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跟我回家吧。”

拖着疲惫的身躯和被邻居大妈性骚扰了的羞耻回到自己的公寓时,程墨简直想一觉睡死过去,最好一睁眼就能直接看到世界末日。

他房间的窗帘拉得死死的,屋子里透不进一点亮光,如果不看表,根本分不清白天黑夜。

程墨连鞋都没脱,就这么摊在床上睡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醒来时神智还十分恍惚,硬是盯着天花板发了十分钟的呆,才想起他之前明明是打算去跳楼的。

被这么一折腾,现在他连跳楼的精力都没有了。

程墨就这么懒懒地又躺了半个小时,才最终被他胃袋深处不断传来的难以忽视的饥饿感逼坐起来。

从便利店里买的那个热狗是他最后吃过的东西,而在那个热狗之前,他也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

程墨不情愿地拖着身体下床,开灯,绕过地板上堆积如山的快递盒与餐盒打开冰箱。

冷气与昏黄的灯光扑面而来,但里面除了塑料包装袋和空饮料瓶之外,什么食物都没有。

程墨关上冰箱,又打开储物柜翻找了一通,最后只找出了半个潮得发软的饼干和一窝蚂蚁。

他皱起眉,粗鲁地用脚把储物柜关上,往后一倒,腰侧忽然被什么触感硌了一下。他坐直身体,发现口袋里还放着轮椅男塞给他的罐头和零食。

他把几包零食拿出来,上面鲜艳的包装很是诱人,他迫不及待地撕开一包肉干,却在马上要送进嘴里的时候瞥见了包装上的字:

宠物猫零食,非人食用。

“……”程墨把零食扔进了垃圾桶,摊在沙发上就习惯性去摸手机,摸了半天才忽然想起,他的手机早就在天台上被自己摔了个粉碎。

他那时候压根没考虑过会从天台上下来,自然也没考虑过下来以后的晚餐该怎么解决。

现在他没有手机,没有钱,没有食物,甚至连矿泉水都只剩下了一瓶,而他甚至提不起精神再爬一趟天台去跳楼。那他爹的可是六楼!他的人生中有一次爬上六楼再爬下来还被精神不正常的轮椅男压着亲的经历就够了!

程墨泄愤似的往前踹了一脚,那些堆积如山的垃圾盒立刻坍塌,七零八落地掉在地上。

他不可避免地又想起方晴宇印在他额头上的那个吻。

很轻,很软,很理所当然。就好像亲吻他对方晴宇来说,是生命中最自然的一个动作,根本不需要任何质疑。

程墨下意识摸了额头一下,仿佛那个亲吻直到现在还残留着某种热度,固执地留在他的皮肤上……

神经病!程墨迅速把手放下。

方晴宇只是个因悲伤过度产生幻觉的神经病罢了。反正他以后也不可能再见到他了,反正还有数不清的不用爬楼也能离开这个世界的办法。

程墨从沙发上起身,拿起最后一瓶矿泉水喝了半瓶。

然后就跟窗外的一张脸四目相对。

程墨被水呛得猛烈咳嗽起来,剩下的半瓶水全洒在衬衫上,他从沙发上跳起来,又差点被脚边的空盒子绊倒。

有那么一秒,他十分愿意相信这只是他过度饥饿产生的幻觉,于是深吸一口气,低下头,再抬起头,那张脸依旧像个男鬼一样贴在窗户边,笑靥如花地看着他。

这个神经病在那偷窥他多久了?!

程墨把矿泉水瓶放下,径直走出玄关,对着轮椅中那双温润如玉的大眼睛露出一个假笑。

“尊敬的方晴宇先生,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第一,我不叫墨墨,第二,我是人类,不是猫。你要是再这样骚扰我,我就报警把你赶出去,听清楚没有?”

方晴宇看着他,喉结动了一下。

程墨的余光不可避免地扫过那个小小的凸起,即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神经病实在拥有一副优秀的皮囊,就连喉结的形状都完美踩中他的xp。

假如换个情形,他说不定真会被方晴宇吸引。只可惜长得这么好看,偏偏是个精神病。讠.遇

好看的精神病好长时间都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和程墨对视,走廊上苍白的灯光扫过他额前的碎发,拉长的影子莫名让程墨感到一阵良心不安。

他会不会把话说得太重了?

