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二

衣服对我来说有点大,但我确定这不是钟立晚的,不知怎么,潜意识里认为,他不会让我穿他的衣服。稍微宽松的尺寸很适合我,可以把手和半张脸藏起来,享受一种被全遮盖的安全感。

从写字楼电梯到地下车库,我看见钟立晚的车停在几步路远的地方,车窗降下一半,其中影影绰绰,男女接吻。钟立晚抬手去摘眼镜,先被一只点猩红指甲的细圆手贴上镜腿,不要他摘,就势捧他吻更深,唇舌缠绵时,我见钟立晚万般呵护纵容,十一月尚未天寒地冻,柔情就已成满窗雨露。

“我叫戴绮,是钟老师的学生。”

我一时不知该说早知道钟立晚来是想看我穿那件大衣是假的,还是他说他的学生都蠢笨愚钝经不起端详否则午夜梦回冷汗涔涔是假的。因为显然他的目的是想让我见到他与戴绮滚火烹油,显然戴绮年轻漂亮又妩媚,笑容漂亮得让我眼睛酸,皱得满眼角细纹。

戴绮猫似的圆阔眼睛里满是好奇,咖啡色的隐形眼镜让她的眼白变得很透亮,毫不遮掩情绪的形状。我看到她对钟立晚有崇拜与迷恋,脖颈上系条烟灰羊绒围巾,不时用面颊去磨蹭。她是如此美好——我一时失语,回过神已经冷落了她的示好,我不想她为能讨好钟立晚而笼络我,因为我与钟立晚当有深仇大恨不共戴天。

钟立晚在从后视镜看我。有时候他的眼睛并不落在我身上,但总觉得无时无刻不再看我。世界对我来说很大,哪怕是车内空间对我也足够宽敞,但仿佛都是他手里的蚂蚁箱蛐蛐罐,他敲一敲,我天旋地转。

他不言而训斥我,没礼貌。

“你好。”

戴绮没记仇,朝我弯弯眼睛。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孩,面颊圆润,酒窝里有枚小痣。我不是故意在心里反复称赞她的,显得我过分视觉动物,甚至有些猥琐好色,但她的美貌就是给人难以磨灭的好感。

钟立晚会强奸她吗?

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羞愧地用手捂住嘴唇。

我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场幻觉,钟立晚会把油门踩到最深,在街上飞驰,到他某个同样位于老破小的秘密强奸据点,捂着戴绮的嘴把她拖上楼,脱掉她的铅笔牛仔裤,她的白色内裤,把她按在米黄色的瓷砖地上,强奸她。

没有白色内裤,没有犯罪据点。想象荒诞得可笑,汗水从颈窝流下来,我疲惫地闭上眼睛。钟立晚在地铁站边就停车了,把戴绮放下去。戴绮下去,背好包,扶着车门说明天见,老师。然后向我挥挥手,轻快地离开了。

钟立晚对她笑,她背影还未消失,就把笑容转赠给我。

“我想让你们认识一下,你喜欢她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没交女朋友?”

他一定翻过我的手机了。

为什么没交女朋友呢。因为我从来不主动和任何女人,甚至是男人说话,即便遇到颇为离奇与我搭讪的对象,我也尽量用嗯和点头摇头应对。我的身体在近距离接触是总是侧着的,以一种很冒犯的抗拒的姿态,期待着对方识趣地离开。我没想过爱情,就像没吃过某种大西洋土著小岛料理的人不会期待那种素昧平生的味道。

“不喜欢女人?”

