的新朋友高高兴兴地陪着我走到出租车站,然后跟我道别。你不一起来吗?我问。
“啊不,他笑着说,汉莎只给头等舱的人安排在斯坦根博格过夜。给我们的不知道是什么,大概是条毯子。
“我忘记了我跟他说了什么。估计是请你跟我一起来之类的话吧,我当时太激动了,除了他的反应什么都不在我脑子里。当他拉开车门,坐到我身边的时候,我看见我的两个膝盖都在发抖。我用公文包挡住了它们。
“我们乘车到了市内。时候还早,我们在老城区散步,在广场上看正义女神喷泉——拉尔夫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个法官,像他老爹一样。我问他父亲在哪里当法官,他告诉我是在伯尔尼。这让我很惊讶,因为他的德语非常标准,完全没有瑞士口音。
“我在法兰克福上的高中。头两个月大家几乎都听不懂我说话。他笑着说。但是第二年在街上就有人把我当作本地人了。
“然后他开始跟我高高兴兴地描述伯尔尼那个小城。我去过瑞士不下二十次,但是从来都待在苏黎世。我以为首都城市到哪里都差不多。但是拉尔夫说,伯尔尼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首都。
“你一下飞机就知道。我们的机场很小,大多数时候你下了飞机,得自己步行走过停机坪。然后经过一个执勤的办公室,就算过境了。——和法兰克福机场这种庞然大物完全不同。他说。
“伯尔尼是个很小的城市,几乎谁都认识谁。夏天的时候大家一起跳到阿尔河里去游泳。河边有很多晒日光浴的草坪,有一块正对着市政厅,政府官员们上班的时候也可以一饱眼福。他兴高采烈地向我叙述。从市里就可以看到雪山和森林。街道很窄,像迷宫一样复杂,有许许多多的单行道和环形路口,外地人进去了就常常绕不出来。
“我们在饭店吃绿酱和煮鸡蛋土豆,吃手捏奶酪,喝苹果酒。他给我讲伯尔尼,讲他小时候在山上和树林里探险的故事,讲用单板滑雪。我也跟他讲了我的经历:在他来到德国读高中的那一年,我从汉诺威大学辍学,开了一家自己的贸易公司,我父亲出了主要的投资第二年我把公司搬到了法兰克福,然后一直到现在。——跟他相比,我觉得我的故事实在很平庸。”
那个灰衣的男人突然开口,问道:“拉尔夫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在什么地方、为谁工作?”
约庚说:“没有。他好像是个小公司的电脑工程师。我没问是哪家。”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人。直觉告诉他对方刚才提出那个问题是有用意的。
“你们……知道拉尔夫这个人吗?”他试探地问。
那个男人不置可否,反问道:“那天晚上你一直和他在一起吗?”
“是的。一直。”约庚说。“那天晚上他和我一起在斯坦根博格过夜。”
他的头脑中骤然闪现了那一晚的情景:他们走进大堂,取了门卡,然后乘电梯上了顶楼。
拉尔夫踏进电梯的时候还是有说有笑的。然而随着电梯节节上升,他缄默下来。约庚凝视着他,感到难以克制的冲动。——而且他清楚地知道对方有着同样的意愿。恍惚之中,他感到自己好像在一条湍急的河流里,被水流冲击着,向着仅有的一个方向急涌而去……心底有个声音在咝咝作响,在警告着什么。但他不能去听。
不能停止。
他打开门,他俩走了进去。没有开灯就拥抱在了一起。仿佛河床突然断裂,所有的水都从断口掉了下去。他们在黑暗里接吻,急切地撕扯着彼此的衣物,甚至都来不及到达那张大床上面。
他们在地毯上做——爱。从河床断口落下的水变成了瀑布,浇在他们身上,身体和灵魂都湿透了。
3
那个男人低头在他的电子记事本上飞快地写着什么。整个谈话过程中,他一直在做着记录。约庚注意到他使用一种看起来相当奇怪的速记符号。
“你和拉尔夫待在斯坦根博格到几点?”
“大约第二天早上四点左右。他先离开的酒店。”
“他没有和你搭乘同一趟飞机吗?”
“不。”约庚说。他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他现在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对方调查的对象不是他而是拉尔夫。“他搭了最早一班的飞机去里约热内卢。”
“我知道了。”那个男人啪地关上了记事本。
“之后你同他再有联系吗?”
约庚迟缓地说:“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那个男人说:“他有没有给你留下联系方式?”
约庚说:“没有。所以我在这里等他,希望他能出现。”他急切地说。“如果你能告诉我他去了哪里……”
但是那个男人已经站了起来。
“谢谢你的合作,莱曼先生。”他很快地说。
“等一等!”约庚伸出手去,许多话语从他嘴里不相连贯地冒了出来。“你一定认识他的,对不对?告诉我他到哪里去了?求你!他是什么人?为什么我怎么也找不到他?……”
他同他目光相接。那是双暗沉沉的眼睛,深棕色的瞳仁中没有任何表情。
“我希望你能等到你要等的人。”那个灰衣男人沉静地说。“再见。”
他转身向出口方向走去。约庚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背影,然后跳了起来。对面那个年轻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坐下,老兄。”他轻快地、然而相当有威慑力地说。“坐下。”
“现在我想要问你几个问题。”那个年轻人说。他浅蓝色的眼睛跳动着迷人的光彩,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非关公事,只是满足我私人的好奇心。你完全可以不回答。”
约庚瞪着他。他已经被这两个人的奇怪举动搞得六神无主了。
“我什么都可以回答。只要你肯告诉我,他……拉尔夫在哪里?”