程墨清了清嗓子,往前迈了一步,轮椅里的人却忽然抬起头,拿出一罐打开的肉罐头,笑眯眯地往他跟前凑。

“墨墨饿了没有?张嘴,啊——”

程墨“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程墨总能在各种各样的地方被方晴宇抓个正着。

待在家里,会被方晴宇敲窗户;出门扔垃圾,会在楼下‘偶遇’;就连他特意绕远路想找个空旷的地方一个人待一会儿,也会一转身猝不及防地看见方晴宇摇着轮椅笑眯眯地过来。

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每当方晴宇拿出猫罐头对他嘬嘬嘬时,他竟然真的会觉得那个罐头的味道很香。

程墨已经超过一个礼拜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

他的手机没了。虽然就算有,里面的余额也早已见底,但起码他还能靠花呗过活一阵子。

现在他手里统共只有几十块钱现金,还是他在公寓里翻箱倒柜从一件几百年没穿过的大衣口袋里掏出来的,这点钱只够他在路边买几个煎饼果子。

他现在连水电费都断缴了,想洗个澡都洗不成,距离交房租的日子也已经不远,他都能想象到房东一遍遍敲他微信却得不到一点回应的样子。

就在某天他坐在KFC的窗边发呆,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邻桌顾客剩在桌上的半个汉堡吸引时,他意识到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窗外亮过一道刺目的闪电,紧接着响起震耳欲聋的雷声。商场的顾客纷纷加快脚步,撑起雨伞,想赶在雨变大之前离开,可夏天的雨势来得很凶,不到两分钟就变成了瓢泼大雨。

KFC里的顾客很快都走完了,只剩下程墨和打扫卫生的营业员。

营业员的目光和他的对上,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您需要点什么吗?”

“没事,我这就走了。”程墨慢吞吞地从座位上站起,把手插进口袋里离开了店铺。

他既没带钱,也没带伞,在商场附近闲逛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还能去哪儿。

雨下得很大,很快就把程墨的头发衣服淋得透湿,他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径直穿过马路中央,一辆车在他面前紧急刹车,摇下窗户骂他赶着投胎。程墨眯起眼睛,朝司机竖起一根中指,大踏步离开。

他好像把必定要做的那件事拖延太久了。

他没给自己留后路,没打算继续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还有什么好拖延的。

结束生命的方法那么多,能上的天台也不止那一栋楼。他还知道往西不远就有一条正处汛期的河,在这样的暴雨天气里,没个十天半月都不会有人发现他。

程墨继续往前走,边走边脱下湿透的外套,偏偏外套浸透了雨水后变得十分难缠,两次都绕在他的手臂上拧在一起。

“操!”程墨用力把团成一团的外套从胳膊上扯下来,狠狠扔在地上。湿透的外套砸在水洼里,溅起一圈雨水。

他狠狠朝旁边的垃圾桶踹了两脚,金属桶发出一阵刺耳的响声,但很快又淹没在瓢泼的雨幕里,没有一个人听见。

程墨呛了两口雨水,用手把一塌糊涂的头发胡乱往上捋,一转身,膝盖撞在什么金属物体上一阵生疼。他咬着牙硬睁开眼,发现他撞到的是一台轮椅。

方晴宇坐在轮椅上,打着一把白色的伞,雨水顺着伞沿滴落,不可避免地打湿他膝盖以下的部位。

“你——”程墨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简直不知道要摆出什么表情,只觉得这一幕太过荒谬,简直让他想笑。

“墨墨,过来。”方晴宇做了个手势。

程墨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路灯昏暗的光芒穿不透雨幕,耳畔除了暴雨单调的冲刷声就只有一片寂静。

漆黑的夜色里,程墨像一只被浇透毛皮的野猫,就算被逼到绝境,也不肯轻易向世界求助。

“墨墨,过来——”方晴宇的声音拉长,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丝严厉的味道,“我数三个数。三、二……”

程墨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方晴宇,“你是不是脑子进水——”

他的话还没说完,胳膊就被拽了一把。

方晴宇的手劲比他想象中大得多,他踉跄着差点摔在轮椅面前,刚想破口大骂,就感到头顶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罩住了。

是一条干燥的毛巾。

方晴宇一手拿着伞,一手按住毛巾在程墨的头顶用力擦拭。这个动作对他而言有点费力,但他还是做得十分专注。

擦拭的过程中,雨伞有意地朝程墨的方向倾斜,打湿方晴宇的后背。程墨的大脑一片空白,僵在原地。

方晴宇就这么仔细地擦干他头发上的雨水,又温柔地擦去他脸上的水痕,最后将毛巾包在他冰冷的脖子上,像裹住一只受寒的小猫。

程墨下意识看向方晴宇,后者的脸庞离他极近,连潮湿的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人的眼睛原来是半透明的灰色,虹膜颜色很浅。光很容易穿透这样的颜色,哪怕是暴雨中昏暗的街灯。

“好了,冷不冷?”方晴宇的声音温柔而低沉,伸出手擦去程墨脸颊上滑落的水滴,“跟我回家吧。”

程墨深吸一口气,猛地拉开距离,“神经病!都跟你说了别再骚扰我——”

然而话音还未落,程墨的肚子就发出了一声响亮而悠长的叫声,声音之大,连暴雨都压不住。

程墨:“……”

方晴宇:“……^_^”

朋友们对不起啊啊啊啊啊啊啊,俺也没想到刚开文没两天俺嘎嘣一下就发烧了,还正跟姨妈期赶到一块,刚开文就要请几天假了(大哭)(大哭)果咩那塞,过几天病好以后再恢复更新……