男人的体温要比女人高一些,蒸出奇妙的体味,发热的皮肤的味道,闻起来是向上的,然后在某个顶点觉察出带着点汗味,下落,我学习开口向下的二次函数图像时,脑海里莫名会出现那种味道,剥离烟酒、污垢、香皂,男人的味道。

我在十一级楼梯上面,钟立晚在下面。

我很惊讶,不知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他。

他对我笑笑,像第一次见面,给我吃饼干前。

“小叔。”

我不喜欢叫人,因为我根本分不清爸的那些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和他们都烫着棕黄色卷发穿玫红色或碎花上衣的老婆。爸总会在这时候打我的后背,我模棱两可地叫一声,他们就皱起眉头,大喊,连我都不认识了,你小时候还上我们家吃过饭,我还给你换过尿布呢。

但钟立晚不会。因为他不可能给我换过尿布我,我们这才第二次见面。

我向他走过去。

榜样、优秀和典型,成本最低的,我等孩子的老鼠夹上的奶酪,散发着墨水味,优秀奖项背后别针上油味、贴奖状的浆糊味的诱惑。只要能成为父母以外父母的孩子,就是最好的,得成为最好的,就要与最好的在一起。有人说这是群体性的渴望,渴望仰视某个人而不是低头,因为低头会看到自己的脚站在哪里。他们称之为慕强,因此钟立晚天然地吸引我的憧憬,所以我向他走过去。

我花了很多年时间,才绞尽脑汁地圆出这么几句,当天为什么要主动走近钟立晚。

很荒谬。我想完这些,终于觉得心脏有一瞬间的轻松,大脑却在说,原因其实可以只是,因为他在我下楼的必经之路上,我要出门、坐公交、回家。

但这个理由太单薄,不足以支撑我的痛苦。就像写一篇文章,开头一定要足够惊艳,要引用名人名言,要写出流水一样的排比句,才能匹配接下来的思辩、论证与文采。我只想让这个理由和我的煎熬相称,我不愿意承认,那件事就发生得轻描淡写,以至于没有根源,没有意义。我被教育过,不要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一切都应该有价值,为了某种坚不可摧的目的,能够拔高上升出宏大的——

悲剧。

在擦肩而过的瞬间,钟立晚握住我的手臂。

我从台阶上跌下来,崴到脚踝。

我没叫出声,他用另一只手捂住我的嘴,把我拖下楼梯。

我还能听见老师对缠着他讲最后两道习题的同学破口大骂,说猪脑子,问了白问,讲了白讲。我确信他们能听见我的脚在台阶上踢踹的声音,但,程门立雪,心无旁骛。

碟片放置的太久,再拿出来播,会卡碟。

需要按开DVD,把碟片勾起来,哈气,在衣服上擦一擦,重新放进去。

“……后天下午。”

“啊?”

我又走神了。

车堵在半路,晚高峰。

“我调了一节课,到后天下午,你也来听吧。”

我摇头。变绿灯,车慢吞吞挪动。

“戴绮也在。”

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想起他与戴绮接吻的画面,有点头晕。

“我想把她介绍给你。”钟立晚点了点方向盘,语气轻松。

“我们……已经认识了。”

“相沅,”钟立晚忽然叫我的名字,“你看了她很久,你很喜欢她。”

“可是你们两个……”

“接吻,”他说,“这不算什么。”

我一时失语,眼睛就看向窗外。

“谈恋爱是很好的事,不要这么抵触,”他也看向窗外,“你穿这件很好看。”

我低着头,羞愧的感觉就像辣味,从嘴唇传来,烫得它们发胀。他会称赞我,会介绍漂亮女孩给我,我想起戴绮酒窝里小小的痣,想起他称赞我的诚恳。这不算什么。他的意义一定比听起来多——意义,人人都喜欢的,必要如吃盐,否则会浮肿得难以起立——譬如,我们曾经发生过的,也不算什么。杀人、暴政、战争,只要水够多够热,这些都是可以溶解的,区区强奸,区区接吻。

“嗯。”我又开始流汗了。

车子开起来,驶离路口,堵在下个路口。

“你该多笑笑,”钟立晚说,“新生活才刚开始,我想……你能给我个机会。”

“周日,好。”

我特别想降下车窗吹风,他体贴地在我开口问可不可以前就降下来。我没有理由拒绝他,或许我真的来到这里,就意味着我也认同不算什么。他说得对,新生活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