那个年轻人笑了起来。“我怎么会知道那家伙在哪里。”他耸了耸肩说。“我根本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扬。”
约庚看了看候机厅:那个灰衣男人已经走得影踪不见。他颓然地在椅子上重新坐了下来,在口袋里摸索着,重新捏住了那支电子雾化器。
扬说:“我要问你的是,你刚才干嘛撒谎?”
约庚愣愣地看着他。
“拉尔夫给过你他的联系方式。”扬说。“你刚刚说没有的时候,心虚得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瞎子都看得出来你在扯谎。”
“是的。”约庚承认了。“他给了我。手机,邮箱,地址,都写在一张纸上。”
“两个手机号码。”
“是的。——你怎么知道?”
“哦,我瞎猜的。”扬漫不经心地说。“你丢了那张纸,为什么?”
约庚看着他,不说话。这个年纪比显然他小很多的年轻人让他感觉狼狈。
“别跟我胡扯是你不小心弄丢的。”扬警告也似地竖起了食指,对着他摇了一摇。“你刚刚在看的那份《明镜》是上个月的歌德纪念增刊,当中夹着的书签是你的登机牌。——我敢打赌你把那晚上所有能收的东西都收起来留作纪念了。因此你把他的联系方式丢了,绝对是故意的。”
约庚说:“……我烧掉了。”
那个早晨,天还没亮的时候,拉尔夫蹑手蹑脚地起来,穿上衣服,收拾东西,小心翼翼地不发出任何声响。——他其实完全不必那么小心,约庚根本连一秒钟也没有睡着过,但是他闭着眼睛,假装他在沉睡,在美梦中不想醒来。
拉尔夫睡着的时候,约庚一直在看着他,想着之前他们的对话。
“我明天得搭最早一班的飞机走。”拉尔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的飞机根本没延误。”
约庚吃惊地看着他。
“我本来应该从十九号登机口出发,我今天去里约热内卢出差。”拉尔夫说。“可是……见鬼!我走过你身边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简直就好像身不由己那样地坐下来,坐在你面前。——然后像个白痴一样地看着你,等你看完了一本杂志,才想出了那么个蹩脚的借口来跟你搭讪。”
他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约庚。然后他微笑起来。
“你相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儿吗,约庚?我父母是认识一周后就结婚的。我头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觉得他们俩简直就是一对儿疯子,婚姻能维持这么多年全靠神迹。——可现在我觉得,嗨,我还真是他们俩的儿子。”
约庚把拉尔夫紧紧地搂在怀里,亲吻他的头发,耳朵和脖子。他听到自己声音颤抖地说:“如果是为了你,做任何的事情都不算疯狂。”
他感到有滚烫的东西涌上了喉咙。
4
“那天早晨,等他出了门,我就把那张纸拿在打火机上烧掉了。我甚至都不敢仔细看上面的字迹。”
那个有着明亮蓝眼睛的年轻人静静地看着他。
“为什么?”
“因为那之前两天,我的医生刚刚告诉我我得了肝癌,晚期,大概还可以活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约庚说。“当然他建议我到圣马可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但结果差不多是可以确定的。我以前有一个堂兄死于肝癌,我知道那会发展得很快。很可能在一两个星期之内,我就会在病床上彻底动弹不得。所以在搬进医院之前,我打算先回家去一趟。那是我在十一月底就离开法兰克福的原因。”
扬瞪大了眼睛,说:“这就是理由?你觉得自己要死了,就连打个电话给他的勇气都没有?”
约庚看着他,觉得这个年轻人不大可能理解自己的感受。
他说:“如果我和拉尔夫只是那种萍水相逢的情人关系,那么我会请他到我在汉诺威的别墅去住上几天,甚至更久。也许直到我的身体彻底不行为止。但他是我一直以来都梦想着的爱人,那种一生中只可能有一两次的伟大爱情。——而且我确信他对我也怀着同样的感情。所以,我做不到让他看着我死去。”
扬清澈的蓝眼睛睁得更大了,说:“老兄,你是不是太夸张了些?你才认识拉尔夫还不到一天,谈什么伟大爱情啊?伟大的性还差不多。”
约庚露出了一个近乎微笑的表情,虽然他的眼神还是那么悒郁。
“我今年三十五岁了。”他说。“在我这个年纪,我已经很懂得一时冲动的欲望,和那种只要你肯花一点心思维护、就会在两个人之间天长地久生长下去的爱情——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扬朝后一仰,靠在座位背上,说:“哦。那现在呢?现在你为什么又来找他了?”
约庚苦笑了一下。
“因为我刚到了汉诺威,我的医生就给我打电话道歉,说他搞错了结果:他的秘书把另一个病人的档案跟我的搞混了。”
扬说:“见鬼!碰到这种事情,究竟算你是倒霉还是幸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